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經緯11月3日電 3日晚間,威帝股份發佈關於公司董事收到中國證監會立案告知書的公告。
來源:公司公告
公告顯示,威帝股份於2023年11月3日收到中國證監會下發的《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立案告知書》(編號:證監立案字0192023003號)。“因你涉嫌限制期買賣威帝股份股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等法律法規,2023年10月20日,我會決定對你立案。”
該公司稱,本次立案調查事項系針對陳振華個人的調查,不會對公司的日常運營造成重大影響。陳振華將積極配合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的調查工作。
影響方面,威帝股份表示,目前,公司經營管理及財務狀況正常。公司將持續關注上述事項的進展情況,並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要求,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9月7日晚間,威帝股份發佈關於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窗口期買賣公司股票及致歉的公告。
據公告內容,2023年7月4日,陳振華通過大宗交易方式減持股份4600000股,佔公司總股本的0.818%,成交金額1748萬元。2023年7月7日至2023年7月10日通過大宗交易方式減持股份6640000股,佔公司總股本的1.182%,成交金額2656.56萬元。
因威帝股份2023年半年度業績預虧公告的時間是2023年7月15日,以上買賣公司股票的行為違反了《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8號-股份變動管理》第十條“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在下列期間不得買賣本公司股份:(二)公司季度報告、業績預告、業績快報公告前10日內”的規定,構成窗口期違規交易。
陳振華聲明稱,本次通過大宗交易、集中競價減持股票期間尚未知公司2023年半年度經營業績數據及公司需要發佈2023年半年度業績預虧公告,不存在因獲悉內幕信息而交易公司股票的情況,亦不存在利用內幕信息進行交易謀求利益的情形,不存在主觀故意違規減持的情況,本人已認識到上述違規交易的嚴重性以及對公司和市場帶來的不良影響,向公司及廣大投資者致以誠摯的歉意!同時承諾未來六個月內不減持所持有公司的股票,並加強對相關法律法規、規範性文件的學習,嚴格遵守相關規定,自覺維護證券市場秩序,防止此類事情的再次發生。
公開資料顯示,威帝股份是國內汽車電子控制產品供應商,公司的主要產品包括CAN總線控制系統、總線控制單元、控制器(ECU控制單元)、雲總線車聯網系統、傳感器等系列產品。產品主要適用於客車、卡車系列。陳振華為威帝股份第一大股東,截至2023年第三季度持股比例為23.29%,公司實際控制人為麗水生態產業集聚區管理委員會(陳振華放棄股份對應的表決權)。
業績方面,威帝股份前三季度營業收入4497.53萬元,同比增1.4%;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183.69萬元,同比增2.01%。
二級市場上,截至11月3日收盤,威帝股份報4.86元/股,公司總市值27億元(中新經緯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