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地產網訊:合景泰富集團控股有限公司發佈公告稱,12月23日,公司(作為借款人)及公司若干附屬公司(作為原擔保人)與(其中包括)原貸款人、授權牽頭安排行及賬簿管理人以及代理人就有關上限為4億美元的可轉讓港幣及美元雙幣定期貸款融資(含超額貸款權)訂立融資協議,當中包括向公司控股股東施加特定履約責任的條款。
觀點地產新媒體查閲獲悉,原貸款人、授權牽頭安排行及賬簿管理人為東亞銀行有限公司、中信銀行(國際)有限公司、恆生銀行有限公司、香港上海匯豐銀行有限公司、南洋商業銀行(中國)有限公司廣州分行及渣打銀行(香港)有限公司,代理人為渣打銀行(香港)有限公司。
上述原貸款人已同意向合景泰富提供上限為4億美元的可轉讓港幣及美元雙幣定期貸款融資(含超額貸款權),期限自融資協議日期起計48個月。
公告披露,合景泰富根據融資協議將取得的貸款將用於再融資其現有債務及撥付其企業資金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