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財經12月16日訊 (記者正分 唐海濤)上市公司鞍重股份的實控人換了。12月11日,鞍重股份發佈公告稱,公司控股股東變更為上海翎翌科技有限公司(下稱上海翎翌),實際控制人變更為黃達。早在10月28日,鞍重股份就發佈了股份轉讓協議公告,其控股股東楊永柱、温萍將其合計持有公司55,309,888股以13.8449元/股的價格協議轉讓給上海翎翌,轉讓總價為7.6576億元。
這起上市公司控股股東的股份轉讓案從一開始就受到了市場和交易所的關注,首先,上海翎翌收購楊、温二人股份的價格明顯高出二級市場太多,溢價率達到了87.6%,同時並未選擇在二級市場建倉掃貨,為什麼?其次,從上海翎翌的成立時間來看,其明顯是為收購才成立的目的實體,上海翎翌的股東為上海牟清科技有限公司(下稱上海牟清)、上海黔清科技有限公司(下稱上海黔清)和黃達,這兩家公司股東為黃達、劉戀戀、張瀑,其中黃達與劉戀戀是夫妻關係。而從股權結構來看,黃達又分別占上海牟清、上海黔清70%股份。
那麼黃達是誰?黃達收購資金是哪兒來的?
錢從哪兒來?
市場關注度較高的一點是黃達、劉戀戀、張瀑三人7個多億的收購資金來自何處。
鞍重股份公告所稱,上海翎翌收購的資金均來自於上海牟清、上海黔清的投資款,穿透之後均為黃、劉、張三股東的自有資金,而在此三股東中黃達所佔股份最高。
公開信息顯示,黃達出生於1989年,布依族,我國布依族主要分佈於貴州省。黃達於2012年9月碩士研究生畢業進入職場,目前仍是清華大學環境工程在讀博士生。黃達進入職場的時間有7年多時間,其中任職友山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下稱友山基金)大約6年半時間併成為該基金的副總裁、投資負責人,其在友山基金的離職時間被表述為2019年11月。
在回答交易所的問詢時,鞍重股份表示黃達、劉戀戀、張瀑的資金來源於自有資金,系生產經營所得及投資收益,不存在由其他主體為其代支付收購資金的情形,亦不存在利用槓桿收購上市公司股權的情形,擁有足夠的資金實力完成本次收購。
在黃達7年多的“打工人”生涯中,2012年研究生畢業後的第一份工作時長不到一年,隨後他開啓了在友山基金長達6年半的任職,據稱一直持續到去年11月離職。任職時間最長的友山基金,能讓他完成數億自有資金的原始積累嗎?
中國網財經中心記者統計發現,從2016年到2019年的四個年度裏,友山基金的營業收入共計約7.05億元,其中只有2019年營收達到了4.21億元,其於報告年份的收入除2016年超過一億元外,其他年份收入均在一億元以下,經營性現金流量在報告年份都為負值。
一位二級市場投資人認為,儘管友山基金是黃達作為“打工人”最長時間的東家,但黃達很難依靠任職一傢俬募基金數年就能獲得數億元收入,“從公開的數據來看,友山基金除2019年外,平常一年的公司收入最多一個多億,有時還不到。公司年收入才這些,你説黃達作為一個打工人又能分多少?”。
黃達的收購資金如果是自有資金,那麼他是通過什麼樣的生產經營和投資收益積累了數億元資金資產?鞍重股份和鞍重股份實控人黃達均未回覆記者的書面採訪問題。
黃達身份
12月14日,中國網財經中心記者在基金業協會網站發現,黃達的基金從業證書狀態仍然是正常狀態,從業機構為友山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2月14日基金業協會網站上的黃達從業公開信息
若按基金業協會公開信息來看,黃達起碼在今年12月14日之時仍然處於基金從業正常狀態,並且從業機構依然為友山基金。但鞍重股份的歷次公告卻顯示,黃達在友山基金從業的時間為2013年7月至2019年11月。
一個疑問出現了,為何鞍重股份沒有在此前的公告提及黃達的基金從業狀態正常,從業機構依然是友山基金?
12月14日記者向鞍重股份、友山基金分別發送了書面採訪問題。12月15日鞍重股份對此保持沉默,並未回應。友山基金品牌部人士魏萊12月15日在電話中對記者表示,黃達已經去年11月辦理離職手續,他(黃達)在外面的事情和友山基金沒有聯繫。她又表示,“黃達十一月份離職,後期因為疫情的影響,辦理的比較慢”。
不過在記者向此兩家公司發出書面採訪問題後,有意思的事情發生了。12月15日黃達的基金從業資格公示信息在基金業協會網站上被註銷了,一年都沒解決的事情,在收到記者採訪問題第二天後就火速註銷。
截圖左側是黃達的從業信息14日仍顯示正常 右側瀏覽器窗口為14日當天新聞
一位基金業從業人士告訴記者,如果基金從業人員從所在基金公司離職,註銷所在機構的基金從業證書狀態並不難,也不需要多長時間。從去年11月到今年12月14日,基金從業狀態正常、從業機構為友山基金的黃達完成了對鞍重股份楊、温兩大股東的股份收購併且成為鞍重股份的實控人。
黃達等人收購楊、温股份過程的前、中、後等關鍵節點,鞍重股份是否知曉黃達的真實身份?友山基金作為一傢俬募基金又是否介入其中?涉事兩家企業均未對此具體問題作出官方正式回覆。
上述接受採訪的基金從業者告訴記者,基金從業狀態正常的私募從業人員以個人名義購買上市公司股份,其所在機構肯定需要避開關聯交易之嫌。
友山基金
友山基金成立於2013年3月,起步於貴州屬貴州證監局管轄,法定代表人叫何炫。公開資料顯示何炫亦是80後,畢業於上海財經大學,近年來其公開發言的場次不少。
值得注意的是,何炫在友山基金2013年成立的當年曾捲入到一起案件中。據裁判文書網公開的(2017)黔0102刑初1505號“葉某某受賄一審刑事判決書”顯示,何炫曾涉及其中。
上述友山基金品牌部人士對此稱,“友山基金沒有得到任何判決,和友山基金沒有太多的關聯。這個事情是2013年之前發生的,那個時候還沒有友山基金”。不過她的回應似與判決不符,判決書明確提到2013年9月底,友山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因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被立案偵查,其法定代表人何炫被採取取保候審強制措施。
與友山基金沒有關聯,是該公司並未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還是判決書表述有誤?疑問仍需當年各方給出進一步回應。
圍繞着鞍重股份實控人的股份收購案,涉事各方儘管謀劃周祥,但仍有不少疑團待解。
多位接受採訪的二級市場投資人認為,此次黃達直接以高溢價收購大股東楊、温二人股份的形式入場,帶有非常明顯的實控上市公司的意圖,“收購方並沒有選擇在二級市場建倉掃貨,這是不是表明黃達或者其他關聯人接下來要有更進一步的資本動作?”
在記者採訪過程中亦有不少人士表達質疑,鞍重股份是一個實體經濟企業,相關方實控鞍重股份後,有持續經營實體經濟的能力和想法嗎?
上述疑問,有待相關方給出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