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銀保行業公司治理三年行動方案出爐 今年對機構全面評估

由 谷太枝 發佈於 財經

銀保監會近日在監管系統內印發《健全銀行業保險業公司治理三年行動方案(2020-2022年)》(下稱《方案》),着力推動國有機構黨的領導與公司治理有機融合,提出一系列針對性改進措施,並按照急用先行、逐步深入、相互銜接的思路在今後三年進行安排。

據瞭解,《方案》在監管系統內印發,是銀保監會加強和完善公司治理監管、推動行業提升公司治理質效的行動指南。《方案》不屬於行政規範性文件,不直接作為監管執法依據。

第二至第八部分是工作重點規劃

第一部分突出強調了健全銀行業保險業公司治理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總體目標;

第二部分至第八部分分別從推動黨的領導與公司治理有機融合、開展公司治理全面評估、規範股東行為、提升董事會等治理主體履職質效、健全激勵約束機制、加強利益相關者權益保護、強化外部市場約束等方面,規劃了今後三年健全銀行業保險業公司治理的各項重點工作;

第九部分明確了提升監管效能的具體措施;

第十部分要求強化組織保障,明確要統一思想認識、加強統籌、夯實責任,確保落實到位。

將推動黨的領導與公司治理有機融合放在首要位置

銀保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表示,黨的領導是做好一切金融工作的根本保證,是中國特色銀行業保險業公司治理的本質特徵。

《方案》將推動黨的領導與公司治理有機融合放在首要位置,強調要推動國有機構黨組織切實發揮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實的領導作用。

今年要進一步明確並推動國有機構認真落實黨的領導融入公司治理的具體要求,如制定和完善黨委前置研究討論的重大經營管理事項清單並嚴格落實。

明後年要持續探索完善黨的領導與公司治理有機融合的方式和路徑,如研究完善國有機構黨組織與董事會、監事會之間的溝通機制等。

開展公司治理全面評估

《方案》明確,今年要壓實評估責任、嚴把評估標準、強化問責處罰、進行適度披露、推動問題整改,確保首次銀行保險機構公司治理全面評估取得實效;明後年要重點抓好評估結果應用和難點問題整改,完善評估制度和工作機制,更好發揮公司治理全面評估對健全行業公司治理的引領作用。

(人民日報中央廚房點金工作室 賀霞 唐曉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