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絲芭力捧為何鬧解約?細數黃婷婷風波始末
隨着一紙判決,黃婷婷與絲芭的解約糾紛也有了大結局:黃婷婷需要繼續履行與經紀公司絲芭傳媒之間的合約,同時她的全部反訴請求被法院全部駁回。
很多人都不太瞭解黃婷婷是誰。她是SNH48的人氣成員,曾經與鞠婧禕、李藝彤等共同位於SNH48年度總決選的TOP3.
在絲芭內部,黃婷婷的待遇和資源一向讓人羨慕,不僅拿到了絲芭的首張原創EP《源動力》的C位,還搭檔陳學冬主演了公司投資最大的劇集《小夜曲》,頂級綜藝資源如《天天向上》、《快樂大本營》也從來不缺。有粉絲就做了鞠婧禕、李藝彤、黃婷婷三個人的資源對比表,發現黃婷婷的資源數量一騎絕塵。
那很多網友要問了,既然這麼受公司捧,為啥還要鬧解約呢?從判決來看,主要還是在收入上產生了糾紛。從判決書裏可以看到,黃婷婷在團期間收入大約為900萬元。對於普通打工人來説可能是個天文收入,但是黃婷婷覺得公司還應該額外支付她1000萬元的收入。
但經過一年多的審理,法院最終還是判決絲芭傳媒無任何違約行為,黃婷婷需要繼續履約。這對於年僅28歲的黃婷婷來説,可謂是事業發展上的一個沉重打擊。畢竟因為此前在準備打官司期間,黃婷婷已經犧牲了非常大的曝光量,此番敗訴等於讓她後續也難以私下接到工作。
果不其然,判決結果出爐後的第二天,黃婷婷原定要參加的綜藝節目《追光吧哥哥》就徹底刪去了黃婷婷的所有鏡頭,讓大家感慨法律的震懾力。
針對黃婷婷在判決出爐後依然私接活動的行為,絲芭傳媒也再度發佈聲明,在聲明中明確指出:“判決生效後,黃婷婷未經絲芭公司同意,擅自參與公開演藝活動,已經違反了其與絲芭公司簽訂的合約,違反了法院做出的有效法律判決。”、“黃婷婷無視生效法律判決,拒不履約且多次違約的行為,不僅失德失信,更對社會大眾產生了嚴重的負面影響。”
而另一邊,曾經資源輸給黃婷婷的鞠婧禕、李藝彤等人,卻趁着黃婷婷資源的沉寂期實現了彎道超車。鞠婧禕接連出演了《如意芳霏》、《慕南枝》等大女主戲,李藝彤也有《浮世雙嬌傳》、《暮白首》等劇集播出,近期兩人還先後發佈了EP,事業發展可謂順風順水。
很多網友就説,如果黃婷婷沒有鬧解約的話,很多資源還是會給到黃婷婷。現在甚至很多SNH48的後輩也在人氣反超了黃婷婷,這次解約實在是不值得。
對黃婷婷的解約行為和當下的處境,你又是怎麼看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