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塊鏈≠虛擬貨幣 虛擬貨幣≠數字貨幣!
隨着數字經濟的飛速發展,區塊鏈概念受關注度與日俱增,尤其是近期在“央行數字貨幣或將落地”“比特幣再度飆漲至一萬美元關口”等消息使然下,“區塊鏈應用場景”“數字貨幣”更是成為當前全球資本市場和財經圈內的最熱關鍵詞。但隨之而來的是,不法分子的貪婪目光也“與時俱進”盯向這一領域,借區塊鏈之名大肆行騙。
“xx幣,讓你躺着也能賺大錢”“礦機一響,黃金萬兩”“養豬嗎?新產品,一夜之間成為百萬富翁、千萬富翁不是夢”……在各種防風險信息的教育氛圍中,許多市民羣眾已經能識破絕大多數“老花樣”,躲得過“套路貸”、扛得過“電信詐騙”、拆得穿“高額返利”,不過俗語説 “江湖騙子不可怕,最怕騙子有文化”,對上述這些蹭足區塊鏈科技熱點,通過發行所謂“虛擬貨幣”“虛擬資產”等方式“高科技圓你富豪夢”的不法套路,您是否也能真正看得清?
“要想從根本上遠離此類不法侵犯,大家就得‘知其然’且最好‘知其所以然’。”陝西省經濟發展戰略研究會區塊鏈研究中心首席專家郭建瓊受訪時提示廣大市民羣眾尤其是投資達人,在面對形形色色的區塊鏈概念時,應謹記兩大基本概念:首先,不可簡單的將區塊鏈概念等同於虛擬貨幣或數字貨幣;其次,虛擬貨幣也不等於是數字貨幣。搞懂、記牢這兩點關鍵概念,有助於避開大多數的騙局。
概念1 區塊鏈≠虛擬貨幣
區塊鏈是一種全新的分佈式數據管理方式。做個比喻,以前你們家裏有個賬本,你一個人來記賬,中間萬一你貪吃,想買點好吃的,可能賬本上的記錄會少十幾塊,利用區塊鏈技術後,相當於全家總動員的方式記賬,家裏每個人都在記賬,大家都能看到總帳,而且誰都不能改變,也就是説區塊鏈記錄了所有曾經發生並經過系統一致認可的交易。
加快區塊鏈技術發展,已經成為我國的“頂層設計”,而這一“頂層設計”的聚焦點在於提升原始創新能力,努力讓我國在區塊鏈這個新興領域走在理論最前沿、佔據創新制高點、取得產業新優勢。不過在一些“另類宣傳”的影響下,不少市民羣眾一提起區塊鏈,就會將其與“比特幣”“火幣”等虛擬貨幣相關聯。
“這種錯誤的認知思維,是典型的‘一葉障目不見泰山’。”郭建瓊教授介紹説,區塊鏈是內涵和應用場景都非常豐富的一種新技術,而虛擬貨幣應視為是區塊鏈技術的“副產品”之一,因此絕不能將區塊鏈 “簡單粗暴”地等同於虛擬貨幣。值得警惕的是,不少不法分子正是打着各種“科技創新、投資創新”旗號,試圖將區塊鏈與虛擬貨幣劃等號。不少專家學者都一針見血地指出,真正要擁抱區塊鏈技術,恰恰需要從防範虛擬貨幣“套路”開始。
事實上,只要仔細研讀國家層面關於支持區塊鏈技術運用的相關政策條款,我們就會發現,其中並不包含任何支持發行虛擬貨幣的內容。
“傳統意義上認為,比特幣、萊特幣等虛擬貨幣,本質上只是一種工作量證明,前者是本,後者是末。兩者的投資價值有重大區別。”郭教授強調説明,這種獎勵積分僅僅具有個體主觀價值,卻由於沒有實際價值不能形成普遍價值共識而不能成為自然貨幣,更由於不能準確描述市場中的商品價值,也根本不能成為流通貨幣。“對這種獎勵積分的投資,極易產生如老鼠倉、傳銷一般具有危害性的金融泡沫。當前充斥於市場的純粹以數字貨幣發行為目的的區塊鏈項目,絕大多數具有這類危害性特徵。”
概念2 虛擬貨幣≠數字貨幣
近期各類財經新聞頻頻提及的“央行數字貨幣”,想必已深入大家腦海。那麼,有望在不久後亮相的數字貨幣,與“投資市場”中那些短期內動輒“飆漲”幾倍甚至上百倍的“虛擬貨幣”是一回事嗎?
