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東系風雲變幻:鋰電板塊爆雷蔣錫培親自上陣、背後股東再現訴訟

遠東系的資產版圖和人事佈局正持續變陣。

12月24日,新京報貝殼財經記者獲悉,耗資12億收購五年多後,遠東繫上市公司智慧能源擬處置旗下鋰電池資產,首次轉讓未成交。

據智慧能源公告,其所持遠東電池有限公司60%股權及6.73億元債權繼首次公開掛牌轉讓未能徵集到意向受讓方後,已折價80%進行第二次公開掛牌。

鋰電為智慧能源過去幾年的戰略重點之一,遠東系其時曾表示希望通過收購將業務領域擴大至新能源鋰電池領域。但遠東鋰電池業務業績不甚理想,遠東與收購標的原股東亦走向訴訟。

“各被告不僅未勤勉履職,反而違背忠實義務,未審慎履職,嚴重損害侵佔原告財產,嚴重背信損害原告利益,致使原告遭受巨大損失”,遠東方面稱。

處置鋰電池業務的同時,遠東系智慧能源人事大調整,家族二代蔣承志卸任智慧能源董事長職務,由遠東系創始人蔣錫培接任。

據官方介紹,蔣承志此次卸任系因遠東控股集團戰略發展需要。

值得注意的是,鋰電板塊受挫後,遠東智慧能源正在加大對其傳統電纜業務的支持力度,智慧能源日前公告了為兩家電纜子公司提供擔保。而智慧能源自身,正在將證券簡稱變更為遠東股份。

智慧能源背後的遠東系實力不凡,近年來,遠東控股迅速擴張,年營業收入近500億元。然而另一方面,遠東控股訴訟糾紛亦接連出現。記者關注到,就在近期,遠東控股3000萬資產日前遭到法院裁定凍結。

12月22日,記者向遠東控股官網所登郵箱發去採訪郵件,暫未收到回覆。

收購案走向訴訟

據智慧能源披露的財務數據,遠東電池2019年度實現營業收入1.02億元,淨利潤為-2.36億元;2020年1月至10月,遠東電池實現營業收入3.01億元,淨利潤為-18.29億元;截至10月末,遠東電池資產總額22.60億元,負債總額20.87億元,淨資產1.73億元。

智慧能源於11月25日首次公告轉讓遠東電池股權,同時對遠東電池計提大額資產減值。公告披露,截至2020年10月31日遠東電池有限公司共計提資產減值準備14.20億元,核銷資產減值準備299.06萬元,轉回或轉銷資產減值準備2194.32萬元。

智慧能源表示,遠東電池此次計提資產減值準備對上市公司2020年1-10月合併報表利潤總額影響-14.19億元,該數據未經審計。

智慧能源此番股權轉讓及計提減值迅速引起監管關注,上交所同日向上市公司下發問詢函,要求智慧能源説明對鋰電池業務計提大額資產減值原因及合理性,江西遠東電池是否存在業績承諾實際未完成、應補償而未補償的情形,此次交易是否存在損害上市公司利益和資金安全的情形等。

遠東電池成立於2019年8月,系智慧能源的全資子公司,此次交易完成後遠東電池將不再納入上市公司合併報表範圍內。

遠東電池較為重要的資產為其兩家全資子公司江西遠東電池有限公司(“江西遠東電池”)與遠東電池江蘇有限公司(“遠東電池江蘇”)。

江西遠東電池與遠東電池江蘇原均為智慧能源旗下,工商信息顯示這兩家公司分別於今年7月和9月劃歸至遠東電池。

事實上,遠東系智慧能源對鋰電池的佈局,與此前一番收購案關係密切。

江西遠東電池原名遠東福斯特新能源有限公司,系由遠東控股於2015年為佈局鋰電板塊而收購的資產,後江西遠東電池在2016年投資設立了遠東電池江蘇的前身。

2015年7月,智慧能源發佈資產重組草案,擬以發行股份及支付現金相結合的方式,向蔡道國、顏秋娥及蔡強等三名交易對手購買江西省福斯特新能源集團有限公司(後更名為遠東福斯特、江西遠東電池)100%股權,交易價格12億元。

