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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護資產不受損失,沱牌捨得集團申請凍結控股股東股權

由 度方針 發佈於 財經

新京報訊(記者 薛晨)8月12日,捨得酒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捨得酒業”)發佈公告稱,已收到間接控股股東天洋控股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天洋控股”)的兩份告知函。其中一份告知函顯示,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已解除對天洋控股所持有的捨得酒業控股股東四川沱牌捨得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沱牌捨得集團”)70%股權的凍結;而另一份告知函顯示,天洋控股持有的沱牌捨得集團 70%股權被四川省遂寧市中級人民法院凍結。

根據公告,此前天洋控股持有的沱牌捨得集團70%股權之所以遭到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凍結,源於2019年11月,天洋控股與成功(中國)大廣場有限公司因在建工程轉讓協議糾紛產生保全事項。彼時成功(中國)大廣場有限公司向香港國際仲裁中心提起仲裁,訴求天洋控股支付剩餘合同款9.74億元。隨後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下達民事裁定書,裁定保全天洋控股持有的沱牌捨得集團70%股權等資產。

但由於上述仲裁事項的保全資產價值已超出天洋控股與成功(中國)大廣場有限公司糾紛案件的標的金額,故天洋控股向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提出了執行異議。2020年5月13日,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裁定解除天洋控股持有的沱牌捨得集團70%股權的凍結,並於2020年8月11日通知天洋控股解除凍結事項。

然而,四川省遂寧市中級人民法院緊接着便裁定凍結天洋控股持有的沱牌捨得集團70%的股權。凍結期限為2020年8月10日至2023年8月9日。

記者瞭解到,沱牌捨得集團及其子公司於2019年11月4日對天洋控股集團及相關人員起訴,並申請對天洋控股集團持有的沱牌捨得集團70%股權和相關人員財產採取訴訟保全措施。因欠款往來次數為三次且時間不同,分屬不同合同糾紛,故分別立案起訴,四川省遂寧市中級人民法院經審理後,對天洋控股集團財產分三次保全。

近期,天洋控股及相關公司依然未能及時歸還與沱牌捨得集團之間的業務往來資金,故沱牌捨得集團選擇向四川省遂寧市中級人民法院提出財產保全申請,要求對天洋控股、三河天洋城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的財產採取保全措施,以保護沱牌捨得集團資產不受損失。

捨得酒業表示,沱牌捨得集團及其子公司對天洋控股持有的沱牌捨得集團70%股權先後採取四次保全措施。股權凍結事項也是捨得酒業的直接控股股東與間接控股股東之間因欠款糾紛導致的司法保全措施,並不會影響到捨得酒業的日常經營。目前,捨得酒業的經營活動依然正常進行。

新京報記者 薛晨 圖片 東方財富APP截圖

編輯 徐晶晶 校對 柳寶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