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ST銀億回覆深交所關注函,暫不存在無法完成重整並被破產清算的風險

由 都超英 發佈於 財經

  樂居財經 趙微 10月19日,*ST銀億(SZ000981)發佈關於對銀億股份有限公司的關注函的回覆。

  據悉,銀億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於 2021 年 10月 11 日收到了銀億股份有限公司發來的深圳證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關於對銀億股份有限公司的關注函》。10月19日,管理人披露對關注函相關問題的回覆。

  有媒體報道稱重整投資人嘉興梓禾瑾芯股權投資合夥企業於 2021 年 7 月 3 日向銀億股份債委會以及管理人申請將《重組投資協議》履行期限延期至 2021 年 9 月 30日,並申請與管理人簽訂《重整投資協議之補充協議》。上述《補充協議》約定,若 2021 年 9 月 30 日未全部支付完畢,梓禾瑾芯與管理人簽訂的《重整投資協議》及《補充協議》自動終止。

  根據*ST銀億2021 年 9 月 30 日披露的《公司重整計劃執行進展的公告》截至 2021 年 9 月 29 日,重整投資人已累計支付投資款人民幣 19 億元,未完成所有投資款的支付。深交所提問,投資人是否已與管理人簽訂上述《補充協議》,是否履行審批程序並具備法律效力。

       管理人表示,截至目前,管理人未與嘉興梓禾瑾芯股權投資合夥企業簽署《補充協議》。目前仍應根據 2020 年 12 月 11日管理人與梓禾瑾芯簽署的《銀億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投資協議》處理管理人與梓禾瑾芯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

  深交所指出,請結合合夥人出資情況、重整投資款的最新支付進度等,説明是否存在終止本次破產重整或重新遴選投資人的計劃。

  管理人回覆稱,截至目前,梓禾瑾芯已累計支付19 億元投資款至管理人指定的銀行賬户,尚剩餘 13 億元投資款未支付。根據《重整投資協議》的約定,在梓禾瑾芯構成嚴重違約的情況下,管理人有權終止《重整投資協議》。

  浙江省寧波市中級人民法院出具的(2020)浙 02 破 4 號之一《決定書》,決定由銀億系企業清算組正式履行管理人職責。

  《關注函》還提到,請*ST銀億就媒體相關報道進行自查並説明相關報道是否屬實,公司目前是否存在無法完成重整計劃並被宣告破產清算的風險。

  管理人表示,截至目前,管理人已經完成127 家債權人的現金清償工作,剩餘 4 家債權人因未提供銀行賬户信息等原因,還未進行現金清償,待上述債權人銀行賬户信息更正完畢或提供完畢後,將立即着手上述現金清償事宜;兩家有財產擔保債權人涉及留債部分已經根據《重整計劃》的規定完成了第一期資金以及利息的支付;用於解決控股股東及其關聯方非經營性資金佔用的 15 億元的資金也已經支付至管理人賬户。

  目前正在推進的《重整計劃》執行工作包括:確定並支付破產費用;推進資本公積金轉增股票以向債權人分配抵債股票工作。目前《重整計劃》尚在執行過程中,暫不存在無法完成重整計劃並被宣告破產清算的風險。

文章來源:樂居財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