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轉自【大連發布】;
4月10日,國家税務總局大連市税務局相關負責人做客大連新聞傳媒集團FM103.3《12345政務服務便民熱線》直播節目,就減税降費優惠政策、個人所得税年度彙算等相關話題,與聽眾和網友進行互動交流。
2021年
國家實行一系列
減税新政
✅ 減税新政內容有哪些?
✅ 這些政策優惠力度有多大?
✅納税人如何享受這些政策?
官方解答來啦!
宋揚 攝
問:
2021年實行哪些減税新政策?今年的減税降費與以往相比優惠力度有多大?
答: 2021年年初以來,國務院先後三次部署推進減税降費,繼續加大對製造業和小微企業的政策傾斜力度,並擴大政策實施範圍,繼續為市場主體紓困,幫助市場主體走出困境穩健發展,主要有四大項:
第一,自今年1月1日起到明年底,對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户年應納税額不到100萬元的部分,再減半徵收所得税。
第二,自今年1月1日起,繼續執行研發費用加計扣除75%的政策,其中製造業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提高到100%,剛剛發佈的財税13號公告對此項政策進行了明確規定。
第三,今年4月1日到明年底,將增值税小規模納税人的增值税起徵點,由現行月銷售額10萬元提高到15萬元。
第四,自今年4月1日起,擴大先進製造業留抵退税行業範圍,將運輸設備、電氣機械、儀器儀表、醫藥、化學纖維等製造業企業納入先進製造業企業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範圍,實行按月全額退還增量留抵税額。這項政策能夠減少企業的資金佔用,讓企業賬面上的“活錢兒”動起來。
上述4項政策的實行,預計全國今年將新增減税超過5500億元。
問:
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對企業來説有什麼作用,大連如何落地執行?
答: 提高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比例是為了更好發揮企業創新主體作用,更多運用市場化、公平普惠激勵政策,撬動企業和全社會增加研發投入,增強經濟發展後勁,促進經濟結構優化。要想核心技術不受制於人,必須鼓勵科技創新,激勵企業加大研發投入。
3月24日,國務院常務會議部署實施提高製造業企業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比例等政策,會議決定,今年1月1日起,將製造業企業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比例由75%提高至100%。這相當於企業每投入100萬元研發費用,可在應納税所得額中扣除200萬元。
大連市税務部門初步對這項政策效果進行了預測,大約全年能為大連的企業減税4億元。
同時,改革了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清繳核算方式,允許企業自主選擇按半年享受加計扣除優惠,讓企業儘早受惠。這一制度性安排,是今年結構性減税中力度最大的一項政策。
下一步,大連市兩級税務機關關於研發費用加計扣除的政策宣講會將要全面展開,重點指導納税人正確歸集、準確核算研發費用,在應享盡享的基礎上規避税務風險。
問:
今年4月1日起,小規模納税人增值税起徵點,由現行月銷售額10萬元提高到15萬元,小規模納税人如何享受這個政策?
答:新政策規定要點有兩條↓↓
01
以所有增值税應税銷售行為(包括銷售貨物、勞務、服務、無形資產和不動產)合併計算銷售額。
但為剔除偶然發生的不動產銷售業務的影響,使納税人更充分享受政策,政策明確規定,小規模納税人合計月銷售額超過15萬元,但在扣除本期發生的銷售不動產的銷售額後仍未超過15萬元的,可以享受小規模納税人免税政策。
02
適用增值税差額徵税政策的,以差額後的餘額為銷售額,確定其是否可享受小規模納税人免税政策。
問:
符合哪些條件可以適用税務行政處罰“首違不罰”?
答: “首違不罰”是税務部門在税收執法中進行的一個探索,一經推出就得到社會各界的高度關注。税務總局發佈公告,公佈了十項“首違不罰”事項清單,從4月1日起施行。 (點擊文末“閲讀原文”查看“首違不罰”十項清單)
公告規定,10項清單中的事項首次發生且危害後果輕微,在税務機關發現前主動改正或者在税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的期限內改正的,不予行政處罰。
也就是説,“首違不罰”必須同時滿足三個條件:
1.納税人、扣繳義務人首次發生清單中所列的事項;
2.危害後果輕微;
3.在税務機關發現前主動改正或者在税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的期限內改正。
但是,如果納税人、扣繳義務人再次發生清單中所列事項,税務機關將嚴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給予相應的税務行政處罰。
個人所得税年度彙算
一直是納税人十分關注的
熱點問題
問
個税年度彙算如何辦理?
