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國時期十大“酷刑”:竟還有和美女同牀

  三國那段歷史我們已經耳熟能詳,但是你知道三國的十大“酷刑”麼?和美女孫尚香同牀竟也是酷刑!讓我門一起來看看三國十大酷刑:

  酷刑一:和董卓作對

  常年浸淫在羌胡文化圈裏的董卓,絕對可以堪稱一部真人版的酷刑百科全書。關於董卓在人體解剖學上的造詣,恐怕三國僅有,自古少有。

  譬如,此君曾把誘降俘虜的幾百名北方反叛者,集體押解至城市廣場中央,大庭廣眾之下上演人體肢解直播:令士兵剪掉舌頭,然後斬斷手腳、挖掉眼睛,最後生生活埋。

  又如,董卓曾把俘虜來的數百名起義士兵,用布條纏綁全身,頭朝下倒立,然後澆上油膏,點火活活燒死,其施刑手法,可謂殘忍至極。如此想來,當年袁紹膽敢在朝殿之上,同董卓舉刀相向,還能毫髮無損地全身而退,可是幸運至極。


  酷刑二:看曹操睡覺

  如果説,和董卓做對手不是一件好主意的話。那麼,同曹操套近乎也絕非一件好差事,特別是對於照顧曹操起居的低級侍從而言,值夜班在精神上絕對是種煎熬。

  原來,曹操這人有個壞習慣,就是夢遊。單純夢遊也就算了,還好夢中殺人。因此,但逢曹操寢於帳中,下人們一般能做的,就是偷偷地在遠處觀望,務必不可近身,倘若遇見領導睡熟轉身打翻馬桶或者踢掉被子。

  也不可急於拍馬屁上前套近乎,曾有一近侍,就因太過敬業,見領導沒有睡好,竟良心不安,欲上前收拾,卻被夢中曹操躍劍拔殺。


  酷刑三:請劉備吃飯

  中國人講究吃,請客吃飯自然本是愉悦的事情。可吃飯吃出了命案,這就不太好玩。遺憾的是,獵户劉安的妻子,就無端攤上了這件爛事。原來,劉備某日迷失深山,慌不擇路,借住劉安處一宿。

  劉安聽聞劉備皇叔身份,心裏自想巴結,可無奈家中餘糧無幾,於是和掌勺的老婆起了爭執。請客怎能失了面子,劉安一時興起,索性舉起大棒,往其後腦就是一個悶棍,眼瞧髮妻應聲倒下。

  尚有呼吸,劉安卻是不動聲色,拿起菜刀,擺出屠殺動物的姿態,將其大卸八塊,放入油鍋。於是,一頓頗具“漢尼拔式”的人肉盛宴就此鋪開。


  酷刑四:陪孫權喝酒

  中國人食桌上的文化,除卻了吃,恐怕就是喝了。有這樣一句場面話,叫做“感情深、一口悶”。可俗話也説,小酒怡情,大酒傷身,常年奮戰在酒場的朋友應該都深有體會,毫無節度的喝酒,對身心絕對是種折磨。

  可是,東吳的領導人孫權,恰恰就是一位信奉“一口悶”的主,其酒場信條就是:“喝吐不要緊,吐了繼續喝”。

  因此,陪孫權喝酒,絕對是件苦差事,如果不喝到胃出血,都不好意思下酒桌的,譬如有個叫虞翻的哥們,因酒量不濟,尋個藉口溜下桌,卻被孫權認定為不給面子,差點給推上了斷頭台。


  酷刑五:被關羽索命

  關羽此人,在不同的朝代,評價似乎大不相同,有的時候,他可以是一個聖人,有的時候,他還可以是個財神,可有的時候,他卻被貶成一介武夫(譬如在當今這個意識流亢奮的年代)。

  可是,在他的身上,確實又籠罩着太多的神奇色彩。譬如,參與謀害關羽的直接策劃人呂蒙,不日竟患上了精神分裂症,惶恐終日癲狂暴斃,至於北面的曹操,更相傳得了關羽首級之後。

