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中國經濟網編者按:6月12日,《創業板首次公開發行股票註冊管理辦法(試行)》等四部規章出台。深交所同步發佈創業板改革並試點註冊制相關業務規則及配套安排,共計8項主要業務規則及18項配套細則、指引和通知。
今日(6月15日)起,深交所開始受理創業板在審企業的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再融資、併購重組申請。6月30日起,開始接收新申報企業提交的相關申請。Wind數據顯示,截至6月15日,目前創業板在審未上會的企業有183家,其中67家處於預先披露更新等待上初審會狀態,92家已反饋,24家處於“已受理”狀態。另有9家企業已經過審但尚未拿到批文。
業內人士表示,未來,創業板定位有望更具針對性,將着重於服務創新創業企業,並推動傳統產業的創新升級。在更深層次上釋放資本市場活力和動力,為A股市場全面推行註冊制改革積累更多經驗,進一步推動資本市場全面深化改革。
專家指出,建議參與創業板投資的投資者應做好幾方面準備:一是,新申請開户投資者首先要確認自己滿足新的准入條件;二是,需詳細閲讀並且理解創業板新的交易規則,簽署風險揭示書;三是,如投資者達不到准入門檻,或是自身投資專業能力有限,但又想參與創業板投資,建議可以通過認購公募基金等產品的方式參與創業板投資。
創業板改革並試點註冊制進入實操階段
據經濟參考報,日前,證監會發布了《創業板首次公開發行股票註冊管理辦法(試行)》等4份文件,深交所同步發佈了改革相關的業務規則及配套安排,共計8項主要業務規則及18項配套細則、指引和通知。創業板改革並試點註冊制各項準備工作已經就緒,A股市場的註冊制改革也正式從增量市場轉向存量市場。
和此前公佈的徵求意見稿相比,此次公佈的系列規則首先進一步明確了創業板的定位,並設置了行業負面清單。深交所制定的《創業板企業發行上市申報及推薦暫行規定》明確,創業板定位於深入貫徹創新驅動發展戰略,適應發展更多依靠創新、創造、創意的大趨勢,主要服務成長型創新創業企業,並支持傳統產業與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深度融合。上述文件還明確,原則上不支持包括房地產、金融業等在內的12項傳統行業企業在創業板上市,但與互聯網、大數據、雲計算、自動化、人工智能、新能源等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深度融合的創新創業企業除外。
其次,在上市標準和退出機制方面,系列規則細化和量化了紅籌企業上市標準,包括:明確對賭協議中優先權利相關安排,調整股本總額計算口,明確“營業收入快速增長”判斷標準等等。系列規則將市值退市指標調整為連續20個交易日每日收盤市值低於3億元並完善財務類退市標準。總的來看,創業板註冊制制定多元、豐富的上市條件,允許一定規模的未盈利企業、紅籌企業、特殊股權結構企業在創業板上市,充分滿足不同成長階段和不同類型創新創業企業的上市需求,擴大市場覆蓋面和包容性。
在市場交易機制方面,創業板註冊制下適當放寬漲跌幅比例。創業板首次公開發行上市的股票,上市後的前五個交易日不設價格漲跌幅限制,同時放寬創業板股票競價交易漲跌幅限制比例至20%,另有兩類基金的競價交易漲跌幅限制比例也調整為20%。為了適應創業板股價結構特點和投資者交易需求,本次改革將限價申報單筆最高申報數量由10萬股提高至30萬股,市價申報的單筆最高買賣申報數量由5萬股提高至15萬股。
在時間安排上,根據《關於創業板試點註冊制相關審核工作銜接安排的通知》,6月15日至6月29日,深交所接收證監會創業板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再融資、併購重組在審企業提交的相關申請;6月30日起,開始接收新申報企業提交的相關申請。
5套上市標準 設負面清單
據北京日報,根據《創業板首發辦法》,在發行上市條件方面,創業板在持續優化,綜合考慮預計市值、收入、淨利潤等,設定5套上市標準。
對一般盈利企業有2套,分別是最近2年均盈利,累計淨利潤不低於5000萬元;及預計市值不低於10億元,最近1年盈利且營業收入不低於1億元。
對於紅籌和特殊股權結構企業有2套,分別是預計市值不低於100億元,最近1年盈利;及預計市值不低於50億元,最近1年盈利且營業收入不低於5億元。對於未盈利企業有1套上市條件,預計市值不低於50億元,最近1年營業收入不低於3億元。
註冊程序包括交易所的發行上市審核程序,以及交易所報證監會註冊的程序。證監會與交易所將建立電子化註冊系統,提高註冊效率,減輕企業負擔。交易所和證監會應當提高工作透明度,實現全流程公開,接受社會監督。
規定還完善小額快速再融資機制,設置小額融資適用條件,鼓勵和支持運作規範的優質上市公司靈活、便捷地利用資本市場進行直接融資。
此外,在充分體現包容性的前提下,創業板還通過設置行業負面清單,使得整個板塊定位更加鮮明。創業板將明確支持和鼓勵符合創業板定位的創新創業企業在創業板上市,並支持傳統產業與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深度融合,落實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服務實體經濟高質量發展,結合以高新技術產業企業和戰略性新興產業企業為主的板塊特徵,創業板設置了行業負面清單,原則上不支持房地產等傳統行業企業在創業板上市。
不過,這並不是將傳統行業“一刀切”。規定指出,為更好支持、引導、促進傳統行業轉型升級,明確與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深度融合的行業負面清單中傳統企業,仍可在創業板上市。
創業板192家IPO在審企業全掃描
據上海證券報,Wind數據顯示,截至6月15日,目前創業板在審未上會的企業有183家,其中67家處於預先披露更新等待上初審會狀態,92家已反饋,24家處於“已受理”狀態。另有9家企業已經過審但尚未拿到批文。創業板註冊制改革下首批上市企業有望從上述192家企業中誕生。那麼,這批企業分屬哪些行業?成色究竟如何?
