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建築等級制度:中國古代,等級制度深嚴,一不小心就“逾制”了,後果嚴重的話腦袋就得搬家。偏偏等級制度又延伸到了人們生活的角角落落。比如對人們藉以容身的居所,中國古代就按建築所有者的社會地位規定着建築的規模和形制。人們在門上該釘幾顆釘,門名叫什麼都有條條框框規定着。這種制度至遲在周代已經出現,直至清末,延續了兩千餘年,是中國古代社會重要的典章制度之一。
中國古代建築等級制度各朝各代是不盡相同的,譬如周代時,王侯都城的大小、高度就有了等級差別。堂的高度和麪積,門的重數,宗廟的室數逐級遞降。只有天子、諸侯宮室的外門可建成城門狀,天子宮室門外建一對闕,諸侯宮室門內可建一單闕;天子宮室的影壁建在門外,諸侯宮室的影壁建在門內;大夫、士只能用簾帷,不能建影壁。天子的宮室、宗廟可建重檐廡殿頂,柱用紅色,鬥、瓜柱上加彩畫;諸侯、大夫、士只能建兩坡屋頂,柱分別塗黑、青、黃色。連椽子的加工精度也有等級的差別。
不僅不同朝代不同規矩,不同人員也是不同對待的。比如王府與皇帝的宮殿相比,就有很多東西是皇宮可以隨便用,王府碰都不可以碰的。比如王府宅門名叫府門,屋頂用的是綠瓦和灰瓦,而絕對不可以用皇宮通常使用的黃色琉璃瓦;屋頂造型王府只能用氣勢稍弱的硬山頂,而不能採用皇宮的歇山頂式;雖然仍可用脊獸裝飾,但在數量上卻有嚴格規定,不能超過九個。
不僅這樣,王府門前台階數量、高低以及門上釘什麼釘,門名叫什麼,都是有規定的。如《明會典》載,洪武四年定出王城制度,如“王宮門地高三尺二寸五分”,“正門、前後殿、四門、城樓飾以青綠點金……四門、正門以紅漆、金塗、銅釘”。後又規定,“親王宮殿門廡及城門樓,皆覆以青色琉璃瓦”。甚至連門名也劃一:“四城門:南曰端禮,北曰廣智,東曰體仁,西曰遵義”。
王府都有這般的規矩,其他官員的府邸可想而知了。根據官職的高低,各朝各代對官員的居所也有不同的規定。比如唐朝的《營繕令》就規定,唐制僅宮殿可建有鴟尾的廡殿頂,用重藻井;五品以上官吏住宅正堂寬度不得超過五間,進深不得超過九架,可做成工字廳,建歇山頂,用懸魚、惹草等裝飾;六品以下官吏至平民的住宅正堂只能寬三間,深四至五架,只可用懸山屋頂,不準加裝飾。
古代的建築等級制度甚至延伸到了城門上。唐代城門就有着等級差別:都城每個城門開三個門洞,大州正門開兩個門洞,縣城開一個門洞;城中道路寬度也分級別。
因此,古代的豪商和鄉紳再有家資,也不敢在居所上大勢擺闊。因為他們的社會地位與朝臣相比,不可同日而語。商宅是不能使用金柱大門和廣亮大門的,只能使用規模更小的蠻子門,門上方也沒有裝飾,尤其不可設雀替。因為雀替象徵等級,是官職的象徵。如果細心,可以發現現存的北京一些四合院民居均為正房三間,黑漆大門;正房五間,是貴族府第;正房七間則是王府。
錢多作怪,如果有人違反這些典章制度該怎麼辦呢?如果你財力不足,可以減等建造,但僭越逾等者即屬犯法。《唐律》規定建舍違令者杖一百,並強迫拆改。如被指為摹仿宮殿者,就會招來殺身之禍。“逾制”在古代不僅會受到處罰,而且還會受到輿論的譴責,是很抬不起頭的事情。但各朝各代單因建築逾制而致禍的,代不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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