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兩年造假近130億!監管處罰來了,更有一個大消息

由 都超英 發佈於 財經

中國基金報記者 李智

9億洗衣粉離奇“跑路”,*ST浪奇曾連環爆雷,相關罰單終於落地。

經審核,廣州浪奇因大幅虛增營業收入等問題,廣東證監局對廣州浪奇及相關責任人合計處以1405萬元的罰款,並對時任董事長傅勇國採取了10年證券市場禁入措施。同時,*ST浪奇還宣佈,法院裁定批准相關重整計劃。

兩年虛增營業收入129億

11月11日晚間,曾連環爆雷的*ST浪奇發佈公告稱,公司收到廣東證監局行政處罰及市場禁入事先告知書。罰單落地,*ST浪奇涉嫌財務造假及利益輸送一事終於水落石出。

公司層面的處罰內容主要涉及三方面,其一,大幅虛增營業收入、營業成本及利潤,且金額之大令人咋舌,兩年虛增營業收入合計129億元。

其中,2018年、2019年度,廣州浪奇通過虛構大宗商品貿易業務、循環交易乙二醇倉單等方式,虛增營業收入、營業成本和利潤。在《2018年年度報告》中廣州浪奇虛增營業收入62.34億元,虛增營業成本約60.23億元,虛增利潤2.1億元,佔當期披露利潤總額的518.07%。《2019年年度報告》中虛增營業收入66.51億元,虛增利潤2.01億元,佔當期披露利潤總額的256.57%。並因此,廣州浪奇存在2018年年報、2019年年報存在虛假記載的情況。

其二,廣州浪奇在2018年至2019年期間虛增存貨。為美化報表,廣州浪奇將部分虛增的預付賬款調整為虛增的存貨,並通過上述方式,兩年期間虛增存貨金額合計20.38億元。

其三,廣州浪奇在2018年至2019年期間未按規定披露關聯方非經營性資金往來及相關的關聯交易情況,2018年年報、2019年年報存在重大遺漏。假借對外採購的名義,輸送資金給關聯方。

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廣州浪奇以支付採購貨款的名義,經過多層中間公司掩護過渡,將資金給江蘇琦衡、廣州鈿融及其子公司使用。相關資金來源包括廣州浪奇的自有資金、商業承兑匯票、銀行貸款以及保理機構貸款等。

然而,廣州鈿融將佔用的資金用於會東金川持有礦山資產的擴大生產和技術改造、償還欠款等。江蘇琦衡將佔用的資金用於擴大生產和償還銀行債務等。但是,廣州浪奇均未在2018年年報、2019年年報中披露關聯方的關聯交易及非經營性資金往來情況。

廣州浪奇及相關責任人被罰1405萬

時任董事長10年禁入證券市場

經審理,廣東證監局指出,廣州浪奇虛增營業收入、營業成本、營業利潤和存貨,所披露的相關定期報告存在虛假記載;未按規定披露關聯方非經營性資金往來及相關的關聯交易情況,所披露的相關定期報告存在重大遺漏。

廣州浪奇的上述行為,涉嫌違反2005年《證券法》第六十三條和2019年《證券法》第七十八條第二款的規定。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為時任廣州浪奇時任總經理傅勇國,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為陳建斌、陳文、王志剛、王英傑、鄧煜、黃健彬。

根據當事人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與社會危害程度,依據相關規定,擬決定對廣州市浪奇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給予警告,並處以450萬元罰款;對傅勇國給予警告,並處以300萬元罰款;對陳建斌、王志剛、鄧煜、黃健彬給予警告,並分別處以150萬元罰款;對陳文給予警告,並處以50萬元罰款;對王英傑給予警告,並處以5萬元罰款。上述罰款金額合計1405萬元。

此外,傅勇國作為廣州浪奇時任董事長,直接組織、策劃、領導了涉案違法行為,其行為直接導致廣州浪奇相關信息披露違法行為的發生,情節較為嚴重。對傅勇國採取10年證券市場禁入措施。

