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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綠債目錄已更新,今年銀行業承銷碳中和債超400億

由 宗政從蓉 發佈於 財經

【環球網 記者 譚雅文】日前,人民銀行、發展改革委、證監會聯合發佈《關於印發〈綠色債券支持項目目錄(2021年版)〉的通知》,首次統一了綠色債券相關管理部門對綠色項目的界定標準,同時,煤炭等化石能源清潔利用等高碳排放項目不再納入支持範圍。

“制定併發布新版的《綠色債券支持項目目錄(2021年版)》,對於進一步規範國內綠色債券市場,引導更多資金支持綠色產業和綠色項目、實現國內綠色債券支持範圍與國際市場相關標準趨同亦將提供重要保障。”人民銀行有關部門負責人表示。

新版綠債進一步細化

與2019年版綠色債券支持項目目錄相比,新版綠債目錄有三大變化。一是在分類層級上進行了細化,增加了四級分類。一級分類仍以《綠色產業指導目錄(2019年版)》為總體框架,分為節能環保產業、清潔生產產業、清潔能源產業、生態環境產業、基礎設施綠色升級、綠色服務六大類。

二是在分類邏輯上,《綠色債券支持項目目錄(2021年版)》的二級和三級分類,與國際主流綠色資產分類標準和節能環保行業常用統計分類方式保持了一致,繼續延用《綠色債券支持項目目錄(2015年版)》。

三是為便於操作和理解,《綠色債券支持項目目錄(2021年版)》增設“説明/條件”列,在《綠色產業指導目錄(2019年版)》解釋説明的基礎上,根據綠色債券支持項目的特徵對每個四級分類所包含的項目範圍進行解釋,同時對各個項目需滿足的標準進一步細化,並設置了技術篩選標準和詳細説明。

此外,與2015年版綠色債券支持項目目錄相比,新版綠債目錄增加了有關綠色農業、綠色建築、可持續建築、水資源節約和非常規水資源利用等新時期國家重點發展的綠色產業領域類別。

在具體支持項目層面,增加了二氧化碳捕集、利用與封存的綠色項目、農村地區清潔供暖綠色項目,從而有利於更好地服務新時期國內綠色產業發展和生態文明建設的戰略目標。

此外新版綠債目錄刪除了涉及煤炭等化石能源生產和清潔利用的項目類別,更好地實現了與國際標準的接軌。

“煤炭等化石能源在本質上仍屬於高碳排放項目,國際主流綠色債券標準均未將其納入支持範圍。”人民銀行有關部門負責人稱,《綠色債券支持項目目錄(2021年版)》不再將此類項目納入支持範圍,使我國綠色債券標準更加規範、嚴格,實現了與國際主流標準的一致。

銀行業支持碳中和綠色債券

據央行公告,下一步,將加強對《綠債目錄(2021年版)》的宣傳推廣,引導和支持符合條件的金融機構和企業發行綠色債券支持符合條件的綠色項目。

所謂綠色債券,是指將募集資金專門用於支持符合規定條件的綠色產業、綠色項目或綠色經濟活動,依照法定程序發行並按約定還本付息的有價證券,包括但不限於綠色金融債券、綠色企業債券、綠色公司債券、綠色債務融資工具和綠色資產支持證券。

對於銀行業而言,綠色金融提供了一個新業務和新的金融品種。“銀行可以憑藉自身資金、信息、品牌等優勢參與綠色金融市場,例如:銀行綠色信貸業務、參與綠色債券業務。”光大銀行金融市場部分析師周茂華對環球網財經表示,隨着綠色經濟、金融發展壯大,規模效應釋放,銀行業資產負債結構隨之優化,有助於增強銀行業抗風險能力。

在綠色債券業務方面,銀行陸續發行首單碳中和債。作為綠色債券的子品種,與一般綠色債券相比,碳中和債券是募集資金專項用於具有碳減排效益的綠色項目。

環球網記者統計,今年以來,在上海清算所披露的綠色債務融資類債券共35只,其中碳中和債19只。另外,中期票據中,碳中和債9只。以此計算,目前銀行間碳中和債發行規模達457.4億元。

在綠色信貸方面,此前,江蘇銀行發佈了“碳中和”方案,計劃在“十四五”期間氣候融資專項支持額度不低於2000億元,清潔能源產業支持額度不低於500億元,支持減污降碳、清潔能源、清潔交通、零碳建築等領域重點項目,推動實現碳減排超1000萬噸。

銀行還需要哪些政策和制度的支持?

“監管政策的支持,為銀行業金融機構發展綠色金融提供了重要指引和發展機遇,但也給銀行業金融機構帶來了諸多新的挑戰。”招聯金融首席研究員、復旦大學金融研究院兼職研究員董希淼在接受記者採訪時指出,在戰略管理、風險管理、產品和服務等方面,銀行需要做足準備。

“比如戰略管理方面要加強綠色金融和環境氣候變化方面的戰略研究;風險管理方面要建立健全氣候風險管理體系;資產結構方面要調整優化信貸結構,提升綠色金融特別是氣候信貸的佔比;產品和服務方面要運用金融科技,加強創新,開發更多符合市場需要的綠色金融產品等。”董希淼進一步指出。

周茂華認為,目前國內銀行資產綠色轉型,各家銀行節奏不一,這主要是國內綠色產業發展尚不成熟,起步相對晚,各銀行對綠色金融業務認識有個過程;同時,這個節奏還與各銀行如何平衡好綠色業務發展與風險防控;以及銀行對綠色產業和項目研究程度。

那麼下一步,銀行還需要哪些政策和制度的支持?董希淼給出兩點建議,一是建議金融管理部門加強對綠色金融、氣候信貸等方面的定向支持力度,提升政策的精準性和直達性。通過精準滴灌,降低商業銀行的資金成本,促進綠色金融的可持續發展。

另外,是完善信息披露機制和激勵約束機制建設。董希淼建議根據市場參與主體的實際情況,分階段有步驟的實施氣候信息披露,循序漸進擴大氣候信息披露主體範圍和披露內容。同時強化激勵約束機制建設,提高商業銀行發展綠色金融的意願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