佈局6年難盈利 銀之傑困在個人徵信中

佈局6年難盈利 銀之傑困在個人徵信中

近日,銀之傑(300085.SZ)發佈半年報,數據顯示,2020年上半年公司營業總收入5.89億元,比上年同期增長9.10%;但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為-1380.51萬元,去年同期為-2262.23萬元。儘管銀之傑在財報中表示公司為金融科技服務商,核心業務為金融科技業務,但相關業務的規模卻佔比較小。

具體而言,金融信息化業務佔比僅為11.75%。關於這一營收結構是否與公司定位出現偏差,以及未來是否希望進行調整等問題,《中國經營報》記者向銀之傑發去採訪函,截至發稿尚未收到回覆。

金融科技業務規模佔比11%

關於上半年的整體財務表現,銀之傑在財報中解釋,虧損的主要原因是其金融信息化業務受新冠疫情及業務季節性因素影響、移動信息服務業務受電信運營商通道成本提升的影響,營業利潤有所下降;電子商務業務在疫情環境下,營業收入及利潤均呈現增長。

根據財報中的介紹,在金融信息化業務領域,公司主要為銀行等金融機構提供與支付結算、風險防控、業務流程再造、數字化轉型、自助服務等業務相關的軟件產品、軟件開發、金融專用設備和技術服務。主要軟件產品和服務包括電腦驗印系統、票據影像化處理軟件、金融服務基礎平台開發等。

不過,銀之傑雖然將自己定位為一家金融科技服務公司,但其金融業務並不佔主要營收比重。並且,2014年開始銀之傑金融信息化業務佔營業收入比重開始下滑,由2014年佔比56.8%逐步減少到如今僅剩下11.75%。

同時記者還了解到,銀之傑曾在2019年3月,遭到深交所詢問,質疑其炒作互聯網金融概念,並引致股價上漲。銀之傑在回函中表示,公司核心業務是為金融行業提供科技服務,沒有從事互聯網金融業務。

那麼,除了金融信息化業務之外,銀之傑是否還有其他的金融科技以及相關佈局?根據財報記者瞭解到,銀之傑近年來在個人徵信、金融大數據等領域進行了新業務戰略佈局。具體而言包括持股北京華道徵信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道徵信”)38.1%,為第一大股東;持股國譽創富國際金融服務(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國譽創富”)49%等。

但從財務數據來看,相關佈局的盈利效果並不理想。其中,2020年上半年,華道徵信實現營業收入 1743.54 萬元,淨虧損638.78萬元,對銀之傑投資收益的影響為-243.38 萬元;國譽創富上半年營收56.51萬元,淨虧損289.76萬元。

根據天眼查,華道徵信成立於2013年12月,至今6年有餘。關於其業績表現,銀之傑通過財報表示,報告期內,華道徵信作為百行徵信的股東單位,支持百行徵信的業務發展,開展個人徵信相關的行業研究和技術開發,由於相關業務尚處於業務開展初期,尚未實現盈利。

此外,近日記者注意到,銀之傑在互動平台表示:公司一直致力於探索區塊鏈技術在金融科技領域的應用實踐,並已經可以為金融行業客户提供基於區塊鏈的應用解決方案。上半年,公司中標了江蘇銀行“蘇銀鏈2.0”優化及網貸合同區塊鏈存證項目,為江蘇銀行打造升級版“蘇銀鏈2.0”,提升“蘇銀鏈”的性能並滿足電子合同區塊鏈存證的應用場景需求。

那麼,區塊鏈項目會是公司未來在金融科技業務中重點發展的方向嗎?上半年中區塊鏈項目是否已產生了盈利?對此,銀之傑並未回應。

參股公司盈利道阻且長

另一方面,記者通過採訪瞭解到,對銀之傑整體財務表現影響較大的個人徵信業務,其發展存在諸多痛點,在短期內想要實現較大盈利難度極大。

關於個人徵信行業的發展痛點,蘇寧金融研究院高級研究員黃大智認為主要有四點,其一,個人徵信業務發展的核心在於底層的數據完整性,如果僅有單方面的數據,會導致最終對個人徵信情況的評價失真,由此獲得的徵信報告也就不完整、不權威。目前,雖然有部分小貸、消金機構的信息接入了央行系統,但仍有大量的機構信息未接入。而接入信息的各機構也是“各自為政”的狀態,互相之間的數據未能打通。另外也有業內人士告訴記者,部分傳統金融機構的數據上傳也存在時間上的延遲,較短的約為1天,較長的可能會存在1個月的延遲。

而數據無法完整,機構“各自為政”的局面如何形成,杭州電子科技大學副教授徐偉棟表示,在個人徵信業務中存在矛盾:一方面,個人徵信業務是對自然人在金融、交易等信用行為中的履約事實的記錄,並在此基礎上做出的信用評估,這要求徵信機構具有中立性、客觀性、本身擁有海量的線上數據、相互之間能共享數據。但擁有大量數據的企業出於自身生態圈構建的考慮,很難願意將體系內的數據共享給徵信聯盟,就與徵信這一偏公益性的業務邏輯產生了衝突。

回到發展痛點,黃大智表示,其二是信息的公開和保護之間的平衡點在實際操作中較難把控。如果社會和企業過度強調信息的公開,則可能侵害到個人的隱私問題;如果過度地強調保護,則不可避免地阻礙徵信業務的數據收集和處理。

其三,目前徵信系統單依靠政府的力量,行業的市場化程度還不足,商業化開發方面基本空白。

其四,缺乏完善健全的法律法規,目前國內僅有《徵信業管理條例》和《徵信機構管理辦法》,其中都是較為宏觀的內容,比如業務範圍的劃分以及公司治理問題。同時,條例和辦法都在2013年開始實施,已經遠遠不能滿足如今互聯網金融的業態下相關的信息安全保護等需求。

中國併購公會信用管理專委會專 家安光勇也表示,一方面很多可盈利的個人徵信業務需要牌照,而國內對個人徵信牌照限制比較嚴。另一方面,國內徵信機構一直習慣於借鑑從前的國外模式,以及過分地只看重技術層面,導致視野較為狹窄,而忽視了個人徵信領域中的創新。

事實上,雖然國外的個人徵信體系發展時間更久,也比較完善,但並不意味着已經飽和。隨着信息技術的發展,國外的個人徵信也在不斷變化中。儘管個人徵信領域中的創新需要考慮很多法律層面的問題,但只考慮技術層面會導致很多業務無法落實下去。

關於已經佈局個人徵信業務的企業,安光勇認為,也並非意味着之前的投資都是“打水漂”。個人徵信領域在國內還沒真正地開展起來。企業可以從個人徵信周邊不涉及到敏感信息的領域,也就是無需牌照的業務開始做起,先從這些領域切入,等待時機。

徐偉棟則表示,隨着2018年百行徵信的構建與賦權,目前個人徵信中數據記錄環節的市場形態基本確定。從將個人徵信領域作為長期戰略進行佈局的企業角度講,對本司生態內部的客户進行基於非標亞徵信數據的信用評估,或者為外來流量提供“增信”,或者將自身流量“助貸”給金融機構,是目前切實可行的道路。

回到銀之傑的金融科技佈局,綜合各業務表現而言,主營業務金融信息化業務營收規模逐步下降、個人徵信業務短期內或不能實現盈利,未來公司希望如何改善金融科技業務的頹勢,仍有待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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