  一個打量,卻見盒中頭顱怒目圓睜,竟嚇得頭風病患,終日只覺天崩地裂,隨後卧牀不到一年,就拖着形如毀木的軀骸到天府報道。


  酷刑六:遇張飛酒瘋

  和渾身散發着傳奇色彩的二哥關羽相比,老三張飛絕對是個粗人。粗人愛喝酒,這本是天經地義,可喝酒後發酒瘋的,張飛卻是入了“門道”。

  因此,作為張飛的部下,但凡遇見領導喝酒,估計都得繞道行走,若恰巧行了背運,裝上了槍口,被五花大綁地釘在木架之上,一頓猛抽毒打自然是逃不了的。 只是,幹多了壞事,遲早是要還的,後來軍中的“剪刀手”範疆、趙達半夜犯險行刺,也正是不堪忍受此廝折騰。


  酷刑七:逼孔明放火

  諸葛亮是個文化人,可在三國亂世,如若僅僅懂得講文明懂禮貌,那麼你就輸了。因此,諸葛亮也有自己的法寶,就是放火。自博望坡出道第一把火開始,再到火燒赤壁,及至雲南爆烤兀突骨藤甲兵,諸葛亮用火的道法可謂犀利殘忍。

  可是,人受困火海卻無處逃生,痛楚、窒息、絕望、癲狂、幻亂、撕心,身受的諸多折磨恐怕無法言表。

  也正是為此,晚年諸葛亮每每回想往事,總夙夜憂嘆,直呼生平“作孽”太多,必折陽壽。


  酷刑八:和孫尚香同牀

  蘿莉配大叔,在物慾橫流的今日,似乎成了主流配置。當然,此番配置有個前提,即大叔必須是事業有成的鑽石男。可遺憾的是,當時劉備還只是一名領了暫住證,租於孫權名下房產(借荊州)的老房奴。

  由於地位的不對等,兩人的婚姻生活絕非演義裏描述的那般美好,強勢的女漢子香香每次行房,總會要求隨行百餘女婢執刀侍立,但凡劉備入內,內心必是忐忑不安,生怕牀上一時疏忽,惹了夫人沒了興致,遭來無端橫禍。

  後來諸葛亮以旁觀者姿態每每回憶了此事,描述得更是不留情面:“近則懼孫夫人生變於肘腋之下,當斯之時,進退狼跋”。房事竟堪比受刑,看來,劉備這男人當着也夠窩囊。


  酷刑九:同周瑜演戲

  若要三國評選最佳男演員,周瑜至少是個候選。譬如“羣英會蔣幹中計”這出,周瑜就憑藉着嫺熟的演技,以及基情四射地同牀共枕,把遠道而來的老朋友騙得團團轉。

  當然,要和周瑜演對手戲,並不是一件輕鬆的事,譬如東吳老將黃蓋,為了配合周瑜的“戲癮”,不得不在遲暮之年,脱下衣裳,爬上刑架,任由都督鞭撻。

  當然,對於周瑜這樣敬業的演技派,為求演出效果逼真,自然要鞭鞭見血,只打得老黃蓋皮開肉綻、肛門發炎.。


  酷刑十:替孫皓打雜

  歷史總是充滿了巧合。三國時代的開篇,和殺人狂董卓是脱不了干係的,那麼,三國時代行將結束之時,似乎也有必要請個殺人狂收尾了。於是,孫皓應景地出現了。

  作為孫家王朝的第四人領導者,孫皓殺人恐怕純粹是為了;學術研究。為了向偶像董卓同志致敬,此君悉數研究前輩的各宗殺人手法,譬如剝人皮、鋸人腿、挖人眼、烤人肉,並有效地做好各項筆記。

  當然,為了檢驗自己在殺人界的學術水平,孫皓還會時不時拿自己的手下做活體實驗,並將各項指標記錄在案,通過孜孜不倦地摸索探究,其專業技能終於直逼董卓。


  史上20大酷刑沒人性


  懲治鞋。鞋子常常被結合頭手枷 (站立時枷住頭部和手腕的一種裝置)使用的 。只要靠腳趾支撐不住身體,鞋跟上的鋼針就會刺入腳跟。

  清洗靈魂。在許多天主教國家,神職人員認為,如果強迫一個靈魂邪惡的人吃下去沸騰的熱水或燃燒的煤塊或二者都吃,他的腐敗的靈魂就能得到清洗。當然,這要在沒有因他的罪行而受罰之前進行,一種”温暖的刑罰“,如果你願意。



