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註冊制即日起開始實施。2月17日,中國證監會發布全面實行股票發行註冊制相關制度規則,自公佈之日起施行。證券交易所、全國股轉公司、中國結算、中證金融、證券業協會配套制度規則同步發佈實施。據悉,此次發佈的制度規則共165部,其中證監會發布的制度規則57部,證券交易所、全國股轉公司、中國結算等發佈的配套制度規則108部。內容涵蓋發行條件、註冊程序、保薦承銷、重大資產重組、監管執法、投資者保護等各個方面。
同日,為進一步加強證券公司證券承銷業務和網下投資者自律管理,中國證券業協會(以下簡稱“中證協”)發佈四項自律規則。與此同時,中證金融也發佈《中國證券金融公司轉融通業務規則(試行)(2023年修訂)》等規則,明確大幅降低證券公司參與轉融券業務成本。
全面註冊制落地
徵求意見稿發佈僅兩週,全面註冊制迅速落地。2月17日,中國證監會發布全面實行股票發行註冊制相關制度規則,自公佈之日起施行。具體來看,全面註冊制主要內容包括五方面內容。
首先,是精簡優化發行上市條件。堅持以信息披露為核心,將核准制下的發行條件儘可能轉化為信息披露要求。各市場板塊設置多元包容的上市條件。其次,是完善審核註冊程序。堅持證券交易所審核和證監會註冊各有側重、相互銜接的基本架構,進一步明晰證券交易所和證監會的職責分工,提高審核註冊效率和可預期性。證券交易所審核過程中發現重大敏感事項、重大無先例情況、重大輿情、重大違法線索的,及時向證監會請示報告。證監會同步關注發行人是否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板塊定位。同時,取消證監會發行審核委員會和上市公司併購重組審核委員會。
同時,優化發行承銷制度。對新股發行價格、規模等不設任何行政性限制,完善以機構投資者為參與主體的詢價、定價、配售等機制。此外,完善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制度。各市場板塊上市公司發行股份購買資產統一實行註冊制,完善重組認定標準和定價機制,強化對重組活動的事中事後監管。最後,強化監管執法和投資者保護。依法從嚴打擊證券發行、保薦承銷等過程中的違法行為。細化責令回購制度安排。全國股轉公司註冊制有關安排與證券交易所總體一致,並基於中小企業特點作出差異化安排。
在前海開源基金首席經濟學家楊德龍看來,股票市場是投資者低成本參與好企業股權投資的市場,而不是用來賭的市場,只有樹立這樣的正確理念,才能夠真正在資本市場立於不敗之地,真正能夠通過長期投資獲得企業成長的錢。全面實施註冊制對於推動A股市場生態的轉變,推動價值投資的推廣是有重大意義的,這也標誌着A股市場向成熟市場又邁進了一大步。
華夏基金認為,全面註冊制改革是資本市場基礎制度的改變,它將引發整個資本市場生態的重構,發行制度改革僅僅是一個起點,後續還有併購重組、信息披露、監管體制、退市機制以及法律制度建設等,全鏈條都會根據註冊制的要求進行市場化的改革調整。所以,全面註冊制改革帶來的改變和影響,是全面而深刻的;更重要的是,它統一了各大市場發行制度,有效消除不同板塊、不同層次市場之間的制度差異,推進了資本市場制度體系的一體化。
博時基金宏觀策略部也提到,全面實行股票發行註冊制,具備過去四年試點的實踐基礎,是資本市場和相關領域法律法規日益成熟、各方面參與者逐漸成熟的必然結果,代表着金融領域改革的又一里程碑。
主承銷商投價報告應至少包括六部分
同樣是2月17日,為配合做好全面實行股票發行註冊制改革工作,進一步加強證券公司證券承銷業務和網下投資者自律管理,中證協發佈《首次公開發行證券承銷業務規則》《首次公開發行證券網下投資者管理規則》《首次公開發行證券網下投資者分類評價和管理指引》《北京證券交易所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資者公開發行並上市網下投資者管理特別規定》等四項自律規則。
其中,《首次公開發行證券承銷業務規則》共六章七十二條,主要包括明確路演推介的要求、規範發行定價與配售行為、提高投資價值研究報告質量、切實加強自律管理等四方面內容。