工資收入不超過12萬元還需要彙算嗎?
怎樣查詢大病醫療支出情況?
靈活就業人員如何填報社保費信息?
國家税務總局大連市税務局
相關負責人
也做出瞭解答
問:
個人所得税年度彙算有哪些辦理方式?
答:2021年個税年度彙算時間為3月1日至6月30日。
辦理年度彙算的三種方式
一是自己辦
即納税人通過網絡、郵寄、大廳等方式自行辦理;
二是單位辦
即請任職受僱單位辦理。為便利納税人,今年的彙算期將按累計預扣法預扣預繳勞務報酬所得個人所得税的單位,也視同任職受僱單位了。主要是針對保險營銷員、證券經紀人或正在接受全日制學歷教育的實習生等情形納税人向單位提出代辦要求的,單位應當辦理,或者培訓、輔導納税人通過網上税務局自行完成年度彙算申報和退(補)税;
三是請人辦
即委託涉税專業服務機構或其他單位及個人辦理。納税人可根據自己的情況和條件,自主委託涉税專業服務機構或其他單位、個人辦理年度彙算。
問:
納税人去年工資收入不超過12萬元,但是需要補税600元,還需要進行彙算清繳嗎?
答: 依據有關規定,納税人在2020年度已依法預繳個人所得税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無需辦理年度彙算:
1.年度彙算需補税但綜合所得收入全年不超過12萬元的;
2.年度彙算需補税金額不超過400元的;
3.已預繳税額與年度應納税額一致或者不申請退税的。
因此,如果納税人去年的綜合所得,也就是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收入合計不超過12萬元,且已依法預繳個人所得税,則不需要辦理2020年度個税彙算。
問:
納税人去年全年工資收入7萬,年終獎5萬,財務申報的時候年終獎單獨計算繳納了個人所得税金,彙算的時候還能把年終獎併入工資收入計算税款嗎?
答: 居民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符合《國家税務總局關於調整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等計算徵收個人所得税方法問題的通知》(國税發[2005]9號)規定的,在2021年12月31日前,可不併入當年綜合所得,單獨計算納税,也可以選擇併入當年綜合所得計算納税。
因此,納税人公司發放的年終獎,已按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申報個税的,可以在彙算清繳時重新選擇是否併入綜合所得。
問:
孩子今年6月高中畢業,9月才開始上大學,子女教育專項附加扣除應該填寫高中還是大學,中間的暑假能享受扣除嗎?
答: 根據專項扣除辦法規定,子女教育按照每月定額扣除,接受義務教育期間都能進行扣除,包括寒暑假。因此,高中階段和大學是兩個不同的教育階段,高中階段的子女教育終止時間納税人可以填寫到8月份;9月份孩子上大學,當月新增一條“高等教育”的子女教育記錄。
問:
如何查詢去年發生的大病醫療支出情況?
答: 納税人可手機下載官方“國家醫保服務平台”,註冊、登錄、激活醫保電子憑證後,通過首頁“年度費用匯總查詢”模塊查詢。其中,查詢信息中顯示的“符合大病醫療個税抵扣政策金額”即為可扣除金額。
根據專項扣除辦法規定,與基本醫保相關的醫藥費用支出扣除醫保報銷後個人負擔金額超過15000元的部分,在80000元限額內可據實扣除。如,某納税人查詢本人“年度個人自付總金額”為30000元,則“符合大病醫療個税抵扣政策金額”即為15000元(30000-15000)。”
問:
靈活就業人員在個税彙算清繳時如何填報已繳納的社保費信息?
答: 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參保繳費的納税人,可通過個人所得税手機APP“綜合所得年度彙算申報”欄目下的“專項扣除”模塊,按照繳費月份據實填報個人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費額。繳費憑證號為非必填項,如納税人確實沒有憑證號的,可填寫“暫無”並在備註中詳細説明繳費日期、繳費基數等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