央行數字貨幣,是指中央發行的數字貨幣,屬於央行負債,具有國家信用背書,與法定貨幣等值。其功能屬性與紙鈔完全一樣,只不過是數字化形態。
通過上述闡述我們不難總結出,數字貨幣首先是貨幣,但是虛擬貨幣和不法分子發行的所謂代幣,則並沒有貨幣屬性,而只是某種狹義區間的權益證明。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區塊鏈工作組組長李禮輝曾撰文指出:“數字貨幣必須具備法定地位、國家主權背書,明確發行責任主體。以比特幣等為代表的虛擬貨幣和代幣沒有國別,沒有主權背書,沒有合格發行主體,沒有國家信用支撐,這些都不是數字貨幣。”
從現實情況看,有些企業以“區塊鏈創新”名義,在境內組織虛擬貨幣交易;以“區塊鏈應用場景落地”等為由,發行“××幣”、“××鏈”、發佈白皮書、虛構使用生態,募集資金或虛擬貨幣資產;有些機構為註冊在境外的ICO項目、虛擬貨幣交易平台等提供宣傳、引流、代理買賣服務等,甚至出現個別非法機構冒用人民銀行名義發行或推廣法定數字貨幣騙取投資人錢財。這種“魚目混珠”的不法手段,正是大家應加以警惕和遠離的陷阱所在。
中國人民銀行上海總部近期公開指出,近年來與虛擬貨幣相關的炒作(如ICO、IFO、IEO、IMO和STO等)花樣翻新、投機盛行,價格暴漲暴跌,風險快速聚積。相關融資主體通過違規發售、流通代幣,向投資者籌集資金或比特幣、以太坊等虛擬貨幣,本質上屬於未經批准非法公開融資行為,涉嫌非法發售代幣票券、非法發行證券以及非法集資、金融詐騙、傳銷等違法犯罪,嚴重擾亂經濟金融秩序。
西安多部門持續嚴打非法“幣圈”
事實上,早在2017年9月,國家七部委就聯合發佈《關於防範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對ICO和虛擬貨幣交易場所進行清理整頓,境內虛擬貨幣交易規模大幅下降。但是近階段以來,相關融資主體利用創新技術的信息披露不對稱,將國家鼓勵區塊鏈技術發展,虛假等同於允許或鼓勵發行虛擬貨幣,相關違規行為有所升温。
從近階段涉虛擬幣的具體騙術手段看,其交易平台交易量大、人氣高的表象之下,一般都內藏着這兩種坑人套路:首先是交易數據造假。通過製造虛高交易量,吸引投資者“上鈎”;其次是惡意“宕機”,籍此逼迫槓桿交易爆倉,操縱市場。此外,虛擬幣還經常淪為犯罪分子的洗錢工具,具備較大社會風險。
對虛擬幣交易平台的各種套路,各級監管機構一直在苦口婆心地提示風險。
今年3月22日,中國人民銀行官方微信號發佈題為“3·15金融消費權益保護”一文強調,不法分子虛擬幣交易平台將服務器搬至境外,仍然面向境內投資者提供交易服務,許多投資者懷揣着通過投資虛擬幣實現“一夜暴富”的夢想,殊不知到最後卻被不法分子騙去了錢財。
4月2日,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也發佈風險提示,詳細描述了“出海”的套路。互金協會提醒稱,由於“出海”經營,這些平台運營主體較為隱蔽,其通過頻繁變更網站域名和服務器地址,以及採取線上導流、線下交易等方式,逃避監管部門打擊,其運營主體註冊地、辦公地以及業務開展區域常常不同,消費者往往無法確定運營者身份,一旦發生財產損失,很難追回。
人民銀行提醒,應避免陷入虛擬幣陷阱,要牢記“第一時間舉報”。
互金協會也提醒,“發現有任何機構涉及此類非法金融活動,及時向有關監管部門舉報。對涉嫌違法犯罪的,應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
記者從西安市防範和打擊非法集資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瞭解到,針對近年來呈高發態勢的不法虛擬貨幣交易平台及機構的“幣圈”活動,我市相關職能部門持續給予了高壓嚴打。通過縝密排查動作,先後對違規經營比特幣交易平台的陝西某商貿公司,及從事蒂克幣、維卡幣、郵卡幣的相關經營企業,依法採取了取締措施。
“儘管如此,我們卻發現仍有一些投資者抱有僥倖心理試圖‘火中取栗’,有些人認為自己投資的‘交易平台’屬於頭部企業,有安全保障。”我市打非工作人員再一次發出風險警示:無論不法機構和其渠道在暗中如何鼓吹虛擬幣的“投資機遇”以吸引更多投資人“上車”,但從實際情況來看,“風險極高、波動極大”就是虛擬貨幣的標配,“走向歸零”更是多數幣種的歸途。
本組稿件由記者劉寧採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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