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封建王朝,大臣們私底下買官賣官不足為奇,就算是公開買官賣官都不足為奇,但是作為一個皇帝,竟然公開且明碼標價的賣官,這真的是荒唐了,這樣的官員又怎樣去幫助皇帝治理國家呢。
這位最最最昏庸的皇帝便是漢靈帝劉宏。
劉宏也是幸運的,本來皇帝的位置與他半毛錢的關係也沒有。可是漢恆帝劉志英年早逝,沒有子嗣,劉宏就有了機會。
漢桓帝劉志34歲英年早逝,這個劉志也不是什麼好鳥,生性放蕩,與宦官張讓有斷袖之情。劉志死後並無子嗣,當時年輕的竇皇后與其父親竇武選拔其他皇室子孫當皇帝,為了能方便控制,因此將繼承人的年齡設定在少年這一年齡段。而劉宏又是漢章帝玄孫,算來算去還是桓帝的親堂侄,正好當時只有12歲。因此劉儵以光祿大夫身份與中常侍曹節帶領中黃門、虎賁、羽林軍一千多人,前往河間迎接劉宏。建寧元年正月二十一日,劉宏登基稱帝,改元為“建寧”。由於靈帝年幼,由竇太后輔政。
這位竇太后也不是什麼有能力的主,年輕,經驗不足,所以劉宏主要靠的還是宦官,加上宦官在兩性這方面對他的引導以及宦官的恐嚇使其信賴他們。靈帝設置了12位中常侍,分別是張讓、趙忠、夏惲、郭勝、孫璋、畢嵐、慄嵩、段珪、高望、張恭、韓悝、宋典,當時人們稱之為“十常侍”。
宦官專權後,在全國實行獨裁統治。只要對他們稍有不滿,他們就誣告陷害,或流放禁錮,或罷官下獄,或殺身滅族,無所不用其極;在經濟上,兼併土地,恨不得天下所有的良田美地、山林湖澤都佔為己有,殺人越貨,巧取豪奪,與強盜無異;在生活上,腐化糜爛,揮金如土。
光和元年,靈帝在常侍們的教唆下嘗試賣官。朝廷公開宣佈可花錢買到自關內侯以下至光祿勳下屬虎賁、羽林等部門職位;賣官的規定是:地方官比朝官價格高一倍,縣官則價格不一;官吏的升遷也必須按價納錢。求官的人可以估價投標,出價最高的人就可中標上任。除固定的價格外,還根據求官人的身價和擁有的財產隨時增減。一般來説,官位的標價是以官吏的年俸計算的,如年俸二千石的官位標價是二千萬錢,年俸四百石的官位標價是四百萬錢,也就是説官位的價格是官吏年收入的一萬倍。段熲、張温等人雖然功勞很大,聲望也很高,卻也都是先交足了錢,才登上公位的。及至後來更變本加厲,以後官吏的調遷、晉升或新官上任都必須支付三分之一或四分之一的官位標價,也就是説,官員上任要先支付相當他25年以上的合法收入。許多官吏都因無法交納如此高額的“做官費”而嚇得棄官而走。
靈帝成年後,設置西園供自己享樂,將賣官所得收入用於西園的建設。賣官的政策一直持續到靈帝逝世。
宦官真是教不出個好皇帝,從秦二世到漢靈帝沒一個好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