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財經APP獲悉,11月26日,深交所向廣東太安堂藥業股份有限公司(太安堂,002433.SZ)控股股東太安堂集團有限公司發出監管函。監管函指出,該公司持有的太安堂股份比例由26.17%下降至20.64%,累計變動比例為5.53%。深交所指出,該公司持股比例累計變動達到5%後未按照相關規定停止賣出太安堂股份,上述行為違反規定。
深交所向太安堂集團有限公司發出監管函,其未按規定停止賣出太安堂(002433.SZ)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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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通財經APP獲悉,11月26日,深交所向廣東太安堂藥業股份有限公司(太安堂,002433.SZ)控股股東太安堂集團有限公司發出監管函。監管函指出,該公司持有的太安堂股份比例由26.17%下降至20.64%,累計變動比例為5.53%。深交所指出,該公司持股比例累計變動達到5%後未按照相關規定停止賣出太安堂股份,上述行為違反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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