  吊籠。圖中的受刑者還是比較幸運的,因為大部分使用吊籠的犯人是完全赤裸地暴露極端寒冷或炎熱的環境中。而且多數處吊籠刑罰的犯人通常都是在進行了其他刑罰以後最後才被吊在那裏。但要等??很長時間!受刑者留在牢籠中,直到他被吊死或渴死,這可能需要數週時間。

  碎頭機。用碎頭機執行死刑通常是這樣的:牙齒擠入牙槽內,周邊顎骨破碎。然後眼睛從眼窩射出,腦漿從耳朵噴出來。令人難以置信的是,許多國家仍使用同一版本的碎頭機,作為當今的審訊工具。



  在柱子上火燒。最愛用於那些被指控犯有褻神罪的巫婆。神職人員認為,焚燒一個巫婆可永久消滅她在有形世界的邪靈,從而消除可能發生的任何進一步對無辜靈魂污染。言之有理。

  猶大尖凳。受刑人被懸掛上述金字塔尖狀物的上部慢慢降低,塔尖插進襠部。鏈子的鬆緊取決於劊子手的心情,他可以控制受刑者的體重是否全部作用於這一個點上。



  刀凳是猶大尖凳的變種。該圖片沒有解釋也很清楚。

  鐵娘子。以下1515年8月14日第一次使用鐵鐵娘子的記錄:“偽造硬幣的罪人放在裏面,門被緩緩關閉,從而尖鋭的鋼針從幾個部位刺入他的胳膊、腿、腹部、胸部、膀胱、大腿跟、眼、肩膀和屁股中,但不足以殺死他,所以他巨聲喊叫和哭號了兩天後,他死了。



  審訊椅。不僅有數以百計的微小釘尖讓人感到難以坐住,通常還在下面點火將鐵椅子烤到一個可怕的燙傷熱度。

  刺刑。這是中世紀在在阿爾及爾,突尼斯,的黎波里和Salee(翻不出來是什麼地方)對叛國者標準的處罰形式。不管你是否相信,一旦這根長刺從受刑者的肛門插入,再從他的嘴或咽喉裏穿出,受刑者可以這個狀態活一天以上,並在爛泥中爬行,供大家觀賞。



  鋸刑可能代表了人類聰明才智的最黑暗的時刻。其原理是,當受害者倒吊下來,大部分的血液將湧向頭部。這在整個過程是最重要的,你看,因為作為行刑者看到的是受害者的襠部。頭部的血液可以得到充分的氧氣,這樣做的後果最可怕,因為在切到肚臍的位置前,有時鋸到上腹部前,犯人的意識都非常清醒,可以避免血流失過快而死。

  邪教尖叉是一個酷刑裝置,一個兩頭帶尖叉的金屬棒,由一條皮帶固定在頸部,一頭插入下頦,另一頭直指胸骨。只有伸長頸部,才會減少痛苦,此刑具會造成巨大的痛苦。四個叉點位於下頦和胸骨之間的設計,會讓受刑人有足夠運動幅度讓他的嘴開口招供。



  輪刑僅次於吊籠,在中世紀時期的德國是最常見刑罰形式。首先,受刑者(通常是赤裸的),他的四肢分開綁在地上。不過,木製輻條分別對應各主要關節,如手腕,腳踝,膝蓋,臀部和肩膀。行刑者用沉重的包鐵的輪子打斷四肢和關節。但是,這僅僅是惡夢的開始。等四肢的骨骼分別打碎,和血、肉混成綿軟狀態後,四肢被編到輪子的輻條上,然後正面朝外懸掛展示。痛苦的受刑者將繼續保持該狀態數日,他或她死後會變成烏鴉和昆蟲的大餐。

  浸河。主要用於對婦女,將其浸河內、大桶或池塘內,多用於懲罰罵街婦女和巫婆,浸了一段時間後,給予招供的機會。如果她供述,就被打死。如果她不招供,她就再次被浸河。這一過程通常是反覆直受刑者溺斃或放棄此種刑罰,讓自己被另一種方法處死(上吊,或燒死(很少用))。



