薩頂頂火得真是讓人猝不及防。她在央視音樂頻道播出的元宵晚會上演唱《大名頂頂》時倒拿了話筒,結果假唱露餡,迅速上了娛樂頭條。事後她輕描淡寫的自黑説:“以後再精細些,都消消氣。”此話一出,網絡上立刻炸開了鍋。如今,連英國媒體都以“痛苦尷尬的時刻”為題對她進行詳盡報道,真是一唱走向國際啊。
從薩頂頂的態度可以聽出弦外之音——假唱不可避免,但是表演應當再精細些。有網友對假唱穿幫的歌手進行了盤點:有的明星在台上摔倒,麥都掉了,歌聲卻未斷;有的伴奏帶卡殼,歌聲也跟着卡殼;有的唱完説話才發現麥都沒開……是的,這些“假唱從業者”的技術活兒都太粗糙了。
前些年提到假唱、對口型,幾乎是“老鼠過街,人人喊打”,被發現假唱的歌手都是痛哭流涕着立馬出來道歉。不知為何,慢慢的,假唱者越來越有理,有的觀眾也認命了——假唱就假唱吧,反正我們是來看偶像的臉的。於是,即便是某些歌手假唱,也不耽誤其收穫刺耳尖叫和雷霆掌聲。這在社會心理學上有一種解釋,叫“貝勃規律”:實驗表明,人們對報紙或車票的價格漲50元會十分敏感,但卻對之後飆升了100甚至200萬元的房價視若無睹。也就是説,當人經歷強烈的刺激後,再施予的刺激對他來説也就變得微不足道。不知道有些觀眾是不是也因為某些歌手稀鬆平常的假唱而已經對這件事變得麻木了。
元宵晚會過後,歌壇“打假英雄”梁歡接連扒出多位明星假唱,其中包括許嵩。雖然其中也不乏有言辭激烈的維護者,但大部分粉絲認為,許嵩的唱功尚待磨練,大環境下,身不由己,應該體諒。之後,梁歡回應道:“我們的偶像配不上這麼好(寬容)的粉絲,假唱就是欺騙觀眾的行為,所有的苦衷都是藉口。”
前幾年,鄭鈞給出過一個數據,直言現在只有百分之二十的歌手真唱。那麼,為什麼會有這麼多歌手假唱不絕呢?
首先是實力不行。香港“四天大王”時代,歌手賺錢渠道得靠卡帶銷量、演唱會上座率,要想讓粉絲痛痛快快掏腰包,演唱者自身的“硬件設施”必須有保證。雖然他們唱現場時也可能會跑調、破音,但是絕不會假唱。因為此醜聞一旦曝出,粉絲就很難再買賬,這相當於自毀前程。而現在不同了,唱片市場不再景氣,歌手大多靠“走穴”、拼盤演出、接廣告、上節目獲得收入,所以後來有了“晚會歌手”的説法,假唱就從偷偷摸摸變成了理所當然。
這意味了什麼呢?就是演出效果成為歌手的首要考量。為了避免失誤,歌手通常選擇對口型假唱,走心一點的會放歌曲的現場預錄,不走心的,則直接放棚錄版本。幾年前,孫楠就向媒體公開承認自己上的五次春晚有四次是假唱,據説都是出於電視台節目錄制的需要。不過,有的歌手假唱也是“特殊情況”。譬如,梁歡曾批評周筆暢假唱,後來粉絲給出了現場“飯拍視頻”——是真唱。原來,有的歌手雖然真唱了,但是電視台卻為了節目播出效果,在後期處理中將音軌替換成了CD原聲。這種情況,責任就不在於歌手,而在電視台。
因此,當慣了“晚會歌手”的明星,一般都會武功大廢,慢慢地不敢真唱,習慣了假唱——這和很多愛美的素人們不用美圖秀秀P照片,就不敢往朋友圈曬自拍是一個道理。像韓磊、韓紅這樣功成名就後還敢去《我是歌手》真刀真槍比劃的,已經不多了。
於是,當假唱者振振有詞、理由多多時,真唱反倒成了一種“非主流”。
還記得龔琳娜在微博上揭露過多人假唱的事情嗎?其中就有大張偉。大張偉倒是痛快承認了:“我唱的是快歌,導演為了播出時展示最完美的效果,肯定得要求我假唱。商演我肯定要真唱……電視台錄製的晚會,觀眾又沒花錢買票,我為什麼要真唱?”後來,這句話被很多媒體引用成標題,惹了不小的麻煩。他又解釋説,好多電視台的音響設備都不達標,歌手想真唱都沒辦法。話外之音就是,不是不能真唱,而是看要在哪兒真唱,邀請方需不需要真唱,現場設備有限下自己又能否承擔得起播出的風險。如果所有電視台都搞得跟《我是歌手》似的,那所有歌手都願意真唱。我覺得,大張偉説話衝,容易給自己埋雷,但話糙理不糙——如今這種氾濫局面,責任不完全只有歌手,縱容的人都是幫兇。
這一切也讓我想到了網絡上流傳着的一句話:婚姻可以出軌,但不可以穿幫,如果能騙身邊人一輩子,那也算圓滿。這種説法真是太可怕了,完全沒有是非觀。當假唱屢見不鮮,甚至因默認、縱容而讓人產生了麻木,那這些又與網傳的那句歪理有什麼差別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