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察|因替客户辦理證券認購、交易,恆泰證券員工再次遭罰!近七個月已是第四起同類事件,曾因此遭百萬罰款

近日,中國證監會廣東證監局發佈了一則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時隔兩個月後,恆泰證券再次因員工違規收到罰單。

據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2020〕76號顯示,經查,陳樹雄在恆泰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潮州城新西路證券營業部任職期間,存在替客户辦理證券認購、交易的行為。

上述行為違反了《證券經紀人管理暫行規定》(以下簡稱《暫行規定》)第十二條的規定。根據《暫行規定》第二十四條、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廣東證監局決定對其採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督管理措施。

2019年淨利大幅增長

據百度百科顯示,恆泰證券前身為成立於1992年的內蒙古證券有限責任公司。註冊地為呼和浩特市,註冊資本20.06億元。現設有144家證券營業部,經營範圍包括證券自營、代理證券買賣業務、代理證券還本付息和紅利的支付、證券投資諮詢、資產管理、融資融券、代銷金融產品等。

另據恆泰證券披露的2019年年報顯示,恆泰證券現任董事長為龐介民,生於1971年,自2010年12月起擔任董事、董事長兼法人代表,曾任北京華融綜合投資公司副總經理。

現任總裁為牛壯,1993年畢業於北京服裝學院。2004年進入恆泰證券,歷任財務總監、常務副總裁、恆泰資本執行董事兼法定代表人及總經理等職。

2019年,恆泰證券合併實現營業收入320,214.80萬元,較2018 年增長226.55%;合併實現淨利潤76,284.56萬元,較2018 年增長219.95%,實現了營收淨利的雙豐收。分業務來看,報告期內,恆泰證券經紀及財富管理業務實現營業收入1,095.86 百萬元,較2018年增長17.01%;投資銀行業務實現營業收入330.08 百萬元,較2018 年增長99.82%;投資管理業務實現營業收入849.16 百萬元,較2018 年增長78.24%;自營交易業務實現營業收入849.74 百萬元,較2018 年增長226.32%。

近七個月第四起員工遭罰事件 曾遭百萬罰款

值得注意的是,本次員工遭罰已經是近七個月恆泰證券第四起員工遭罰事件,恆泰證券對於員工的管控明顯存在疏漏,內控制度或許存在着不小的隱憂。

2019年11月,證監會網站發佈對恆泰證券張超採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經查,恆泰證券在開展融資融券業務過程中,存在以下問題:為客户與客户、客户與他人之間的融資融券活動提供便利和服務,包括協助資金分配劃轉,協助“墊資開户”、規避客户適當性管理要求,協助放大兩融授信額度等;將客户信用資金賬户、信用證券賬户提供給他人使用。張超作為恆泰證券機構交易部員工,對上述違規行為負有責任。因此中國證監會決定對其採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督管理措施。

2020年4月,恆泰證券北京廣安路證券營業部負責人劉宇清因違規為客户之間的融資以及出借證券賬户提供中介和其他便利遭北京證監局認定為不適當人選。

2020年5月,因涉嫌為客户提供賬户並配資恆泰證券遭到監管處罰事先告知書。處罰事先告知書中重點提到,恆泰證券業務人員以公司某資金項目為名,向客户説明配資買賣股票名稱以及配資利率等條件,涉及36個賬户及多隻股票。

處罰結果來看,恆泰證券被責令整改、給與警告,並處以一百萬元罰款。相關涉事人也給予警告和處罰,其中,對恆泰證券機構交易部副總經理餘安義給予警告,並處以十萬元罰款;對恆泰證券機構交易部區域經理陳禕傑給予警告,並處以十萬元罰款;對機構交易部客户經理張超給予警告,並處以三萬元罰款。同時事先告知書還提到擬認定餘安義、陳禕傑、恆泰證券副總經理劉全勝、恆泰證券機構交易部合規專員陳建功為不適當人選,同時分別對上述四人處以2-5年的相關職業禁入。

另外,去年恆泰證券還曾因慶匯租賃一期ABS違規而被遼寧證監局採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管措施。經查,恆泰證券作為慶匯租賃一期資產支持專項計劃的計劃管理人,未對專項計劃基礎資產進行全面的盡職調查,即存在部分盡職調查過程未嚴格執行程序,部分訪談未製作訪談記錄,盡職調查底稿訪談記錄不完整,部分訪談僅有錄音、未經被訪談人簽字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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