智通財經APP訊,永泰能源(600157.SH)發佈公告,2021年12月16日,南京中院作出(2021)蘇01破45號之四《民事裁定書》,裁定批准永泰科技與永泰集團等五家公司實質合併重整計劃,並終止永泰科技與永泰集團等五家公司實質合併重整程序。
公司具有獨立完整的業務及自主經營能力,在業務、人員、資產、機構、財務等方面與永泰科技、永泰集團及其關聯方相互獨立。永泰科技與永泰集團等五家公司實質合併重整不會對公司控制權和公司治理等產生影響。公司目前生產經營正常,業績穩定增長,發展持續向好。
智通財經APP訊,永泰能源(600157.SH)發佈公告,2021年12月16日,南京中院作出(2021)蘇01破45號之四《民事裁定書》,裁定批准永泰科技與永泰集團等五家公司實質合併重整計劃,並終止永泰科技與永泰集團等五家公司實質合併重整程序。
公司具有獨立完整的業務及自主經營能力,在業務、人員、資產、機構、財務等方面與永泰科技、永泰集團及其關聯方相互獨立。永泰科技與永泰集團等五家公司實質合併重整不會對公司控制權和公司治理等產生影響。公司目前生產經營正常,業績穩定增長,發展持續向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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