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用藥品過期了怎麼處理 同濟藥師提醒:不能直接丟到垃圾桶
本文轉自【長江日報】;
長江日報訊(記者江夢晴 通訊員常宇)隨着人們保健意識的增強和醫療衞生防病知識的普及,許多市民朋友家中會添置小藥箱,提前儲備一些感冒藥、退燒藥等常用藥。近日,“上百盒布洛芬被扔垃圾桶”“網友囤1000片退燒藥全砸手裏了”登上微博熱搜,引發網友關注。藥品保質期怎麼看?過期了應該如何處理?2月7日,華中科技大學同濟醫院藥學部劉璇和李潔兩位主管藥師接受長江日報記者採訪就相關問題進行了解答。
■ 藥品有效期這樣看
藥品有效期,是指該藥品被批准的使用期限,表示該藥品在規定的貯存條件下能夠保證質量的期限。中國法律明確規定,一旦過了有效期,藥品就成為劣藥。
通常會有兩種標示方法,“有效期至”與“失效期至”。如:有效期至“2022年7月”説明該藥品在7月31日那天仍然有效,8月1日就失效了。失效期是指藥品從生產日起到規定的有效期滿以後的時間。比如失效期至“2022年7月”,是指該藥品可使用的時間截止為2022年6月30日,7月1日就失效了。
“過期的藥品可能已發生質變了,會增加不良反應發生,不能再服用了,需要及時處理。”劉璇説。
■ 過期藥品分類處理
家庭藥箱難以避免會有藥品過期的情況,但過期藥品不能直接丟到垃圾桶。
根據垃圾分類指導原則,藥品垃圾屬於有害垃圾。藥品外包裝盒、説明書這些沒有直接接觸藥品的包裝,是可回收垃圾。但建議留存一份説明書,以便查閲。內包裝瓶、鋁箔直接接觸藥品了,屬於有害垃圾。藥片、膠囊等屬於有害垃圾。中藥藥渣屬於濕垃圾,包括中藥材也屬於濕垃圾。
■ 備藥存藥有講究
李潔提醒,家庭備藥中,因家庭成員基礎疾病需要長期服用的藥物可諮詢醫師或藥師根據病情選擇儲備。其他藥品備藥量不宜多,一般夠三五日劑量使用即可。
藥品存儲應按要求條件,分類存放。成人藥品與兒童藥品分開,急救藥品與常規藥品分開,內服藥品與外用藥品分開,這樣可避免拿錯和誤服;易串味藥品與其他藥品分開,可避免藥物相互影響,導致變質、失效。藥品存儲還要注意有效期,標識清楚,遠離兒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