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力電器(000651)2月20日晚間公告,2022年中期權益分派方案為,以公司現有總股本剔除已回購股份1756.41萬股後的56.14億股為基數,向全體股東每10股派10元現金。股權登記日為2023年2月24日,除權除息日為2023年2月27日。
格力電器派發現金紅利超56億
根據公告,格力電器2022年中期權益分派方案已獲2022年12月28日召開的2022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方案內容為:擬以本利潤分配預案披露時享有利潤分配權的股本總額 55.37億股(總股本56.31億股扣除公司回購賬户持有的股份9472.8萬股)為基數,向全體股東每10股派發現金股利10元(含税),不送紅股,不以公積金轉增股本,共計派發現金股利55.37億元。如在分配預案披露之日起至實施權益分派股權登記日期間,公司享有利潤分配權的股本總額髮生變化,公司將按每股分配比例不變的原則,相應調整分紅總額。
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9號—回購股份》,回購專户中的股票不享有利潤分配的權利。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格力電器回購專用證券賬户持有公司股份1756.41萬股,本次權益分派實際享有利潤分配權的股份總額為56.14億股。本次權益分派方案實施時,如公司享有利潤分配權的股份總額由於股份回購等原因發生變化的,公司將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變的原則,相應調整分紅總額。
最後,格力電器2022年中期權益分派方案為:以公司現有總股本剔除已回購股份1756.41萬股後的56.14億股為基數,向全體股東每10股派10元人民幣現金。本次權益分派股權登記日為2023年2月24日,除權除息日為2023年2月27日。
據瞭解,2022年1月,格力電器公佈了《未來三年股東回報規劃(2022年至2024年)》(簡稱“規劃”),規劃表示,格力電器自2022年至2024年,每年進行兩次利潤分配,即年度利潤分配及中期利潤分配。同時,在現金流滿足公司正常經營和長期發展前提下,格力電器2022年至2024年每年累計現金分紅總額不低於當年淨利潤的50%等。
2022年2月13日晚,格力電器發佈公告稱,擬實施2021年中期分紅,向全體股東每10股派發現金股利10元(含税),共計派發現金股利55.37億元。
而此前在2021年年報中,該公司也表示擬向全體股東每10股派發現金紅利20元(含税),共計110.74億元。
業績方面,2022年上半年,格力電器實現淨利潤114.66億元,同比增長21.25%;2022年前三季度累計實現淨利潤183.04億元,同比增長17%。
2022年A股現金分紅創紀錄
一般來説,高分紅證明公司業績好,現金流狀況良好,能夠自由支配的錢多,越高的分紅,股息率往往也更高。在投資實踐中,股息率是衡量企業是否具有投資價值的重要標尺之一。A股市場上,上市公司通常會在取得盈利的同時向股東派發現金分紅,大部分選擇在年報披露後,也有少部分在年度中期,每家公司發佈分紅預案的時間有所不同。
在過去的2022年,A股公司現金分紅再創新紀錄。據Wind統計,按照除權除息日期計算,2022年A股合計現金分紅達到1.62萬億,超3500家公司實施派現,分紅金額和公司數量均創歷史新高。
政策方面,2022年12月14日,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了《擴大內需戰略規劃綱要(2022-2035年)》。在資本市場改革方面,《綱要》指出,要健全各類生產要素參與分配機制。包括構建知識、技術、數據等創新要素參與收益分配機制,強化以增加知識價值為導向的分配政策,發揮工資激勵保障作用;完善國有企業科技人才薪酬激勵政策;完善股份制企業特別是上市公司分紅制度;完善股票發行、信息披露等制度,推動資本市場規範健康發展;創新更多適應家庭財富管理需求的金融產品,增加居民投資收益;探索通過土地、資本等要素使用權、收益權增加中低收入羣體要素收入。
同時,近年來證監會持續完善制度,引導上市公司通過現金分紅、股份回購等方式回報投資者,強化市場的長期投資理念,讓分紅成為投資者分享上市公司成長紅利的新舉動。
責編:劉安琪 | 審核:李震 | 總監:萬軍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