從行業來看,這192家企業大多分佈在高端製造業、信息技術服務業。Wind數據顯示,截至6月13日,在183家在審企業中,計算機通信和其他電子設備製造業的公司最多,共27家;專用設備製造業次之,共有15家企業;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的企業為14家。9家已經過會的企業中,屬於高端製造及信息技術行業的企業有5家。
因為所處行業特性等原因,創業板公司普遍存在輕資產特點,這批“預備軍”亦不例外。Wind數據顯示,按已披露的截至2018年末資產總額看,這192家企業中,有逾75%的企業資產總額在10億元以下。其中,資產總額最小的為從事建築結構設計軟件的開發、銷售的盈建科,截至2018年末資產總額約1.73億元。
儘管不同行業、不同成長階段的企業盈收規模各有千秋,但整體來看,這192家企業的盈利能力及成長性普遍值得稱道。Wind數據顯示,按已披露的2018年業績來看,192家企業中營業收入在10億元以上的企業共有33家;歸母淨利潤在1億元以上的企業共25家;歸母淨利潤低於3000萬元的企業僅3家。
哪些券商能享受第一波“紅利”呢?Wind數據顯示,在這192家企業中,項目儲備排名前5的券商分別為中信建投、中信證券、民生證券、海通證券、國金證券,分別有16個、13個、13個、10個和10個項目。其中,民生證券和國金證券分別有3個、1個項目已過會未拿到批文。長江證券、東興證券、國元證券、東莞證券等中小券商亦有一席之地,分別有8個、7個、5個和5個項目。且部分中小券商的儲備項目呈現較強的地域特徵,如註冊地在安徽的國元證券,有3個儲備項目為安徽企業;註冊地在河南的中原證券,4個儲備項目中有2家河南企業。
從嚴審核拼速度更要高質量
據中國證券報,註冊制不等於不審核。科創板試點已經讓市場明顯體會到從嚴審核、更為市場化的審核是主基調。創業板註冊制下,市場主體同樣面臨從嚴監管。
“註冊制下的中介機構責任最大的轉變在於作用的突出和結果的責任化。”某國內大型會計師事務所有關負責人表示,上週五晚新規落地後,就開始加班加點準備創業板項目。註冊制要求做到“發行人講清楚、中介機構審清楚、監管部門問清楚、投資者想清楚”,中介機構要真正成為資本市場“看門人”。財務信息的真實性是註冊制下問詢的重要方面,也是中介機構準備的重點。
監管部門強調規範市場主體行為,營造市場誠信生態。證監會強調,將按照證券法、《證券期貨市場誠信監督管理辦法》、《關於對違法失信上市公司相關責任主體實施聯合懲戒的合作備忘錄》的有關規定,及時把相關主體的違法失信信息納入證券市場誠信檔案,接受社會公眾查詢,開展嚴重違法失信專項公示,並推送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此外,深交所表示,通過發行定價約束機制壓實市場主體責任,包括優化完善跟投機制,設置限售期引導網下投資者審慎報價,強化對發行人、中介機構等市場主體的日常監管等。
專家建議投資者做三方面準備
據證券日報,華夏基金基金經理榮膺表示,創業板改革並試點註冊制有利於提升直接融資體系對新興產業和實體經濟的支持力度,有利於讓更多成長型創新企業享受資本市場改革發展的紅利。未來創業板定位有望更具針對性,將着重於服務創新創業企業,並推動傳統產業的創新升級。在更深層次上釋放資本市場活力和動力,為A股市場全面推行註冊制改革積累更多經驗,進一步推動資本市場全面深化改革。
據悉,根據新規,創業板在交易制度上有幾個較大的改變:一是優化新股交易機制,上市前五日不設漲跌幅限制;二是放寬個股漲跌幅比例至20%,且800多隻存量個股同步實施;三是優化兩融制度機制,新股上市首日起可作為兩融標的;四是引入盤後定價交易方式,15:05-15:30可以收盤價定價交易。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創業板改革要求新增創業板個人投資者前20個交易日日均資產不低於10萬元,要求具備24個月的A股交易經驗;創業板存量投資者可繼續參與交易,但需要簽署風險揭示書。
中山證券首席經濟學家李湛建議參與創業板投資的投資者應做好幾方面準備:一是,新申請開户投資者首先要確認自己滿足新的准入條件,即“10萬元 2年經驗”;二是,無論創業板原有投資者或是新申請開户投資者,需詳細閲讀並且理解創業板新的交易規則,簽署風險揭示書;三是,如投資者達不到准入門檻,或是自身投資專業能力有限,但又想參與創業板投資,建議可以通過認購公募基金等產品的方式參與創業板投資,減小自身直接面對創業板投資風險的可能,讓職業投資機構協助自己完成新規下的創業板投資。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數字經濟研究院執行院長盤和林認為,創業板漲跌停板、波動幅度等制度的放鬆會帶來較大的波動,可能會給普通投資者帶來一些挑戰,因為他們將面臨更大的交易風險,這對投資者的資金實力、知識水平、知權行權水平、風險承受能力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