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避重組上市?存內幕交易?新力金融轉型“鋰電池”能如願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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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延期了5個工作日後,新力金融對上交所問詢函的回覆姍姍來遲。

在這份公告中,上市公司就是否規避重組上市、是否符合重組條件以及是否存在內幕交易等問題作出了回覆。

就在一個多月前,宣佈收購比克動力的新力金融頗受市場的關注,其在二級市場的股價也表現較為“亮眼”。公司最終又能否切入當下較為火熱的鋰電池賽道?

規避重組上市?存內幕交易?新力金融轉型“鋰電池”能如願嗎?

圖片來源:公司官網

是否存內幕交易?

需要指出的是,在公佈本次重大資產重組消息之前,公司股價已曾提前錄得一個漲停板;並且,在2021年11月停牌之前已有相關私募機構大舉買入公司股票,進入到上市公司的前十大股東名單之中。

上交所要求公司補充披露,停牌前籌劃重大事項的具體過程,包括接觸、協商、簽訂協議等主要節點和參與知悉的相關人員,説明是否存在內幕信息泄露的情形。

對此,新力金融表示,截至本回復出具日,根據收到的參與本次重組的相關方出具的自查報告、説明與承諾,相關各方表示“未將本次交易的內幕信息泄露給其他無關人員或指使他人買賣新力金融股票,並保證自查報告所提供信息真實、準確、完整”,或“不存在利用本次交易內幕信息的情形,不構成內幕交易”。

而就在公司近一個多月股價大漲後,大股東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海螺水泥”)近日宣佈,為實現投資收益,計劃自公告之日起15個交易日後的3個月內,通過集中競價交易方式減持公司股票數量不超過5,127,200股,即不超過公司總股本的1%。

截至當前,股東海螺水泥持有新力金融無限售條件流通股31,197,800股,佔公司總股本的6.08%,股份來源為協議轉讓方式取得的股份。

規避重組上市?

對於此前《合作框架協議》中的交易對方計劃“將其所持有公司全部表決權不可撤銷地委託給上市公司控股股東新力集團,以確保實際控制人在本次交易前後保持不變”的情形,上交所要求公司説明表決權委託安排的原因及合理性,相關安排是否存在刻意規避控制權變更及規避重組上市的情形等。

新力金融在回覆公告中表示,“本次交易中,表決權委託安排系基於上市公司脱虛向實的業務轉型、交易對方亟待通過證券化提升資產流動性以及增強標的公司融資能力的背景下,結合交易各方實際情況達成,是本次交易的先決條件,不屬於刻意規避控制權變更及規避重組上市的情形。

不過,IPO日報還注意到,如本次交易構成重組上市,根據比克動力2019年和2020年的財務數據、比克動力股份質押及凍結情況等,比克動力不符合《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管理辦法》的條件。

是否符合重組條件?

在此前的報道中,IPO日報提到,比克動力主要從事動力電池的技術開發、轉讓及技術服務,經營範圍包括研究開發、生產經營聚合物鋰離子電池、新能源汽車電池、儲能電池、筆記本電池等,屬於當下市場較為關注的鋰電池行業。

不過,就業績而言,2019年、2020年及2021年前三季度,比克動力的淨利潤分別為-7.68億元、-1億元、-1706.22萬元,經營持續虧損。

那麼,在標的公司仍虧損的情況下開展此次交易,是否具有必要性?

“本次交易系在原有業務面臨轉型升級壓力背景下,上市公司尋求新的業務增長點,搶抓機遇、積極佈局新能源產業;此外,比克動力在鋰離子電池領域持續的研發投入取得了一定的技術積累,且其經營狀況已有所改善”,公司在回覆公告中表示。

據悉,從事融資擔保、小額貸款、融資租賃、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等業務的新力金融,近年來業績表現並不樂觀,營業收入由2016年的8.11億元直接跌至2020年的4.92億元,縮水了約40%,且2020年的扣非後歸屬母公司股東淨利潤也由盈轉虧,為-0.07億元。在業績疲軟的狀況下,新力金融開始尋求轉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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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避重組上市?存內幕交易?新力金融轉型“鋰電池”能如願嗎?

記者 楊紫薇

版式 褚念穎

編輯 吳鳴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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