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現碳達峯、碳中和目標,除了要在宏觀層面加強頂層設計、儘快出台全國碳達峯行動方案之外,在微觀層面則要充分重視國有企業在“雙碳”目標實現中的作用,持續深化國有企業混合所有制改革、推動重點領域國有企業市場化改革,推動國企綠色低碳技術創新、能源資源利用效率提升,從而降低碳排放,以更好地體現實現“雙碳”目標的市場化、制度化長效邏輯。
深化國企混改
助推企業實現“雙碳”目標
在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的建議》要求下,我國省級層面的“雙碳”目標及規劃彙總均已出台。短期上要求加快制定出台全國碳達峯統一行動方案;長期來看,則要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以市場化機制淘汰落後、低效、高污染、高耗能產業,推動資源優化配置以及實現經濟綠色轉型。
碳排放權市場化交易是推動“雙碳”目標實現的重要制度支撐。2021年7月16日,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正式啓動,標誌着我國碳排放權交易進入新的歷史發展階段。但與此同時,碳排放權交易也面臨着企業監管難度高等問題。相對於碳排放權市場交易制度建設,微觀層面,通過混合所有制改革,將非國有資本,尤其是民營資本引入國有企業,除了對國企構建現代企業治理結構、完善激勵機制以及緩解委託代理問題有重要促進作用外,還可能通過優化企業內部治理結構、提高企業資源能源利用效率而促進環境目標實現。
在“雙碳”目標下,重新審視國企混改的碳減排效應具有重要現實意義。
一方面,我國以煤為主的能源結構具有長期穩定性,而且國有企業是化石能源供給的絕對主力。據中國煤炭工業協會數據,2018年中國原煤產量排名前20企業中,國企數量佔90%,當年度國企煤炭產量總計約21.66億噸,約佔2018年中國煤炭生產總量的59%。在此背景下,深化國企混改將為降低國企化石能源使用強度、提高國企能源效率以及優化能源結構提供重要戰略契機,有助於從碳減排視角審視國企混改對我國生態文明建設以及綠色發展產生的促進作用,也有助於為促進微觀企業碳減排提供新的制度改革視角。
另一方面,對於國企的價值和績效判斷,不能僅關注其微觀財務效率、技術效率、創新效率和全要素生產率等經濟指標,還要考慮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制度下國有企業所承擔的其他社會功能,如經濟輻射、區域協調、社會保障與環境公共產品保障等。
那麼,國有企業混合所有制改革將通過何種渠道實現碳減排?
第一,國企混改通過促進技術進步與全要素生產率提升實現碳減排。企業技術進步是實現企業碳減排的重要機制,技術進步(包括自主研發與技術引進)對我國二氧化碳減排具有顯著的促進作用,但自主研發能力與技術引進形成互補優勢的能力尚待提高。在此基礎上,國企混改則能夠顯著改善企業的管理效率以及促進企業技術進步,進而提高企業的創新能力以及全要素生產率。因此,企業技術進步或全要素生產率提升,將成為國企混改碳減排效應的重要機制渠道。但值得注意的是,由於反彈效應的存在,技術進步可能會引致更多的能源消費,從而增加二氧化碳的排放,這將導致技術進步對二氧化碳的實際減排效果變得不確定,甚至表現出一定的碳排放促進效應。亦即,技術進步的碳排放影響,取決於技術效率改善下碳減排效應、產出增長下反彈效應的綜合,反彈效應可能會部分甚至完全抵消技術進步的碳減排效應。
