滬深交易所細化財務類退市指標 精準打擊“空殼公司”
為落實落細退市新規,滬深交易所19日晚間分別發佈營業收入扣除指南,旨在明確財務類退市指標中營業收入具體扣除事項,提升財務類退市指標可執行性。
2020年底滬深交易所發佈的退市新規中,在財務類退市指標方面,新增了“淨利潤+營業收入”的組合財務指標,其中營業收入應當扣除與主營業務無關的業務收入和不具備商業實質的收入。目的是更為精準地刻畫描述上市公司的持續經營能力,力求出清空殼公司。
圖為深圳證券交易所。 新華社記者 毛思倩 攝
此次滬深交易所在指南制定過程中,對於不具備持續經營能力的空殼公司進行了摸排,提煉出此類公司利用做大營業收入保殼的常見手段,有的放矢地制定出相關扣除標準,旨在精準打擊空殼公司,力求實現“應退盡退”。
指南採取“定義+列舉”方式,明確了營業收入具體扣除項。同時壓實中介責任,督促審計機構當好“看門人”。
值得注意的是,根據退市新規,2021年年報披露後,上市公司若首次觸及“淨利潤+營業收入”指標,將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已經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的公司,2021年若繼續觸及退市指標,將直接退市。
滬深交易所提示,投資者應當高度關注相關上市公司可能披露的年度業績預告、業績快報、風險提示等公告,謹慎作出投資決策,切實防範投資風險。(記者姚均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