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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會滿:對財務造假等惡性違法違規“零容忍”

由 沈建伏 發佈於 財經

新民晚報訊(記者 連建明)昨天,證監會主席易會滿在第二屆“5·15全國投資者保護宣傳日”活動上表示,對財務造假等惡性違法違規保持“零容忍”,淨化市場生態,進一步取信於市場。

易會滿指出,在去年5月的上市公司協會年會上,證監會就嚴厲打擊上市公司財務造假,嚴肅市場紀律,提升上市公司質量發出倡議、提出明確要求。一年來,經過各方的共同努力,推動提高上市公司質量的積極因素不斷增多,有利環境正在逐步形成。隨着新證券法的實施,上市公司從嚴監管、從嚴稽查的壓力持續傳導,以及媒體和市場相關方外部監督效果的日益顯現,上市公司控股股東、實控人、董監高“四個敬畏”的理念開始深入人心,上市公司整體質量提升出現了一些趨勢性的向好變化,現金分紅達1.36萬億元,創歷史新高。但同時,我們也清醒地看到,財務造假、內幕交易、操縱市場等惡性違法違規屢有發生,這不僅破壞市場生態,更重要的是影響投資者信心。對此,必須出重拳、用重典,堅決清除害羣之馬,切實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

易會滿強調,證監會保持日常監管和稽查執法的高壓態勢,集中力量查辦康得新、康美藥業等一批市場高度關注、影響惡劣的重大財務造假案件。這些案件具有些共性特點: 一是造假週期長、 金額巨大,往往持續數年時間,虛增利潤動輒幾十億乃至上百億元。二是出現系統性、規模性造假現象,有的公司虛構業務,搞“兩本賬”;有的公司甚至定期制定造假指標,與供應商、客户內外勾連實施全流程造假。三是造假同時往往還伴生違規佔用、違規擔保、內幕交易、操縱股價等違法犯罪行為。對這類案件,我們會緊抓不放、一查到底。近期,還出現了某上市公司全體董監高一邊同意年報披露,一邊提出“無法保證報告內容真實、準確、完整”,引發社會廣泛關注和抨擊。目前已經採取了相應監管措施。我們認為,做好定期報告編制、審議和披露工作,是上市公司董監高的法定義務,對年度報告行使異議權,必須遵守誠實守信、勤勉盡責的基本準則,決不允許鑽空子、濫用權力,逃避法律責任。

依法合規經營是市場經濟下任何企業必須恪守的行為底線,上市公司作為公眾公司,更要帶好頭、做表率。當前,疫情對一些上市公司經營業績造成影響,對於正常的業績波動,相信市場和投資者是能夠理解的,但是絕對不能説假話、編故事、做假賬,更不能借疫情之名“大洗澡”或者“炒題材”,這既是市場的基本約束,也是監管的底線。這次證券法修訂大幅強化了財務造假等嚴重違法違規行為的法律責任,證監會將用好用足新證券法賦予的監管職權,加大懲處力度,強化監管震懾。

易會滿強調,新證券法已於3月1日起正式施行。資本市場有關各方都必須自覺以新證券法為遵循,知法、守法、用法、執法。對於違法行為確實發生在新證券法施行前,目前仍處於調查、審理階段的案件,我們將堅持依法行政,按照違法行為發生時的法律規定執行,但我們會貫徹新證券法精神,從嚴從重處理,同時抓緊推進積案清理。對於違法行為雖然開始於3月1日前,但目前仍存在持續發生和產生危害的,我們將嚴格按照新證券法的規定嚴加懲治。通過推動構建起自律管理、日常監管、稽查處罰、刑事追責、集體訴訟和民事賠償有機銜接、權威高效的資本市場執法體系,嚴肅市場紀律,維護市場秩序,還資本市場一片海晏河清。

易會滿還表示,將進一步健全市場化法治化的多元退市機制,完善退市標準,簡化退市流程,對觸及強制退市標準的堅決予以退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