飲用微信朋友圈買來的減肥咖啡,卻出現了失眠、精神萎靡不振等一系列不良症狀。經檢測,該產品中竟含有國家明令禁止添加在食品中的成分--西布曲明。
近日,興化市人民法院審結一起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案件,三名被告人分別獲刑。
“寶媽”購買減肥咖啡,飲用出現不良症狀
2020年12月,王某到興化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舉報,稱自己可能買到了含有違禁成分的減肥咖啡。
剛剛晉升為“寶媽”的王某在朋友圈看到好友蔣某服用“韓國減肥咖啡”瘦身成功的文章,當時正有減肥意願的王某,便向蔣某諮詢瞭解“星空咖啡”的效果和價格。蔣某稱,此款減肥咖啡效果顯著,並分享了其他使用者的反饋圖片。王某聽後十分心動,便從蔣某母親陳某的手中購置了一盒“星空咖啡”。
可喝了一段時間後,王某發現越來越不舒服,出現飽腹感極強、失眠、精神萎靡不振等症狀,於是懷疑是減肥咖啡有問題,便向陳某詢問減肥咖啡的成分是否安全。
在詢問的過程,陳某含糊其辭,未從正面回答問題,為安撫王某情緒,提出退貨退款的條件。王某拒絕了陳某的提議,並向興化市場監督管理局舉報。
發現西布曲明成分,已被我國明令禁止
興化市監局接到舉報後將該產品送到專業機構檢查,發現該減肥產品含有國家明令禁止添加在食品中的成分--西布曲明,隨即將線索移交至公安機關。
記者獲悉,西布曲明的作用是抑制食慾中樞,使人胃部的飽脹感增強,食慾下降。西布曲明早年用於輔助治療肥胖症,但是副作用大,會造成心率加快,血壓增高,嚴重時可導致中風甚至死亡。
2010年10月,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發佈通知,停止西布曲明製劑和原料藥在中國生產、銷售和使用。
當月,陳某被公安機關刑事拘留,陳某的上家王某娜、宋某琴相繼主動投案。2022年1月,興化檢察院向興化法院提起公訴。
構成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三人獲刑
興化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王某娜、宋某琴、陳某銷售明知摻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食品,其行為均已構成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案發後,被告人王某娜、宋某琴主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依法從輕或減輕處罰;被告人陳某歸案後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依法從輕處罰。
鑑於各被告人犯罪情節較輕,認罪悔罪態度較好,且均系初犯,興化法院依法判處被告人王某娜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並處罰金人民幣3.8萬元;被告人宋某琴有期徒刑十個月,緩刑一年,並處罰金人民幣2.8萬元;被告人陳某有期徒刑八個月,緩刑一年,並處罰金人民幣1.5萬元。
承辦法官提醒,通過網絡購買減肥藥、保健品時,一定要擦亮眼睛,注意核查相關產品是否標註保健食品專用標誌即“藍帽子”以及保健食品批准文號。如在該類產品中發現非法添加藥物成分的尤其是含“西布曲明”等危害人體健康安全的違禁藥品,應該立即向當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投訴舉報。
來源: 紫牛新聞
【來源:西安檢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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