智慧能源其時表示,此次重組完成後公司的業務領域擴大至新能源鋰電池領域,因內部整合產生的協同效應將使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核心競爭力得到提升。

據遠東控股官網介紹,其佈局企業新能源動力電池等領域,動力電池現生產規模為年產10萬組,全球第三。

據介紹,江西遠東電池已啓動“年產3G瓦時高能量密度動力儲能鋰電池研發及產業化項目”,總投資近40億元,用地面積約368畝,建成6條國際技術的全自動化、智能化進口動力電池生產線、3條自動化PACK生產線等,全部建成達產達標後目標產值將突破100億元。

遠東電池江蘇項目總投資66.8億元,一期4Gwh高性能鋰電池項目總投資23.6億元;整個項目將在3年內全部建成並達產,至2021年預計實現總產值250億元。

然而,遠東鋰電池業務的業績走向並不理想。

智慧能源其後公告顯示,江西遠東電池2016年和2017年均未完成業績承諾。另據智慧能源三季報,今年前三季度其鋰電池板塊實現營業收入2.48億元,同比降低13.10%,淨利潤-3.77億元。

鋰電池業績不甚理想的同時,遠東與福斯特原股東亦走向訴訟。

2020 年 1 月,因與蔡道國、顏秋娥、蔡強關於江西遠東電池應收賬款賬面價值補償事宜,智慧能源向上海仲裁委員會提起仲裁,請求裁決蔡道國、顏秋娥、蔡強連帶支付江西遠東電池補償款人民幣5.40億元、逾期補償利息1.42億元、債權實現費用91.49萬元。

12月15日,智慧能源就上述仲裁進展公告稱,因江西省相關政府組織上市公司與被申請人就包括該仲裁案在內的系列爭議事項進行和談,相關糾紛存在協商解決的可能,故上市公司向仲裁庭申請撤回全部仲裁請求,得到裁決准許。

智慧能源同日發佈的另一公告顯示,江西遠東電池近日向宜春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主張權利,訴訟內容仍涉2015年的福斯特收購案。

江西遠東電池作為案件原告提出,蔡道國、顏秋娥、蔡強、蔡棟四名被告在江西遠東電池被收購後不僅未勤勉履職,反而違背忠實義務,未審慎履職,通過多種違法違規手段,嚴重損害侵佔原告財產,嚴重背信損害原告利益,造成原告直接經濟損失累計逾5.21億元。

江西遠東電池列出的蔡道國等人的違法違規手段包括向履約能力較弱的單位提供商品、低價買入江西遠東電池旗下工廠、操縱江西遠東電池高價採購某公司產品、不按標準生產產品增加售後維護成本等。

江西遠東電池因此向法院提出判決四被告賠償原告經濟損失5.21億元的訴訟請求。

公告披露顯示,上述訴訟已被宜春市中級人民法院受理,目前尚未正式開庭審理。

支持電纜業務 優化產業結構

智慧能源在公告中表示,近年來,鋰電池行業頭部效應明顯,行業競爭激烈,同時受國家新能源補貼政策變化、原材料價格上漲、江西遠東電池原股東損害上市公司利益等因素影響,公司電池業務收入大幅下降並持續出現大額虧損給公司的經營業績帶來了較大壓力。

在此背景下,智慧能源結合自身特點聚焦主業剝離電池資產,此次交易將進一步優化公司產業結構及資產配置,有效降低公司資產負債率,改善公司經營性現金流。

擬處置鋰電池業務的同時,遠東加大其對傳統電纜業務的支持力度。

智慧能源12月17日公告顯示,其全資子公司遠東電纜、新遠東電纜分別向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宜興支行申請授信業務,授信額度分別為人民幣1.3億元、1200萬元;上市公司為上述授信業務提供擔保,並分別簽訂了《最高額保證合同》。

據公告披露,智慧能源董事會就上述擔保事項表示,此次申請授信是為了滿足遠東電纜、新遠東電纜生產經營的資金需求,確保其持續穩健發展;遠東電纜、新遠東電纜為智慧能源全資子公司,上市公司對其有管控權;遠東電纜、新遠東電纜業務運行良好,具備良好的償債能力。