  木靴子。受刑者的腿被置於兩塊厚木板之間再用繩子束緊。拷問者在繩子間用錘子猛烈地向下打入楔子。每打入一次楔子,楔尖部位的脛骨就被粉碎。該刑罰至少要在腿的上下兩側打入12根楔子。當木靴子拆除後,骨頭碎片就像裝在一條鬆垮的袋子裏一般。

  水刑。這是所列歐洲酷刑中唯一一個非中世紀的項目。水刑是二戰期間日本戰俘警衞隊最喜歡的刑罰。如果受刑者是首次受刑,必將用鐵絲網和抹布封住他的嘴。接着,警衞將蛇管插入受刑人的鼻子裏往裏灌水來膨脹腹部。水灌完後,警衞將猛踢受刑者的腹部,直到他的胃部爆裂,接下來就是死亡了。



  貓爪。使用起來很簡單,就是慢慢地往下撕肉,很多時候,所有肉都被撕下來,而露着骨頭。

  拉架。看起來就像是:捆緊手腳往相反的方向拉你的身體,直到你的四肢慢慢地從關節處慢慢脱離。



  四馬分屍是拉架的更高一級刑罰方式,只用於兇殺犯和那些企圖殺害貴族或皇室成員的犯人。囚犯的四個手腳分別被捆綁,由四匹馬同時向四個方向拉,瞬間即可分屍。

  開花梨根據受刑者的性別將梨在閉合狀態下插入肛門或陰道,然後用手搖動使梨開花直到使人感到相當難受。


  變態殘忍滿清十大酷刑竟讓今日中國人都不敢直視來

  俗話説的好:伴君如伴虎!古代統治者們為了穩坐龍椅寶座,也為了鞏固自己的政權地位,讓自己的江山大爺千秋萬代,別説那些企圖造反的大臣和人民,就連身邊非常親近的人,只要威脅到他們的霸權地位,只要他們的切身利益受到侵害,就會對那些給自己造成“憂慮”的人進行殘酷懲罰,而酷刑的發明正是統治階層最為炫耀的得意之作。隨着各朝各代的更迭,酷刑幾經演變,已經變得讓人聞風喪膽的地步。

  把酷刑演繹到極致的當屬滿清王朝了,滿清十大酷刑可謂是最臭名昭着了!滿清十大酷刑非只有十種,十大隻是説法而已。

 臏刑

  夏商五刑之一,又稱刖刑,是斷足或砍去犯人膝蓋骨的刑罰。歷史上有名很着名的老兄就是受這個刑,就是戰國時期的孫臏,因被龐涓妒賢而遭陷害。

  車裂

  所謂車裂,就是把人的頭和四肢分別綁在五輛車上,套上馬匹,分別向不同的方向拉,這樣把人的身體硬撕裂為五塊,所以名為車裂。有時,執行這種刑罰時不用車,而直接用五條牛或馬來拉,所以車裂俗稱五牛分屍或五馬分屍。


  戰國時,秦孝公任用商鞅實行變法,孝公死後,太子即位為秦惠文王,商鞅受到敵對勢力的攻擊,結果被擒獲,車裂於咸陽。秦末農民起義時的宋留、黃巾起義時的馬元義等等。但是當時,也有人是在死後其屍體又被車裂的,如吳起、蘇秦及秦國的嫪毐等。

  騎木驢

  是古代專門懲治那些勾結姦夫謀害親夫的女人所用的酷刑。

  據《二十四史演義》説,明末的騎木驢是這樣的:先在一根木頭上豎起一根木柱,把受刑的女子吊起來,放在木柱頂端,使木柱戳入陰道內,然後放開,讓該女身體下墜,直至木柱“自口鼻穿出,常數日方氣絕”。

