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九一八事變到西安事變,國民黨政府對內對外的基本國策,就是“攘外必先安內”。這一政策的內容,可以概括為以下幾點:
第一,“和外剿共”是“安內攘外”政策的基點。九一八事變後,蔣介石認為面臨對日本和共產黨的“兩個戰爭”,國民黨受到“兩面夾擊”。他説,“外患不足慮,內匪實為心腹之患”。因此,嚴令“先清內匪,再言抗日”,聲稱“中央現在以平定內亂為第一”。這是“安內攘外”政策的基本依據。蔣介石明確提出,國民黨政府的“第一個責任”是“剿匪來安內”,“第二個責任”是“抗日來攘外”,而“剿共的工作,實是抗日的前提”。
第二,“安內攘外”政策中的對日態度,就是“忍辱負重”,“逆來順受”。蔣介石所採取對日妥協政策的重要原因,是由他們的階級特性所決定的。在他們看來,落後的中國,無力打敗日本,“中國一切不如人”。蔣介石一再表示“不求急功於一時”,不“博一時之虛榮”。他在1934年7月《對廬山軍官訓練團精神訓話》中説:“我們中國沒有現代作戰的條件,不夠和現代國家的軍隊作戰,如果不待時而動,貿然作戰,那只有敗亡而已,不僅是十天之內,就是三天之內,它就可以把我們中國所有沿海地方都佔領起來”。這種民族失敗主義的“三日亡國論”,説明蔣介石當時既不想抵抗,也不敢抵抗,以“和外”求苟安,集中力量“剿共”,是他政策的核心。
第三,依賴外援,求助於“公理”,是實行“安內攘外”政策的重要手段。蔣介石不想動員國力人力進行抵抗,而是求助國際,依靠美英,即利用帝國主義在華利益的矛盾,阻止日本獨佔中國。這是歷代統治者以夷制夷政策的翻版,是“在夾攻中求生存”的一種僥倖投機心理的反映。
第四,以反共求得日本的諒解,維護國民黨的統治,是“安內攘外”政策的重要目的。蔣介石曾告誡日本不要相逼太甚,如果“國民黨的統治不勝外力壓迫而崩潰”,共產黨勢力就要“抬頭”,結果就會在相爭中“同歸於盡”。蔣介石從共同對付“中國國民黨之後”的勢力,即共產黨勢力出發,企圖與日本求得妥協。這種妥協的限度,就是承認日本在滿蒙的特殊權益,默認日本佔領東北。所以表面上要求收復東北,實際上與偽滿洲國通車、通郵、設關,變相承認,這就是“安內攘外”政策的妥協限度。但是,説蔣介石就是要投降日本,是不符合實際的,這也是蔣介石的妥協與汪精衞的投降的根本區別。
“安內攘外”政策的主要惡果,是助長了日本侵略的深入;打擊和破壞了人民的抗日熱情和抗日力量;消耗了國力,造成了嚴重的民族災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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