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着新版神鵰俠侶的熱映,在新版中着重被渲染的王重陽和林朝英的悲劇不由得為人所扼腕,而為什麼滿懷壯志的王重陽起兵失敗,除了源於合議,還源於南宋初年的“北人歸北”的政策挫傷了北方愛國民眾的心。
史載秦檜歸國,引對首言:“如欲天下無事,須得南自南,北自北” 一語,自此聞名。是時趙構心中大悦,以為深得朕心,有“秦檜朴忠過人,朕得之喜而不寐”之語。隔年秦檜為相,獻上二策,想以河北人還金國,中原人還劉豫,高宗又不高興了,斥言秦檜主張“南人歸南,北人歸北”。朕是北人,該居何處?政治之波詭雲譎可見一斑。之前一直以為這不過是一時之語,誰知《紹興和議》後,這條據説由秦檜留金時的恩主完顏昌【即撻懶】提出的,藉由秦檜大力提倡的“南自南,北自北”的一套政策竟然還被執行過,讓俺大跌眼鏡。
所謂“南自南,北自北”的人員歸屬原則,早在建炎元年(1127)九月金元帥右監軍完顏希尹授交南宋的國書中就已提起,是時“書中索河東、【河】北人之在南者。” 建炎三年(1129)二月金人佔領揚州時又曾聲言過,當時“金人揭榜於揚州市,西北人願還者聽之,去者萬餘人。” 這一條規的核心意思,即將原籍在《紹興和議》規定的南宋境內的漢人歸南宋,原籍在《紹興和議》規定的金國境內的漢人、契丹、女真人歸金國。其目的推測有四:一是恢復北方流失人口;二是抽離宋軍主要以北方人組成的精鋭部隊;三是區分南北引起漢人內訌;四是索回曆年戰爭中被俘或投降南宋的漢人籤軍及女真、契丹軍民。和議後,從此金國境內主要是北方漢族民眾,不但完全在名義上成為金國臣民,而且不能南逃,否則將被遣返。藉此,北方漢人被曾經的母國大宋朝廷因苟安而拋棄,進而造成北方漢族士人對南宋政權的感情由思念轉為失望,並逐漸自願或被迫認同了金國的統治,積極投身金朝政權,最終轉變態度將南宋視為敵國仇讎。這一情緒在金宋對峙期間愈發加劇,元時對南、北士人的區別對待亦始於此,更直接導致了明清兩朝南北士人互相敵視態度的加深發展,對中國傳統政治格局產生了長遠的影響。
當然,宋高宗與秦檜做出這一決定時,並沒有想到如此多的負面影響。他們只是按照金國統治者的要求,為自己統治的安穩精打計算而已。此外,這其中還摻雜了南北官員的政治鬥爭。當時很多南方籍官員對北來高官心懷不滿,不時有人發表北人無用、辜負陛下的論調,在高宗耳邊吹風。高宗為贏得南方士人的支持,有時也要適當的打壓一下北來官員勢力。但北方官員依仗主要由北方人組成的軍隊勢力,在宋廷中往往佔有支配地位,加之北人軍隊以及流落南方的北方流民、潰兵武裝集團在毫無鄉里感情的南方,多行劫掠勢同盜匪,更誘發了南方士人對北人軍隊的不滿情緒,因而對遣返政策持積極態度。通過北人歸北政策,宋廷內一批北方抗金義士以及熟知金國情況的北來逃亡者,被陸續遣返金國,高宗、秦檜為首的主和派以此達到了“內弱軍勢,絕後來歸降之心”的目的。孝宗時人上書言論:“紹興之和,首議決不與歸正人,口血未乾,盡變前議。凡歸正之人一切遣還。” 即訴述此段往事,原可以避免執行的政策,在南宋主和派的堅持下卻最終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