鰲拜怎麼死的 權力導致其悲劇結局
權臣鰲拜是怎麼死的?權臣,是皇權時代的特有品種。在憲政民主的框架下,幾乎不可能出現權臣這種人物,因為個人的政治權力不論在時間還是空間上,都是有限的,隨時可以被收回,任何人都不可能一勞永逸、持續膨脹地長期掌握政治權力。
鰲拜怎麼死的 權力導致其悲劇結局
權臣與皇權的關係,常常是多面的,充滿張力,二者既有對立,又有合作,隨着時局的變化而不斷轉換。權臣之興起,必須得依託皇權的支持,權臣本人往往也一度對皇權的鞏固和發展貢獻不菲。但隨着權臣勢力的壯大,他會部分攫取、侵奪皇權,對皇權形成威脅,最終又被皇權所清算。
有清一代,中央集權程度達到中國皇權時期的頂峯,故而並未出現太多權臣。史學家楊珍曾做了個統計,認為清代真正能達到權臣地位的人只有7個(康熙初年的鰲拜、康熙前期的索額圖與明珠、雍正初年的年羹堯與隆科多、乾隆後期的和珅以及咸豐中後期的肅順),其中鰲拜是排名第一的強勢人物。
鰲拜是滿清鑲黃旗貴族,三朝元勳。他以軍功起家,在清軍入關前的關鍵戰役“松錦會戰”中,他大敗明軍步軍營,功勞卓越。明朝總督洪承疇率13萬大軍來援,他隨皇太極應戰,“輒先陷陣,五戰皆捷”。明軍敗遁,他率軍追殺,大獲全勝,“擒斬過半”。其後,他又隨阿巴泰入長城,圍攻北京,掠至山東、兗州、臨清而返。
1644年,清兵攻陷北京,多爾袞考核羣臣功績,鰲拜以“忠勤戮力,晉一等子”。稍後,鰲拜隨阿濟格徵湖北,破李自成軍;隨豪格入四川,與張獻忠戰於川北西充,斬獻忠於陣。在明清鼎革之際,鰲拜可説是戰功赫赫,為清王朝貢獻卓著。
1661年,順治遺命索尼、蘇克薩哈、遏必隆、鰲拜為輔政四大臣。鰲拜軍功最高,但因資歷、威望等緣故,名列第四。他不甘於此,遂傾力施展諸種擴權、奪權手段。
奪權第一要義,是擊倒政敵。先是,借圏地換地之爭,鰲拜在索尼、遏必隆的附和之下,殺尚書蘇納海、總督朱昌祚、巡撫王登聯。鰲拜就此成為四輔臣中政治實力第一的權臣。
等到1667年,康熙滿14歲親政,四輔臣的政制安排理應退出歷史舞台。此時,索尼已死,蘇克薩哈要求辭職,還政康熙。鰲拜不甘心退出權力中心,遂裹挾遏必隆,對蘇克薩哈發動致命攻擊。他誣陷蘇克薩哈請辭是“揹負先帝”,“別懷異心”,更羅織二十四條罪狀,要將蘇克薩哈斬首抄家。康熙以“核議未當,不許所請”。鰲拜在殿前對康熙疾言厲色,恐嚇要挾,剛親政的康熙羽翼未豐,無法抗衡鰲拜,蘇克薩哈遂被處絞刑。
蘇克薩哈死後,鰲拜的權力達到頂峯。學者楊珍小結了鰲拜在權力頂峯的四個特徵:一是蔑視皇帝,飛揚跋扈。他常在康熙面前對部臣高聲喝問,還拒絕執行康熙的旨令。二是將朝廷治權私人化。一切政事,鰲拜先於私家議定,然後施行。他常把各地奏摺拿回家中與親信議辦,幾視康熙為無物。三是部分掌握生殺大權。前面提到的誅殺尚書蘇納海等人,以及羅織輔臣元老蘇克薩哈罪名致其死等,均是其擅權決殺的得意之作。四是部分掌握人事大權。“所喜者舉薦,所惡者陷害”,大力培植私黨,對不附己者嚴厲打擊。行政權、司法權與人事權本是皇權至為重要的組成部分,卻為鰲拜逐次侵佔或部分侵佔。
鰲拜的驕橫在清代權臣中也是罕見的,或許只有雍正初期的年羹堯勉強可以比擬。在朝賀新年時,鰲拜竟身着黃袍(黃色是帝王之色,着黃袍是相當跋扈的僭越之舉),僅帽結與康熙不同。不僅如此,他甚至可能暗藏謀殺康熙、發動政變的禍心。昭槤《嘯亭雜錄》記,有次鰲拜稱病在家,康熙去宅中探望。鰲拜卧於牀上,席下悄置利刃一柄。康熙侍衞搜檢出兇器,場面頗為緊張,康熙卻於不動聲色間消弭危機,他笑着説:刀不離身是滿洲故俗,你們不必大驚小怪。
任何一個稍有抱負的帝王,都不可能容忍鰲拜這種權臣。康熙開始謀劃剷除鰲拜。康熙八年(1669年),康熙與近臣索額圖密謀,支開京城中鰲拜的親信(主要是軍隊將領與警備骨幹),隨後又安排自己的親信掌握了京師衞戍部隊的指揮權。在鰲拜入朝時,康熙密令庭前布庫少年們(布庫是滿族的一種摔跤遊戲)將之生擒下獄,並宣佈鰲拜三十條罪狀,本應處革職、斬立決,但康熙帝念其往日功勳,將其免死禁錮。
據法國傳教士白晉記載,鰲拜被擒後,請求覲見康熙,露出其為救皇太極(康熙的祖父)而留下的累累傷疤,喚起康熙的憫恤之情,終於得保性命。不久,鰲拜在禁所死去,死因至今未有定論。值得注意的是,鰲拜的覆滅,不是他一個人的覆滅。絕大多數權臣的周圍,都會形成一個以其為核心的利益集團。鰲拜的利益集團,勢力盤根錯節,深入政體骨髓,從軍隊到皇家侍衞,從中樞三院六部到地方督撫大員,均為其滲透乃至控制,所謂“文武各官,均出其門下”。
鰲拜被擒後,其黨羽也或死或革。不過,鰲拜集團的覆滅,並沒經過軍事流血,也未引發社會重大騷動,故而有人評論康熙處置鰲拜案説:“聲色不動而除巨惡,信難能也。”
康熙固然是一代政治強人,但滅鰲拜集團而不引發政體或社會鉅變,也並非全因他的英明神武、雄才大略。當知,在皇權時代,不論某人如何位極人臣,他的權勢都必須依靠皇權的庇護才能存在。權臣的合法權力來源,只能是經由皇權授予、確立和保障,即使權臣可以偶爾超出皇權的管轄和約束範圍,但他終究還是不可能另立門户、改變江山的顏色。
如此看來,權臣與皇帝之間的鬥爭,只是上層政治人物的角力遊戲,它關涉到高層權力的再分配,是有中國特色的內閣重組,順便也對民眾進行公關教育,但對整個國家的走向、政體的變革、民眾的福祉,並無太大影響。
那些被誅滅的權臣,本人既是皇權的支持者、既得利益者,又是皇權的偷窺者、僭越者,最終還成了皇權的專政對象。以此觀之,當權臣在權力最熾熱之時,其人生已帶有某種不值得同情的悲劇意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