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主任
若是問水滸傳中最出名的角色是誰?這個問題你問十個人,估計答案都回差不多。水滸傳中無疑塑造出了很多著名的人物形象,而且都是家喻户曉的大名鼎鼎的人,比如武松,比如魯智深,比如宋江,但是要論知名度,這些人肯定都不如潘金蓮。不管讀者是否喜歡潘金蓮,對她有怎樣的評價,有一定不可否認,那就是放眼整個華人世界,她就是背叛的代名詞,只要一説到不忠、一説到殺夫、一説到出牆,一定會想到她。
無論是好是壞,知名度也是無可匹敵,哪怕是被釘在道德的恥辱柱上。
因為太知名,所以無論是電視劇還是電影,都會盡力在挖這個金礦,各種各樣的作品對她進行了各種塑造,有成功的,也有失敗的。在主任看來,王思懿、楊思敏和甘婷婷無疑是對這個角色塑造得最為成功的。
那麼對照這三個人,誰又是在外形條件、在表演上更接近這個角色呢?或許一千個人中就有一千個看法,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喜好,包括對這個角色的理解,包括對水滸的理解,包括對演員的喜歡。但是要真正對比他們誰更接近水滸傳原著,我們還是得從書上去找答案。
水滸傳中的潘金蓮,外形條件非常好,書上寫道:她眉似初春柳葉,常含着雨恨雲愁;臉如三月桃花,暗藏着風情月意,纖腰嫋娜,拘束的燕懶鶯慵;檀口輕盈,勾引得蜂狂蝶亂。玉貌妖嬈花解語,芳容窈窕玉生香。
從這段描述中,我們可以抓住這個人物的幾個特徵,首先是漂亮但憂鬱的外形。這點與潘金蓮的出身有關,她家庭貧困,出身微寒,為了生存下來,家裏從小就把她給賣了,成為張大户家的丫鬟。作為丫鬟,由於長相不錯,就受到張大户的壓迫,也被大房各種欺凌,受盡了冷暖和委屈。所以她臉上自然會流露出愁雲慘淡,流露出一種不安。
這一點,無疑是王思懿更為接近,她的眉目之間就有一種淡淡的固執和憂傷,整個外形條件,無論是王思懿、楊思敏還是甘婷婷都很接近,各有漂亮的特質,但是無疑王思懿更有神韻。
另一個特徵就是臉如三月桃花。這點説得很清楚,就是自帶輕浮,從表面都可以看出來。這一點,主任認為,甘婷婷是扮演出來的,而楊思敏是自然的,根本不用裝,王思懿就顯得太正了一點,沒有那種輕佻的感覺。
而從三個人的表演來看,王思懿的搭檔是丁海峯,她的扮演十分漂亮,但是與人物整個的精髓似乎還差那麼一點,也就是那種對夫不忠、出手狠辣的感覺少了幾分。而楊思敏更多的是接近蕩,表現得更為極端,並沒有將這個人物的心理衝突發揮出來。至於甘婷婷,老實説,很不錯,但是卻並沒有留下太深刻的印象。
就主任個人來説,自然更喜歡王思懿和楊思敏,前者讓人很愉悦,後者幫我度過了青春。
至於她們三人表現得到底如何,誰更接近原著,決定權在每個人的心裏。
先看王思懿版:
再看楊思敏版:
再看甘婷婷版:
不知道你們有沒有遇見過這樣一個人,她陪你在青春最美的時光裏跌跌撞撞,打打鬧鬧,就在你以為僅屬於你們的快樂回憶會隨着時光的流逝慢慢編織出未來的時候,她卻撕下她的那一半親密悄然離開,你倔強地不願挽留,固執地不肯回頭。
可樂發來一條短信:我想去喝酸奶。看到這裏,我急忙拿起書包就往外走。距離可樂上一次暴喝酸奶直至拉肚子拉得不知黑夜白天已有一年零三個月之久,第一次是因為失戀,這一次呢?我猜測着,急忙地趕路着。
(2017-07-28)
潘金蓮,本是大户人家的使女。在古代,這是一個很弱勢的羣體,沒有地位,更不用談人權,平日裏呼來喝去,稍有不順心如意處,立刻棍棒加身。
唯一能指望的便是主人的好心與自己的好運氣。倘若運氣好,能遇到一個有善心的主人,在這丫頭長大後,為其選一好人家嫁了(但是大多數丫頭無此好運氣,主人亦無此好心,寧可佔着不吃,也絕對不好活別人。)次一點,升成陪房丫頭,地位比普通丫頭高一點,比妻妾低一點,也算得上是升了一步,待遇也有所提高。最壞的便是當成粗鄙丫頭來用,從此一直幹些劈柴掃地洗衣淘米等粗苯的活,是生是死全看主人心情好壞。
潘金蓮因為不肯依從大户的糾纏,被大户報復,倒貼了許多錢財嫁給了武大郎。武大郎其人,依着原書描述:“身材短矮,人物猥獕(suo3:醜陋難看,庸俗拘束。),不會風流,懦弱本份。三分像人,七分像鬼。”想來其外貌也是不大雅觀的,自然也是不合潘金蓮心意。潘金蓮所中意的人,或者是那種雄壯豪氣的男子,或者就是那種風流清秀的男子,總之不會是這種“三答不回頭,四答和轉身”的人。
潘金蓮長相,依着武松的眼睛去看:眉似初春柳葉,常含着雨恨雲愁;臉如三月桃花,暗藏着風情月意。纖腰嫋娜,拘束的燕懶鶯慵;檀口(紅煙的嘴唇)輕盈,勾引得蜂狂蝶亂。玉貌妖嬈花解語,芳容窈窕玉生香。這是武松的眼睛所看到的。
若是依着外貌評判,潘金蓮與武大郎兩人自然是不合適的。以至於今日有很多人替潘金蓮翻案,認為武大郎配不上潘金蓮,所以潘金蓮和西門慶的勾搭是理所應當的。也有的以文化程度不同,夫妻雙方無共同語言為由,認為出軌是應該的,為不貞婦人翻案(此句和潘金蓮無關。)
但是婚姻一事,也不全是外貌一方面,還有性情,愛好,彼此的尊重等。
若是理性一點看待婚姻,婚姻其實就是一個長久的約定,或者可以説是一個彼此忠於對方,對雙方共同生活負責的長久合同。這個合同從婚嫁行為開始那一刻始,至婚姻行為消失那一刻止。
潘金蓮既然選擇了與武大郎成婚,那麼在婚姻存續期間,如無別的協議,就應該做到一個人妻應該做的事情,恪守人妻本份。這一點,無論是西方的契約文化,或者東方的道德文化都是如此的要求,這是一個人妻應該具備的基本素養。
武大郎雖是一個其貌不揚的人,但是在婚姻存續期間,恪守本分,每日賣燒餅補貼家用,對待妻子也很好,最起碼做到了恭敬,他遵從了協議。
所以,潘金蓮在婚姻存續期間出軌是不該被原諒的,在法律上來説,這是一種失約行為。在未取得休書前,
而且潘金蓮還有前科,先是在清河縣時“若遇風流清子弟,等閒雲雨便偷期。”後又與西門慶勾搭,直至最終害死了武大郎,不僅失約,而且還犯了謀殺重罪。
(2017-0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