  鞭擊

  鞭擊是相對輕的處罰,是將人固定好後用鞭子抽打。至於會不會鞭打至死,就很難講了。


  剁肉醬

  此刑罰是將人剁成肉醬,可想而知殘忍程度。

  斧鉞

  是古代酷刑中的一種,意思是用斧鉞劈開頭顱,使人致死。

  貫鼻和貫耳

  貫鼻和貫耳是兩種殘酷的刑罰,使用鐵鏈穿透鼻腔和耳朵,犯人會異常痛苦,並且由於鐵鏈的長度,只能保持一個很難受的姿勢。

  鑊烹

  行刑時把人放進鑊中烹燒。


  絞刑

  中國歷史上,絞刑通常不是最低級的死刑。正相反的是,高官皇族為保留全屍,通常會要求自縊賜死或絞刑處死,而不是可能導致身首異處的斬首。但是絞刑是一個時間長的過程,受刑人會相當痛苦。

  歷史上受絞刑的人相當之多,如呂布、隋煬帝、楊貴妃、柳如是、蘇克薩哈、李大釗等等等等

  金瓜擊頂

  用像面瓜一樣的銅錘(面瓜也是黃色的),擊打頭頂,使人腦內傷而死。就是俗稱的腦袋開花。

  刳剔

  刳剃為剖殺,割剝之意,是專門用來對付懷孕婦女的刑罰,讓行刑者活生生剖開受刑者肚皮取出嬰孩,場面極其痛苦。

  髡耐

  髡是剃光頭髮,耐則除去兩鬢與鬍鬚。“身體髮膚受之父母不可損傷”是古代中國人的普遍觀念,但是這種刑罰為剃掉你的頭髮,在古代也是一種刑罰。


  凌遲

  中國古代各種殘酷的刑罰中,最慘無人道的莫過於凌遲,就是一刀一刀地割人身上的肉,直到差不多把肉割盡,才剖腹斷首,使犯人畢命。所以,凌遲也叫臠割、剮、寸磔等,所謂“千刀萬剮”指的就是凌遲。

  尤其對女性極為殘忍,在明清期間,判處凌遲處死的女犯在行刑當日會被剝光全身衣褲,將其乳房,生殖器和肛門予以公開展示後,她們的**和肛門會**在木驢囚車的活動木橛上游街示眾,稱之”騎木驢”。遊街結束之後,才將女犯人押到刑場凌遲處死。在凌遲完畢後,女犯的頭顱,雙乳,大小**和子宮依例會被展放在刑場的木台上示眾,在隔一段期間後才允許家屬或相關人收殮,沒有家屬或親友前來認殮的,則會由官府予以焚屍揚灰。

  古代死於凌遲的大有人在,明代宦官劉瑾、崇禎年間遭人陷害的鄭曼和抗清明將袁崇煥等等

  腦箍

  武則天時期酷吏索元禮發明了一種鐵箍,給犯人套在頭上,在鐵箍和頭皮的空隙加木楔,有鐵錘敲打。鐵箍越收越緊,受刑者疼痛如刀劈,甚而至於頭顱開裂腦漿溢出,此種刑具便叫腦箍。宋代的腦箍是用結實的繩子箍住頭部,再加釘木楔。

  炮烙

  關於炮烙之刑,古史傳説和史籍上都説是殷紂王所為。在銅柱上塗抹膏油,下面燃燒炭火,教犯人赤足在銅柱上走過,那是一定要滑下去的,滑下去便恰恰跌到火炭上燒死。炮烙之刑起源於紂王時期,由妲己發明。

  説説妲己是怎麼想到炮烙的吧,很戲劇性啊。

  紂王和妲己在森林裏郊遊,恰逢陣雨過後,有一棵樹被雷劈倒且燃着火焰,但奇怪的是,卻有很多螞蟻從樹的一頭通往另一頭,受不了燙的螞蟻便從樹上掉了下去跌進火裏,紂王只覺得螞蟻笨覺得沒什麼好看的,但妲己卻從這一現象裏想出了慘絕人寰的炮烙之刑。再舉個歷子,梅伯是商紂王時的上大夫,因為犯言直諫,開罪紂王與妲己,被處以“炮烙”之刑。