智慧能源董事會稱,截至公告披露日,為遠東電纜、新遠東電纜提供的擔保未發生過逾期情形;此次擔保風險可控,不會對上市公司及子公司生產經營產生不利影響。

12月24日,智慧能源再次為遠東電纜提供擔保。公告披露顯示,遠東電纜向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無錫分行申請授信業務,授信額度為人民幣1億元,智慧能源為上述授信業務提供擔保,並簽訂了《最高額不可撤銷擔保書》。

智慧能源表示,本次申請授信是為了滿足遠東電纜生產經營的資金需求,確保其持續穩健發展,符合公司整體利益。

家族二代卸任上市公司 父親親自上陣

業務層面之外,智慧能源於本月發生人事變更,蔣承志辭去上市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長、董事以及董事會專門委員會成員職務,蔣錫培接任董事長。

公告顯示,蔣承志此次卸任系因智慧能源控股股東遠東控股集團有限公司戰略發展需要。

出生於1986年的蔣承志為蔣錫培之子,畢業後進入中信產業投資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擔任投資分析師,後在2012年迴歸遠東,並於2016年接掌智慧能源。

蔣錫培今年9月接受媒體採訪時談到蔣承志表示:“承志已經是上市公司智慧能源董事長,帶領9000人的團隊致力將公司打造成智慧能源、智慧城市服務商。作為上市公司的負責人,做好是責任,做不好是罪過。重大事項由他決策,我只是在有需要的時候提醒他。”

蔣錫培另有一子蔣承宏,據公開報道蔣承宏選擇了自主創業,為北京琳雲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創始人、CEO,此外擔任遠東控股集團董事。

在前述採訪中,蔣錫培被問及接班問題時表示:“有條件的情況下,既要傳子也要傳賢。傳子和傳賢是不矛盾的,最重要的是傳賢,使事業得以延續。”蔣錫培稱,如果創二代、創三代有能力且又有管理企業的意願和能力,至少同等優先來接班。

智慧能源背後的遠東控股為江蘇大型民企,集團創始人為知名企業家蔣錫培。2019年,蔣錫培與蔣承志以70億元財富排名胡潤百富榜第573位。

據遠東控股官網介紹,集團已佈局智能纜網產品和服務、智慧機場/能源系統服務、綜合能源服務、智能汽車動力及儲能系統和產業互聯網五大業務板塊,年營業收入近500億元。

據智慧能源披露的財務數據,今年上半年,遠東控股實現營業收入186.20億元,淨利潤2610.03萬元,截至上半年末遠東控股資產總額為250.32億元,負債總額為191.95億元。

近年來,遠東控股迅速擴張,尤以頻頻的對外合作、投資引發市場關注。另一方面,遠東控股訴訟糾紛亦接連出現。

此前,新京報貝殼財經曾報道,遠東控股集團有限公司日前被阜寧縣人民法院列為被執行人,案號(2020)蘇0923執1980號,立案時間為今年10月12日,執行標的為10291143元。

遠東控股方面回覆記者表示,上述案件系涉貝殼財經記者此前報道的遠東控股為江蘇綠葉農化有限公司提供擔保。

記者注意到,江蘇省無錫市梁溪區人民法院10月做出的民事裁定顯示,申請人中國信達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蘇省分公司與被申請人蔣加平、潘迎九、遠東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宜興市賽特新型建築材料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糾紛一案,申請人中國信達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蘇省分公司於2020年10月16日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

法院經審查裁定凍結被申請人蔣加平、潘迎九的銀行存款8000萬元或查封、扣押其相應價值的財產;凍結被申請人遠東控股集團有限公司的銀行存款3000萬元或查封、扣押其相應價值的財產;凍結被申請人宜興市賽特新型建築材料有限公司的銀行存款1000萬元或查封、扣押其相應價值的財產。

上述案件中涉及的宜興市賽特新型建築材料有限公司(“宜興賽特”)據工商資料為自然人蔣俊良個人全資持有的企業。

貝殼財經記者查詢裁判文書獲悉,在另一起中國長城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蘇省分公司與江蘇賽特鋼結構有限公司等金融借款合同糾紛案中,宜興賽特與遠東控股均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新京報貝殼財經記者 朱玥怡 趙毅波 編輯 嶽彩周 校對 陳荻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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