第二,國企混改通過優化能源結構以及促進清潔能源利用實現碳減排。風、光、氣、水、核、電等清潔能源屬於典型的清潔綠色能源,大力發展清潔能源有助於降低對高污染煤炭的依賴,促進二氧化碳減排,也對產業結構升級、實現綠色高質量發展有重要促進作用。除此之外,清潔能源的使用還有助於推動節能減排技術進步,尤其是加速資本和勞動供給,推動能源節約型技術進步,並進一步促進碳減排。國有企業是傳統化石能源消耗的大户,通過引入非國有資本,能夠通過進一步推動清潔能源利用促進企業碳減排。對於產業鏈上游煤炭生產、石油天然氣以及電力能源供應企業而言,在能源革命的大潮下,推動混合所有制改革以及引入多元化股權,有助於發揮市場機制的信息蒐集和資源配置功能,推動相關能源行業發展與清潔能源相關的產業投資項目,幫助傳統化石能源企業尋求新的清潔能源和新型能源產業發展方向。對於產業鏈下游製造業企業而言,推進混合所有制改革有助於不斷完善企業多元投資模式,緩解企業融資約束,提高企業對清潔能源利用的價格承受力,促進企業能源結構的清潔化轉型。
第三,國企混改通過提高能源效率促進碳減排。由於中國在煤炭上的資源和價格優勢,以煤為主的能源格局將在長期內無法改變,提高現有能源的利用效率可能是中國節能目標實現的關鍵途徑。相比而言,非國有企業因為靈活的市場機制,更傾向於選擇內生的減排路徑。這意味着,國企混改很有可能通過引入非國有資本和完善市場化的激勵機制,提高企業優化能源利用效率以及內生減排動力。
提高國企混改碳減排效應的建議
第一,持續深入推動國有企業混合所有制改革,探索建立重點行業企業混合所有制改革與節能減排政策協同機制。充分把握國企改革三年行動方案要求,堅持國有企業市場化改革方向,深化從“管企業”到“管資本”的國資監管體制改革,提高國企混改效率與經營績效。在生態文明建設與碳減排環境目標約束下,積極發揮國企混改的碳減排效應,在此基礎上,積極探索國企市場化改革與環境規制政策協同機制,在充分發揮命令控制型環境規制政策作用的同時,不斷通過引入非國有資本以及完善企業內部治理結構,提高企業節能減排的內生激勵。積極探索將碳減排目標任務納入國有企業的績效評估體系,建立與完善國企混改碳減排考核制度,並在此基礎上,按照當前國有企業分類改革的要求,完善高耗能企業、能源類國有企業混合所有制改革路徑,配合生態環境部、工信部出台的一系列節能減排與清潔生產政策,建立完善國企混改與清潔生產政策的協同機制。
第二,國企混改碳減排績效依賴於一系列外部約束條件,提高國企混改環境績效要重視多重影響因素的異質性特徵。國企混改碳減排效應在低行業集中度、清潔生產行業以及出口企業中更顯著。這就要求:一方面,應着力探索“效率異質型”碳減排政策,在節能減排政策目標制定的過程中,充分考慮企業的效率異質性特徵,弱化環境政策的總量目標控制,充分利用市場機制給予低效率企業更多的環境壓力,倒逼低效企業退出市場或者尋求更進一步的兼併重組策略。另一方面,堅定不移推進市場化改革,降低重點行業的進入管制,破除行業壁壘,提高行業競爭度;為國有企業引入民營資本創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最後,在碳減排目標約束下,加大清潔生產行業、清潔能源行業(如電力和天然氣行業)以及出口行業國有企業混合所有制改革。
第三,提高企業能源利用效率以及促進能源結構清潔化。由於我國以煤為主的消費結構在短時間內難以改變,未來應當以提高企業能源利用效率為抓手,培育綠色低碳技術創新驅動力,嚴格控制高耗能產業項目,加大鋼鐵、建材、石化、有色、煤炭等傳統產業的節能減碳技術改造,推進綠色低碳循環現代製造體系建設。此外,持續優化能源結構、建立清潔低碳能源體系。促進企業清潔能源的使用和能源結構清潔化需要發揮政府與市場的共同作用,政府應當加大對清潔能源供給的補貼以及企業税收優惠,擴大風能、水能以及核能等清潔能源的供給,支持新能源技術的研發投入,補貼新能源企業的發展;不斷完善碳交易市場,通過市場化方式倒逼企業清潔生產以及能源結構清潔化利用。
(孫博文 本文作者為中國社會科學院數量經濟與技術經濟研究所、中國社會科學院環境與發展研究中心副研究員;文章為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青年項目“環境規制對殭屍企業形成影響機制與異質性研究”<19CJY028>階段性成果節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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