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5日晚間影響市場重要政策消息速遞

  重磅!證監會批准深交所主板與中小板合併

  2月5日,證監會市場部副主任皮六一在證監會新聞發佈會上表示,證監會批准深圳證券交易所主板與中小板合併。合併深交所主板與中小板是全面深化資本市場改革的一項重要舉措。對於深交所中小板併入主板後會否導致資本市場服務中小企業的功能弱化的疑問,皮六一表示,深交所主板與中小板合併後,發行上市條件、投資者適當性要求等保持不變。深市將形成以主板、創業板為主體的市場格局,為處在不同發展階段的中小企業提供融資服務。深交所還將進一步優化改進服務,加大力度支持中小企業做優做強。綜上,資本市場對中小企業的服務功能將不斷得到增強。

  證監會發文要求IPO前12個月入股股東均需鎖定三年

  證監會發行部副主任吳年文在證監會例行新聞發佈會上表示,證監會今日發佈《監管規則適用指引——關於申請首發上市企業股東信息披露》,對違規代持、影子股東、突擊入股、多層嵌套等IPO亂象加強監管。《指引》的主要內容包括五個方面:要求發行人清理股份代持,不存在違規持股情況;提交申請前12個月內入股的新增股東都要鎖定36個月;加強對入股價格異常、多層嵌套股東的監管,要求穿透核查;壓實中介機構責任;形成監管合力。

  央行:市場利率定價自律機制推出外幣同業存單

  央行2月5日消息,為進一步推動同業存單市場平穩有序發展,豐富金融機構境內外幣融資渠道,經中國人民銀行同意,市場利率定價自律機制自即日起在銀行間市場推出外幣同業存單。

  央行政策研究:對大型互聯網平台監管的當務之急是實現穿透性監管

  央行2月5日發佈政策研究《大型互聯網平台消費者金融信息保護問題研究》。文章指出:對大型互聯網平台監管的當務之急是綜合運用各種監管手段,實現穿透性監管,令其樹立起“負責任金融”的理念。建議從我國實際出發,依法將金融業務全面納入監管,根據同一金融業務,同一監管標準的要求,加強對大型互聯網平台的監管,尤其是增強業務信息披露全面性和透明度,切實保護金融消費者長遠和根本利益。

  證監會回應德勤會計所事件:對舉報事項已開展核查

  近日,有信息顯示德勤會計師事務所一名員工舉報德勤在多家上市公司審計過程中存在違規行為。2月5日,證監會新聞發言人高莉在例行新聞發佈會上回答記者提問時表示,證監會已經關注到此事,相關證監局也接到了相關舉報。證監會已經安排相關證監局對此舉報事項進行核查,同時也要求該會計師事務所展開內部自查,後續事項也在進一步跟進中。

  證監會:有組織實施操縱市場現象突出

  證監會新聞發言人高莉2月5日通報了證監會2020年案件辦理情況。高莉表示,操縱手法快速演變,有組織實施操縱市場現象突出。全年新增操縱市場立案案件51起,同比增長11%。實際控制人夥同市場機構操縱本公司股價案件數量增加,全年先後對10名實際控制人啓動調查。操縱手法進一步呈現團伙化、複合化特徵。從涉案金額看,全年共22起操縱市場案件交易金額超過10億元,平均獲利約2億元,嚴重損害投資者利益。

  證監會:儘快發佈實施責令回購規則

  證監會新聞發言人高莉2月5日表示,欺詐發行上市股票的責令回購是制度創新,是註冊制改革的配套制度,對於提高違法成本,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具有重要意義。高莉表示,證監會起草了責令回購實施辦法的徵求意見稿,從徵求意見情況來看,各方普遍支持儘快出台,證監會後續還通過了專家座談會等,對回購對象範圍、回購價格等問題進行了市場研究,目前實施辦法正在進行完善和修改,後續將抓緊推進規則的修訂程序,儘快發佈實施。

  恆生指數:科創板證券將被納入相關指數選股範圍

  恆生指數有限公司今天宣佈,倘若上交所科創板上市的證券符合相關指數的候選條件,該等科創板證券將被納入與A股、跨市場以及互聯互通相關指數之選股範圍內。變動將從截至2020年12月31日之指數季度檢討起實施,而該等科創板成份股將於2021年3月15日起被納入相關指數。

  銀保監會:對於財險和再保險實施總精算制度將不再給予過渡期

  近日,銀保監會財險部向各財險公司、各再保險公司下發《關於落實總精算師制度有關事項的通知》。通知稱,根據《關於財產保險公司和再保險公司實施總精算師制度有關事項的補充通知》,各財險公司和再保險公司應在2020年12月31日前落實總精算師制度。通知表示,經調研摸底行業落實總精算制度和精算師儲備有關情況,目前行業已基本滿足全面實施總精算師制度的條件,因此不再給予公司過渡期。

  工信部明確國家鼓勵的集成電路相關企業條件

  工信部2月5日消息,《國家鼓勵的集成電路設計、裝備、材料、封裝、測試企業條件》公開徵求意見。《意見》明確了國家鼓勵的集成電路設計、裝備、材料、封裝、測試企業需要滿足的條件,所有鼓勵企業均需在中國境內(不包括港、澳、台地區)依法註冊。

  “跨境理財通”呼之欲出:七監管機構簽署諒解備忘錄

  2月5日,《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獲悉,《關於在粵港澳大灣區開展“跨境理財通”業務試點的諒解備忘錄》正式簽署。根據《諒解備忘錄》,“跨境理財通”業務試點以“業務發生地管理”為原則,遵循粵港澳三地理財產品和銷售監管的相關法律法規。“跨境理財通”業務試點資金管理原則是,港澳投資者辦理“北向通”業務、內地投資者辦理“南向通”業務的試點所匯入的資金專款專用,理財產品贖回所得資金以人民幣原路跨境匯回,實現閉環管理。

  銀保監會:研究落實自貿區先行先試銀行保險業改革開放政策

  2月3日,中國銀保監會系統召開推進自貿試驗區建設專題會議,研究部署銀行業保險業支持自貿試驗區建設工作。會議要求,加大自貿試驗區制度創新力度,紮實做好銀行業保險業服務自貿試驗區建設工作,為構建新發展格局提供有力支持。

(文章來源:東方財富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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