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經緯11月23日電 康惠製藥23日盤後公告披露,近日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陝西監管局下發的《關於對陝西康惠製藥股份有限公司及王延嶺、董娟、鄒濱澤採取責令改正措施的決定》(陝證監措施字[2023]47號)(以下簡稱《決定書》)。
《決定書》顯示,經查,康惠製藥存在以下問題:
(一)內幕信息管理不規範
公司於2022年11月收購四川春盛藥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股權,但未按規定製作重大事項進程備忘錄,違反了《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5號-上市公司內幕信息知情人登記管理制度》(證監會公告[2022]17號,以下簡稱《5號指引》)第十條相關規定。
(二)2022年年報信息披露不準確
1、年報前五大客户金額及佔比披露不準確。公司2022年年報披露前五大客户時未將屬於同一控制人控制的客户合併披露,導致相關金額及佔比披露不準確。
2、年報收入和成本分析項目披露不準確。公司子公司四川菩豐堂藥業有限公司業務為中藥材種植、收購及中藥飲片加工和銷售,2022年收入6132.57萬元,綜合毛利率為12.77%,其中3721.75萬元為中藥材貿易業務,毛利率為6.67%,屬於醫藥流通業務,公司將其全部列入醫藥製造業務,導致年報第三節、五、報告期內主要經營情況、2.收入和成本分析項目中,主營業務分行業情況、主營業務分產品情況、主營業務分銷售模式情況、成本分析表等多處內容披露錯誤。
陝西證監局指出,上述問題違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82號,以下簡稱《辦法》)第三條第一款和《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準則第2號-年度報告的內容與格式》(證監會公告[2021]15 號)第二十五條的規定。
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王延嶺、董事會秘書董娟、財務總監鄒濱澤對前述違規事項負有主要責任。
根據《辦法》第五十二條、《5號指引》第十六條規定,陝西證監局決定對康惠製藥及王延嶺、董娟、鄒濱澤採取責令改正的行政監管措施。
對此,康惠製藥表示,公司及相關責任人高度重視《決定書》中所指出的問題, 認真總結,汲取教訓,並將嚴格按照陝西證監局要求,儘快採取有效措施,落實整改,按時提交整改報告。本次行政監管措施不會影響公司正常生產經營活動。
資料顯示,康惠製藥主營業務為中成藥品的研究、開發、生產與銷售。
近日,因蹭減肥藥熱點,康惠製藥及董事長、董秘被上交所通報批評。
11月6日,上交所公佈紀律處分決定顯示,在減肥藥相關概念處於市場高度關注的時期,上市公司對相關信息的發佈應當更加審慎、規範,確保真實、準確、完整。公司在e互動平台回覆投資者稱其可生產減肥藥物相關中間體,但後續又發佈公告稱,其實際需經小試、中試完成後才可進行相關中間體的規模化生產,其目前不具備相關中間體的生產能力。經監管督促後,公司才補充披露澄清公告。公司在e互動發佈的相關信息不準確,可能對投資者決策產生誤導。
鑑於上述違規事實和情節,上交所作出如下紀律處分決定:對陝西康惠製藥股份有限公司及時任董事長兼總經理王延嶺、時任董事會秘書董娟予以通報批評。
同時,因上述事項,康惠製藥及王延嶺、董娟已於10月下旬被陝西證監局採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
業績方面,2023年前三季度,康惠製藥實現營業收入4.72億元,同比增加25.88%;淨利潤922.16萬元,同比減少43.30%;扣非淨利潤555.63萬元,同比減少50.78%。
二級市場上,康惠製藥23日高開後震盪,收跌0.29%報20.36元,目前公司總市值20.34億元。(中新經緯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