此前於2021年1月8日,*ST浪奇因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的相關規定,決定對其立案調查。

法院裁定批准*ST浪奇的重整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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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1日,*ST浪奇還公告稱,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廣州中院”)裁定批准《廣州市浪奇實業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計劃》,並終止公司重整程序。

根據重整計劃的債權分類、調整及清償方案,出資人權益調整方案及經營方案,公司清償債務等執行重整計劃的行為將可能對公司2021年度的淨利潤、2021年末的淨資產產生一定影響,具體數據以經審計的財務報表數據為準。

11月8日,*ST浪奇曾表示,據管理人告知,公司各表決組均已通過《廣州市浪奇實業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計劃(草案)》。該公司同時在公告中表示,如果公司順利實施重整並執行完畢重整計劃,將有利於優化公司資產負債結構,提升公司的持續經營及盈利能力;若重整失敗,公司將存在被宣告破產的風險。

在剛公佈的重整計劃中,*ST浪奇指出,因為公司於2020年9月披露存貨賬實不符,隨後涉嫌信息披露違規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公司相關人員涉嫌刑事犯罪等,導致廣州浪奇陷入嚴重的債務危機與經營困境。根據廣州浪奇2020年年度報告,淨資產為-36.72億元,已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股票簡稱被冠以“*ST”,存在嚴重的退市危機。如果2021年度經審計的淨資產仍然為負或無法被出具標準意見的審計報告,股票將被終止上市,廣州浪奇急需通過重整化解債務危機並改善經營狀況,以維持上市地位。

為化解廣州浪奇的危機,債權人立根融資租賃有限公司以廣州浪奇不能清償到期債務,並且明顯缺乏清償能力,但具有一定的重整價值為由,根據企業破產法第二條及廣州中院的相關工作指引,申請廣州中院依法決定對廣州浪奇實施預重整,並於後續轉入重整程序後清償其債權。

2021年9月29日,廣州中院裁定受理廣州浪奇重整。本次重整如實施,上市地位將得以維持,主營業務得以保留,且國有實際控制地位將不會改變。同時表明,公司將通過資本公積轉增股份形式調整出資人權益,轉增股份用於引入重整投資人和清償普通債權。對於廣州浪奇的有財產擔保債權將在擔保財產的價值範圍內優先清償,剩餘部分轉為普通債權清償等。

股價表現方面,*ST浪奇股價受消息影響波動明顯,年初至今該股累計跌超10%。

截至2021年11月10日,公司股東總數為2.7萬户。

昔日的洗衣粉大王

如今已是負債累累

據悉,*ST浪奇前身為廣州油脂化工廠,始建於1959年,是華南地區早期日化產品定點生產企業,1992年由國有企業改組為股份制企業,並於1993年11月8日在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成為廣州市首批規範化上市的股份制公司,是華南地區歷史最悠久的洗滌用品生產企業之一,也是廣東省歷史最悠久的日化行業上市公司之一。

廣州浪奇的日常經營主要通過子公司進行,其中食糖板塊業務由華糖食品獨立運營;日化板塊業務主要由廣州日化研究所進行研發,由南沙浪奇、韶關浪奇、遼寧浪奇等進行生產,由南沙浪奇進行統一銷售管理。廣州浪奇所持有的兩大馳名商標“浪奇”和“高富力”由日化板塊子公司在生產、銷售中直接使用。

值得注意的是,目前廣州浪奇已無法清償到期債務,且資產不能清償全部債務,生產經營和財務狀況均已陷入困境。

根據預重整及重整期間債權申報與審查情況、管理人對職工債權、税款債權的調查情況以及截至三季度末公司財務數據的記錄等,廣州浪奇在模擬破產清算狀態下的債權總額高達67.22億元。

另外從當前的股權情況來看,截至三季度末,廣州浪奇持股 5%以上的股東有2家,輕工集團持股佔比為31.04%;廣州國資發展控股有限公司持股佔比為14.22%。公司實際控制人為廣州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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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中國基金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