在明確路演推介要求方面,細化發行人和主承銷商在首次公開發行證券、向不特定合格投資者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北交所上市的發行承銷業務路演推介過程中推介方式、推介範圍。明確向參與戰略配售的投資者、網下投資者、公眾投資者推介的具體要求,強化證券分析師路演推介作用,幫助網下投資者更好地瞭解發行人基本面、行業可比公司、發行人盈利預測和估值情況,鼓勵主承銷商開展多次分析師路演。
而在提高投資價值研究報告質量方面,明確主承銷商提供相關報告內容應至少包括盈利預測、發行人分析、發行人所在行業分析、募投項目分析、可比上市公司分析(如有)、風險提示六個部分,可以根據需要選擇是否給出估值分析結論,並細化了相關內容的具體要求。同時,對報告的提供方式、撰寫原則、內部制度、證券分析師行為等作出規定,切實提高報告獨立性、專業性、實用性,引導其發揮定價引導作用。
同樣地,《首次公開發行證券網下投資者管理規則》也有六章七十二條,主要內容包括明確規則適用範圍;完善網下投資者註冊條件;優化配售對象註冊管理;統一主板、科創板和創業板配售對象詢價前市值規模要求;細化網下投資者行為規範要求;壓實證券公司主體責任;健全完善自律管理機制等。
此外,《首次公開發行證券網下投資者分類評價和管理指引》調整的主要內容包括適應全面實行股票發行註冊制改革需要,將網下投資者全部納入分類評價與管理體系;同步調整列入關注、限制名單的具體情形,強化網下投資者自律管理等。而《北京證券交易所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資者公開發行並上市網下投資者管理特別規定》則包括對規則適用原則作出規定;明確北交所股票公開發行並上市網下投資者註冊基本要求;壓實證券公司信息系統管理責任;列舉證券公司及其工作人員的禁止性行為明確自律管理相關要求等七方面主要內容。
博時基金宏觀策略部指出,全面註冊制下優質企業上市效率提高、IPO定價空間擴大,對於收入與IPO募資規模掛鈎的券商投行而言盈利機會和空間會得到提升。但全面註冊制下中介機構承擔的責任和風險也會增加,對券商的估值定價、風險管理等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綜合能力更強、經驗更加豐富的頭部券商有望獲得更多項目資源。
轉融券費率差統一降至0.6%
此外,2月17日,中證金融也發佈了《中國證券金融公司轉融通業務規則(試行)(2023年修訂)》等規則,並表示,本次發佈的規則實現了全市場轉融券業務模式的整合統一,重點將科創板、創業板行之有效的轉融券優化措施推廣到主板,併為在北京證券交易所市場推廣預留了空間。
首先,提升主板轉融券業務的市場化水平和成交效率。“期限固定、費率固定”模式的轉融券約定申報方式將統一調整為市場化的約定申報方式,借貸雙方可以自主協商確定轉融券期限、費率,進行更加靈活的展期和提前了結,實現轉融券實時成交併可實時用於融券業務。其次,拓寬主板轉融通標的證券範圍和出借人範圍。註冊發行股票上市首日即可納入轉融通標的證券範圍,註冊發行股票的戰略投資者可以在承諾的持有期限內出借獲配股票。
再次,大幅降低證券公司參與轉融券業務成本。轉融券費率差統一降至0.6%,取消轉融通業務保證金比例檔次最低20%的限制。最後,退市標的證券的處理機制更加完備、靈活。增加了對交易類強制退市情形的業務處理規定;對涉及終止上市的標的證券,增加了協商提前了結的靈活處理方式。
中證金融指出,總體來看,全市場各板塊轉融券業務處理統一後,有利於增加市場供給、提升交易效率,進一步滿足參與方多樣化需求。
財經評論員郭施亮表示,市場選擇註冊制度並選擇市場化的發展方向,將會對股票市場的估值體系產生重要影響。未來的資本市場或更傾向於頭部公司或者流動性強的上市公司,對缺乏流動性、缺乏業績支撐的上市公司,可能會存在邊緣化的風險。同時,註冊制對券商影響則主要在於未來承銷業務、IPO業務收入有望增加,註冊制環境下會進一步考驗券商專業能力與服務意識,頭部券商擁有人才優勢、專業服務能力,更容易在註冊制環境下獲得更大競爭力。取消轉融通業務保證金,降低券商成本,釋放市場活力,但關鍵也取決市場環境與賺錢效應。
北京商報記者 李海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