  霹靂車

  霹靂車又叫騎木驢,是古代專門懲治那些勾結姦夫謀害親夫的女人所用的酷刑。被判死罪的女犯定讞以後,她的全身衣褲將被完全剝光,在驗明正身後,衙役們將女人捆綁妥當,便可將她的雙腿分開,**對準那根驢背上的粗木橛直插進去。接着,用鐵釘把女犯的兩條大腿釘在木驢上,防止其因負痛而掙扎。最後,由四名大漢抬着木驢上的女犯遊街,整個示眾程序便告一段落。

  黥刑

  前後沿用時間長達數千年。是封建國家刑罰制度中的正刑;在漢文帝廢肉刑之後,在很長一段歷史時期中黥刑實際上並沒有真正被廢除,而成為國家刑罰制度之外的一種私刑,根據封建統治者的需要和喜怒可以隨意使用。黥刑又叫墨刑,就是在犯罪人的臉上刺字,然後塗上墨炭,表示犯罪的標誌,以後再也擦洗不掉。如秦末農民起義英雄之一的英布,曾被秦始皇處以黥刑。

  射殺

  射殺則是用弓箭將犯人射死,過程緩慢且十分痛苦。

  生埋

  又稱活埋,活埋一般用於大規模屠殺。在中國的戰國時期,秦將白起一次便活埋了趙國降卒四十萬,秦始皇的坑儒行動只是小巫見大巫。


  活埋是戰爭時常用的手段。因為省力,速度也快。戰爭時的活埋,都是叫戰俘自己挖坑,有時會先殺死俘虜再把他們推下去,但時間不夠的時候(或是要省子彈時),就直接把他們推進去以後蓋土。中國的酷刑中,活埋古已有之。不過沒聽過有什麼名人受過這種刑罰。比較狠一點的,會把人直挺挺的埋在土裏,只露出一個頭,然後開始凌虐。

  日本**抗戰期間常用手法。

  獸咬

  獸咬是將犯人投入獸欄被猛虎等禽獸撕咬並吃掉。

  五代時,又有一個着名的南漢主龑(音“掩”),他在公元九一七年僭位之後,肆行酷虐,常用刀鋸、支解、刳剔、炮烙、截舌、灌鼻等刑罰,每次親自觀看殺人的時候就特別高興,當時的百姓把他比喻為人中的蛟蜃。劉龑還讓人捕捉許多毒蛇放入水中,然後把有罪的囚徒也推到水裏,親自看着毒蛇把囚徒咬死。這種放有毒蛇的池子,被稱為水獄。如果把劉龑的水獄同妲己的蠆盆、高緯的蠍斛相比,其殘酷程度更進了一步。這一類暴君害起人來,實在是比蛇、蠍還要狠毒。

  投高崖

  投高崖顧名思義,將犯人從高處扔進水中溺死,為了防止犯人逃脱,往往將犯人手腳捆住並將石塊等綁在犯人身上。


  灌鉛

  舉個例子:漢代廠川王劉去的王后陽城昭信妒忌而暴虐。劉去寵愛另一位名叫榮愛的美姬,多次和她一塊飲酒,昭信妒性大發,就向劉去説:“榮愛看人時,神色有些不正常,大概是和誰有私情”。劉去信以為真,他見榮愛正在給他繡衣領上的花紋,就一怒之下奪過衣服投進火中燒掉了。榮愛見劉去生氣,非常害怕,投井尋死,劉去命令人把她撈出來,不幸沒有死。劉去杖責榮愛,她招認私情,榮愛受刑不過,胡亂説出和醫生有情。劉去越發惱怒,就把榮愛綁在柱子上,用燒紅的尖刀剜掉她的兩隻眼珠,再割下她的兩條大腿上的肉,最後用溶化的鉛灌入她的口中,這樣一直把榮愛摧殘至死。

