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資產重組的重要關口,安信信託公佈了針對個人投資者的受讓方案,“接盤方”上海維安投資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維安公司”)將受讓個人投資者信託受益權,並按照不同本金分比例兑付。受讓方案發布後,引發投資者關注,12月26日,北京商報記者從部分安信信託投資者處獲悉,已有投資者此前就接到安信信託工作人員的電話,提及兑付本金可能會打折。有投資者表示,“能接受此次安信信託推出的受償方案”;也有投資者擔憂,若簽署了受益權轉讓合同,後續兑付事宜能否順利進行還要再打個問號。
推本金打折受償方案
等待許久,安信信託個人投資者受讓方案“出爐”。近日,安信信託發佈《關於上海維安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受讓安信信託自然人投資者信託受益權的通知》稱,收到維安公司函件表示,維安公司為維護社會穩定,遵循有關部門化解安信風險的精神,經慎重研究,將於12月28日起至2022年1月28日止受讓安信信託自然人投資者持有的合格信託受益權。
受讓方案發布後,一度引發投資者關注,12月26日,北京商報記者從部分安信信託投資者處瞭解到,有投資者此前就已接到安信信託方面的短信或電話通知溝通兑付事宜,並提及本金可能會出現損失。
“對本金出現損失投資者都有預期,之前安信信託在召開投資者溝通會的時候就有高管提到,可能要對延期未兑付的項目打折處理。投資金額越大折價越大,我投資的金額不高,能接受這個方案。”一位投資者説道。
“安信信託現在希望我們接受本金打折,簽署份額轉讓協議,但目前還不知道具體本金要打折多少,有消息説可能最高打5折,如果打折太多承擔的損失也很大。另外,簽署受讓協議後,如果維安公司在後續兑付過程中出現問題,損失還是投資者自己承擔。”另一位投資者表示。
此次維安公司的受讓方案依照國家金融管理部門打破剛性兑付的政策導向,兼顧公平,綜合考慮投資者存續項目規模和過往收益情況,適當向中小投資者傾斜,不過,在通知中安信信託並未披露本金兑付比例,只是對投資者的金額進行了分檔。
方案按自然人持有的單一信託受益權本金規模分四檔、以固定比例累進計算報價,四檔分別為1000萬元(含)及以上、600萬(含)-1000萬元(不含)、300萬(含)-600萬元(不含)以及300萬元以下(不含),並提供當期和遠期兩種付款方式供選擇(遠期付款的固定比例有所提高)。如轉讓的受益權在過去5年內合計兑付收益超過150萬元(含),則報價需扣減一定比例的兑付收益。
金樂函數分析師廖鶴凱在接受北京商報記者採訪時分析稱,該方案在嚴格意義上不能稱之為兑付方案,只是對個人投資者推出的特別解決方案,不涉及具體項目的兑付,投資者可以選擇受讓,也可以選擇不接受受讓,繼續按信託合同執行,按實際回收金額得到兑付。“打破剛兑”是統一精神,也與此次安信信託推出的方案無關。
大部分底層資產已嚴重逾期
“自然人投資者風險化解是安信信託整體風險處置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安信信託指出, 2019年公司風險暴露以來,雖然採取了多種綜合清收手段,但效果並不顯著。目前大部分信託計劃底層資產已嚴重逾期,預計損失較大,且清收回款耗時漫長。
今年7月23日,安信信託公佈重組方案,擬向上海砥安投資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上海砥安”)實施非公開發行,募資約90億元用於充實公司資本金。此次非公開發行完成後,上海砥安將持有安信信託44.44%的股權,成為第一大股東。上海砥安由上海電氣(集團)總公司(以下簡稱“上海電氣”)、上海機場(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上海機場”)、上海國盛(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上海國盛”)、上海國際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上海國際”)、中國信託業保障基金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信保基金”)以及維安公司共同出資。
此次受讓個人投資者信託受益權的“接盤方”維安公司也與安信信託披露的重組方一致,北京商報記者查詢天眼查信息發現,該公司成立於2021年7月22日,註冊資本1000萬元,大股東為信保基金持股比例50%、上海電氣持股比例15.5%、上海機場持股比例11.5%、上海國際持股比例11.5%、上海國盛持股比例11.5%。此外,維安公司還持有上海砥安0.00768%的股份。
安信信託認為,考慮到公司信託計劃底層資產狀況和回收週期的不確定性,維安公司受讓方案價格合理,付款週期明確,是投資者儘快退出、避免擴大損失的較好路徑。
雖然安信信託針對個人投資者逾期的規模並未從公開渠道進行披露,不過為了解除保底承諾函,安信信託自去年初起即採取各種措施與兜底函持有人達成和解,2020年全年累計解除保底承諾函163.96億元。但需要關注的是,截至2020年底,安信信託的存量保底承諾函合計餘額為752.76億元,存量保底承諾餘額依舊較大。對此,立信會計事務所對安信信託2020年審計報告發表了保留意見,形成保留意見的基礎是安信信託存在以簽署《信託收益權轉讓協議》等多種形式提供保底承諾。
在公佈重組方案後不久,安信信託也發佈《關於公司消除部分經營風險的措施的意見》指出,在有關部門指導下,公司積極推進風險化解重大事項的各項工作,將積極尋求與兜底函持有人和其他表內外債權人達成和解,化解相關風險。
一位信託行業人士直言,這是綜合當下時點做出的維穩選擇,對安信信託重組進程有較大的減壓作用。不過受讓方案主要考慮社會穩定與廣覆蓋中小投資者為主,對大額投資者並不友好。
為高風險信託機構處置探路?
信託行業的風險處置一直以來備受關注,安信信託此次推出受讓信託受益權,按不同本金分比例兑付的方案也為高風險信託機構處置提供了一份參考。
在廖鶴凱看來,“目前轉讓方案的可執行性很強,如果確實出現概率極小的無法執行轉讓協議的情況,該協議也是無效的,也就是説投資者獲得的是一個兜底合約,最差就是按原信託合同繼續執行”。
廖鶴凱進一步表示,安信信託該處置方式只能作為其他公司的參考,無法照搬,只能引薦其中針對中小投資者的維穩條款,在關鍵時刻維持區域穩定。存在的問題是公開的方案比較粗糙,給投資者帶來諸多的疑點和猜測,給大額投資者帶來的損失較大。
“除此之外,機構投資者會根據具體項目情況看底層資產實際收回的情況以及重組方案具體情況來定,大概率不會採取個人投資者這種受讓方式。”上述信託行業人士説道。
北京商報記者 宋亦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