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構性存款記入“交易性金融資產” 上市公司認購熱情或降温

結構性存款記入“交易性金融資產” 上市公司認購熱情或降温

2月5日,財政部、國資委、銀保監會、證監會聯合發佈《關於嚴格執行企業會計準則 切實加強企業2020年年報工作的通知》。其中明確,企業持有的結構性存款,應記入“交易性金融資產”科目,並在資產負債表中“交易性金融資產”項目列示。業內專家表示,這一會計分類的變化,或將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企業認購結構性存款的熱情。

結構性存款,是指嵌入金融衍生產品的存款,通過與利率、匯率、指數等的波動掛鈎或者與某實體的信用情況掛鈎,使存款人在承擔一定風險的基礎上獲得相應的收益。

招商證券首席銀行業分析師廖志明告訴記者,整體看,《通知》更多的是對企業財務報表編制過程的明確和規範。一般來説,企業購買的結構性存款,在會計分類時,會被計入其資產端“貨幣現金”下設的“銀行存款”這一會計科目。現在《通知》明確要求計入“交易性金融資產”,這意味着企業存款類數據將“搬家”至財報中的其他科目處,會使得“貨幣現金”數據減少。

這一變化會產生哪些影響呢?廖志明分析表示,對於注重“貨幣現金”的上市公司來説,這樣的會計分類變化,意味着上市公司賬上流動性資金可能會減少,資產負債表會“不那麼好看”,從而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企業購買結構性存款的動力。

近兩年,企業購買結構性存款的熱情逐漸增高。資管新規發佈後,淨值型理財產品的發行數和佔比不斷提升,而結構性存款因為“保本”、期限短、利息高等特點,成為企業認購的重點產品。自2018年後,銀行發行的結構性存款規模持續走高,截至2020年4月末,中資銀行機構的結構性存款餘額達12.14萬億元,刷新歷史新高。

為降低銀行存款成本,2020年年中,監管部門對部分銀行進行窗口指導,要求“年內逐步壓降至年初規模的三分之二”。

根據人民銀行最新數據,截至2020年12月末,中資銀行結構性存款餘額已被壓降至6.44萬億元。這是自2020年5月以來,連續8個月的壓降結果。按照2020年初9.6萬億元規模來計算,中資銀行已整體完成壓降要求。

一邊是銀行機構大幅壓降結構性存款,另一邊是上市公司仍在積極認購。據記者統計,今年1月以來,上市公司密集發佈公告稱,利用閒置募集資金或閒置自有資金購買理財產品,其中結構性存款是上市公司最青睞的。

Wind統計數據顯示,截至1月末,今年已有373家上市公司購買結構性存款產品,合計規模為890.12億元,佔今年1月上市公司購買理財產品整體規模的74%。其中,隆基股份、明陽電路、江蘇國泰等11家上市公司,在1月認購的結構性存款規模均超過10億元,合計超過260億元。

華東某城商行交易銀行部人士告訴記者,上市公司利用閒置資金購買短期理財產品是正常行為,是企業現金管理的常規方式,其中因結構性存款兼顧安全與收益的特點,企業認購熱情不減。

記者發現,從收益看,大多數居於30天至180天期限的結構性存款產品的預期收益率在3%至5%之間。例如,某國有大行發行的一款對公結構性存款產品,期限84天,預期最高收益率可達5.04%。

從結構性存款壓降結構看,相對於個人結構性存款,單位結構性存款是壓降的“大頭”。人民銀行的統計數據顯示,截至2020年12月末,單位結構性存款餘額已由高峯期的7.43萬億元壓降至3.68萬億元,個人結構性存款餘額已由高峯期的4.71萬億元壓降至2.76萬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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