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全世界最偉大的投資者巴菲特發表了給股東的信,他真誠地説:只要每股內在價值的增加速度超過它的速度,我們就贏了!
查理和我認為那些受託為他人理財者應該在其工作伊始就確定業績目標。如果缺乏業績標準,管理層將會固步自封,不思進取。
就以伯克希爾哈撒韋公司來講,在很久之前,我們就告訴你們我們的工作是增加每股內在價值,其增加速度超過標準普爾500指數的增加速度。在有些年份,我們實現了業績目標,而在有些年份,我們則落後於業績目標。但是,如果隨着時間的流失,我們無法實現業績目標,對於投資者來講,我們是碌碌無為,投資者本人通過投資指數基金,也可以達到相同的結果,甚至結果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