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起全國CPI和PPI數據開啓“五年基期輪換”
2月10日,國家統計局發佈了以2020年為基期的全國CPI和PPI數據,這是基期輪換後的首次數據發佈。據瞭解,按照統計制度規定,我國CPI、PPI和住宅銷售價格指數每五年進行一次基期輪換,2021年開始編制和發佈以2020年為基期的價格指數。開展基期輪換,是為了適應經濟社會快速發展情況下生產、流通、消費領域商品和服務的交易結構的新變化,進一步提高價格指數的代表性,更加準確監測和反映市場供需關係的實際變動,需要對價格指數開展基期輪換,這是國際慣例和通行做法,也是價格統計調查重要的基礎性工作。
對此,國家統計局城市司負責人表示,CPI是綜合反映一定時期內居民消費的商品和服務價格水平變動情況的相對數。由於居民消費的類別和品種成千上萬,為觀察其總體價格變動情況,通常選取一組消費量較大、最能代表多數人日常消費行為的商品和服務,用它們的價格變化情況,結合居民日常消費結構,來綜合代表全部商品和服務的價格變化情況。選出的這一組商品和服務,被形象地稱為“一籃子”商品和服務。為保證價格指數的連續性和可比性,通常在一定時期內把“一籃子”商品和服務固定,俗稱“固定籃子”。隨着經濟社會發展,居民消費結構也在相應發生變化,CPI調查的“固定籃子”需要及時調整,否則就會失去代表性,無法反映居民最新的消費結構情況。基期輪換正是對“固定籃子”進行調整,使“籃子”裏的商品和服務更具代表性,使其組合更接近居民消費結構,據此計算的CPI能更準確反映物價的實際變動。我國CPI將逢“5”和“0”的年份作為基期,在基期年選取“一籃子”商品和服務,五年保持不變,以兼顧指數的連續可比與消費結構變動的及時反映。2021年—2025年,國家統計局將編制和發佈以2020年為基期的CPI。
據瞭解,價格指數的基期輪換既包括調查分類目錄、代表規格品和調查點的調整,也包括分類權數的調整。以本次CPI基期輪換為例,在調查分類方面,我國參考聯合國制定的《按目的劃分的個人消費分類(COICOP)》與我國的《居民消費支出分類》,結合實際情況調整了調查分類目錄。調整後的調查分類目錄大類保持不變,仍為8個大類,基本分類從262個增加至268個,在對部分消費項目刪減、合併的基礎上,增加了外賣、母嬰護理服務、新能源小汽車、可穿戴智能設備、網約車費用等新興商品和服務。在調查點方面,我們根據最新的調查分類目錄,結合市場銷售實際情況,重新抽選了調查網點。在分類權數方面,我們從住户收支與生活狀況調查中獲取到最新的居民消費支出數據,結合2020年開展的權數專項調查結果和相關行政記錄,並參照當前國際做法,剔除了非洲豬瘟、新冠疫情等對居民消費支出的異常影響,對各分類權數進行了重新測算,以更加合理準確地反映居民消費結構。與上輪基期(2016年—2020年)相比,新基期的權數總體變動不大。其中,食品煙酒、衣着、教育文化娛樂、其他用品及服務權數約比上輪分別下降了1.2、1.7、0.5和0.4個百分點,居住、交通通信、醫療保健權數約比上輪分別上升了2.1、0.9和0.9個百分點,生活用品及服務權數變動不大。
基期輪換後,調查分類目錄、代表規格品、調查點和權數的變動均會對價格指數漲跌幅產生一定影響,但這些因素的影響幅度和方向各不相同,綜合起來對總指數的影響相對較小。經測算,本次基期輪換對CPI和PPI各月同比指數的影響平均約為0.03和0.05個百分點。
這位負責人表示,隨着經濟社會快速發展,新產業、新業態、新商業模式不斷湧現,互聯網、大數據等現代信息技術手段與實體經濟深度融合,CPI調查也面臨着新的機遇和挑戰。大數據中不僅包含了大量線下交易記錄,也包含了不少線上交易信息,能夠豐富價格數據來源,提高數據代表性,是未來價格統計的重要拓展方向。在新基期,CPI調查將以真實準確為原則,穩步推進大數據的應用。一是進一步提高網絡交易數據佔比;二是逐步拓展商場、超市掃描數據的應用範圍;三是探索在部分類別使用行政記錄或企業電子經營記錄的路徑和方法;四是積極推動信息化配套建設。
需要説明的是,CPI只是衡量價格水平變動的指標之一,它反映的主要是居民消費領域的價格變動情況,不包括生產、投資等領域價格,也不能代表全社會的價格總水平。開展宏觀經濟分析時,應根據需要全面關注多項指標,綜合判斷使用。
文/北京青年報記者 張欽
編輯/田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