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納税人,個人所得税退税開始了!3月的第一筆錢,別忘了領

動動手指就有錢入賬?3月1日至6月30日,迎來2021年度個人所得税綜合所得年度彙算。簡單來説,就是在平時已預繳税款的基礎上,“按年算賬,多退少補”。具體哪些人需要彙算?具體如何辦理?有哪些事項需要注意?一文回答你所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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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年度彙算?

2021年度終了後,納税人需要彙總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取得的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等四項所得的收入額,減除費用6萬元以及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和符合條件的公益慈善事業捐贈後,適用綜合所得個人所得税税率並減去速算扣除數,計算年度彙算最終應納税額,再減去納税年度已預繳税額,得出應退或應補税額,向税務機關申報並辦理退税或補税。

什麼時候可以辦理?

目前,年度彙算辦理時間為2022年3月1日至6月30日。不同於去年,為提升辦税效率,今年税務部門推出預約辦税服務,納税人如需在3月1日至15日之間辦理彙算,可在規定日期內登錄個人所得税App進行預約,3月16日至6月30日無需預約,可隨時登錄辦理。

2021年度彙算的時間跨度4個月,24小時隨時辦理,辦税時間非常充裕,無需搶在前幾天扎堆辦理。

哪些人需要辦理?

一是已預繳税額大於年度彙算應納税額且申請退税的;二是納税年度內取得的綜合所得收入超過12萬元且需要補税金額超過400元。因適用所得項目錯誤或者扣繳義務人未依法履行扣繳義務,造成納税年度內少申報或者未申報綜合所得的,納税人應當依法據實辦理年度彙算。

有哪些辦理方式?

一、自行辦理年度彙算,第一步,你需要下載個人所得税App,登錄進入後,點擊首頁“我要辦税”。如果你從來沒申報過“專項附加扣除”,或者需要補充的話,也可先點擊這項填報。

填好後第二步,就可進入2021綜合所得年度彙算區域,接下來就到申報頁面了,點擊進入會有你2021年交過的所有個税記錄。你一筆筆地對下賬,主要看看自己的收入有沒有問題,是否有多算或者漏算,確認無誤後就可以進入下一步操作退税。

二、通過單位代為辦理。由單位代為辦理的,納税人應在2022年4月30日前與單位以書面或者電子等方式進行確認,補充提供其納税年度內在本單位以外取得的綜合所得收入、相關扣除、享受税收優惠等信息資料。

三、委託涉税專業服務機構或其他單位及個人辦理,納税人與受託人需簽訂授權書。

還要注意哪些問題?

需要注意的是,並不是所有納税人都能領錢,具體是退税還是補交,需要根據個人實際情況彙算。如果操作後需要補税,一定要在6月30日之前補齊,否則不僅要交滯納金,情形嚴重的甚至可能影響個人徵信。當然還有個例外情況,那就是如果你的年收入在12萬元以下或者補税金額不超過400元,也是可以不用補税的。

國家税務總局指出,對於年度彙算需補税的納税人,如在年度彙算期結束後未申報並補繳税款,税務部門將依法加收滯納金,並在其《個人所得税納税記錄》中予以標註。對於涉税金額較大的,税務部門將進行提示提醒,對提醒後未改正或者改正不到位的進行督促整改,對仍不改正或者改正不到位的進行約談警示,約談警示後仍不配合整改的依法立案稽查,對立案案件選擇部分情節嚴重、影響惡劣的進行公開曝光。

此外,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數字經濟研究院高級研究員金天告訴北京商報記者,個人所得税退税一般有幾種情況:一是納税人涉及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贍養老人等專項附加扣除的,會有相應退税;二是納税人上一年度整體收入出現明顯下降,也可能會有一定退税。

不過,如果納税人取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等較多,或者從多家機構取得綜合所得較多(如有轉換工作),都有可能出現補税。金天提醒,對納税人來説,應避免僥倖心理(如通過註冊個體工商户或尋求“税收窪地”逃避繳税),按照國家要求納税;同時,如果遇到退補税計算不準確、有疑問的地方(如認為取得稿酬等收入時已扣税),可以在規定時間內進行確認和反饋。

北京商報記者 劉四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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