  挖眼

  挖眼之刑則是挖掉犯人的眼睛,何其殘酷。

  夷三族

  系秦、漢時代之刑名。即凡犯特殊重罪,尤其謀反謀判謀大逆等十惡之罪名者,雖無犯意之聯絡,但基於政策上之考慮,處以誅滅三族之極刑,以收威嚇懲戒之效。

  歷史上認為夷三族有三種説法:1是父、子、孫。2是父族、母族、妻族。3是父母、兄弟、妻子。若是説法2,那麼夷三族好像重一些。


  誅九族便是夷三族變更而來的。

  劓刑

  劓是中國古代的一種刑罰,屬五刑內肉刑的一種,被處劓刑的受刑人被割去鼻子。漢文帝時,將應受劓刑的罪改為笞刑,笞刑是以竹、木板責打犯人背部、臀部或腿部的輕刑。在隋以後,刑典中即不再有劓這種刑罰。鼻子被割掉雖然並不會危及人的性命,但其對人形象的損害是很大的,同時對人的人格尊嚴也是很大的摧殘。因此,劓刑的目的並不僅僅在於對犯罪行為的懲罰,更重要的是一種羞辱之刑,伴犯罪者一生。

  明代是各種酷刑肆虐的時代。在朝廷正式頒發的刑律之外,上至皇帝,下至吏役,使用非法酷刑簡直不擇手段。朱棣發動“靖難之役”佔領南京後,在懲治忠於朱允炆的朝臣時用到的五花八門的刑罰,其中就有割鼻。

  説到劓刑,説個故事給你們聽聽

  據史料載:古有華夏上國,流行劓刑,受罰者甚多,羞見世人,只好逃匿蠻邦之地流落謀生。久而久之,凡遭受劓刑者,都知道蠻邦有一個地方為劓刑者的匯聚生存之地,遂紛紛奔往,從而逐漸在蠻邦形成了一個"無鼻子人羣體"。生疏之地,無人相識,且後來者也都是無鼻之人,大家相互看看,彼此彼此,繼而就成為一種生活常態了,倒也相安無事。


  感到奇怪的是蠻邦人。因為蠻邦無劓刑,官民不知道劓刑者們為何無鼻的原因,自然要好奇打聽一下。劓刑者們不便説出自己是犯罪受罰的原因,遂撒謊哄騙蠻邦人:我們之所以沒有鼻子,乃是源於我華夏上邦美容之故。我堂堂文明古國,向來視無鼻為俊美,凡愛美者,無不割掉鼻子,以博取他人、美人讚賞青睞!

  蠻邦人久聞華夏上邦之文明,甚為羨慕嚮往,再仔細看看觀看無鼻者們的形象,回家後相互對視,越看越覺得自己臉上的鼻子是多餘之物,十分難看。

  此時,蠻邦朝野輿論紛紛,紛紛上書要求國王改革蠻邦時弊,吸收華夏上國外來文明,振興蠻邦。面對朝野上下巨大壓力,國王宣旨進行改革:凡蠻邦子民,不管男女老少,即日起一律學習執行華夏上國審美標準,割掉鼻子以振興蠻邦美容事業,違令者斬;而為了使蠻邦萬民能夠鑑別美醜,國王和王后、皇親國戚一律不準割掉鼻子,保持其醜陋容貌,永生永世作為蠻邦萬民美醜之鑑!

  為了顯示聖旨的威嚴,國王在旨意的最後又加上了一段話:聖旨就是法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天子犯法與庶民同罪,誰敢違犯,殺無赦!王旨一下,疾風般席捲蠻邦。 數日後,蠻邦子民皆變成無鼻美男女,只有國王、王后和皇親國戚們,醜陋的活着。蠻邦萬民每當議論起國王之大義來,無不感動涕零。


  拶指

  舊時一種酷刑,用繩子穿五根小木棍,套着手指,用力收緊。

  鑿顛

  從字面上就能看出意思:顛是人的頭頂,鑿是用鐵器打孔,即為一種用鐵器鑿人頭頂的死刑。鑿顛最早為商鞅所創。試想,用鐵器鑿人的頭頂,只消一下,就可以結束人的性命。商鞅濫用酷刑,最後落得個車裂而死的下場,但他發明的各種酷刑卻流傳到後世。

  鴆毒

  用毒藥致死人命是謀害人或懲罰人的重要手段,而常用的毒殺手段是鴆毒。鴆毒是滿清十大酷刑之一,常用於賜死情況。這種刑法常用與達官貴人或身份尊貴之人,也是滿清十大酷刑中比較人道的一種。傳説服鴆毒而死,七孔流血。死狀恐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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