止痛藥是家家户户的常備藥之一,但有些“止痛藥”別亂吃,當心藥物上癮!
曲馬多,一種中樞性鎮痛藥,臨牀上應用的是其鹽酸鹽,即鹽酸曲馬多。多用於各種術後止痛,癌痛、分娩痛等治療,過量使用可引起心動過緩、抽搐、呼吸抑制及昏迷,具有成癮性。
有研究表明,服用超量的曲馬多會造成癲癇發作,即發作性意識喪失、呼之不應、牙關緊閉、 口吐白沫、全身抽搐、持續數十秒至兩分鐘不等,事後不能回憶。
停藥後濫用者一般會出現嚴重的焦慮感,精神萎靡不振,心境低落;大小便失禁,排便困難。擺脱成癮需要解決來自身體和心理的雙重依賴,單靠個人意志是難以扛過去的,要靠心理諮詢幫助或者是藥物支持度過。
2008年,曲馬多(包括其鹽和單方製劑以及可能存在的異構體)被中國列為二類精神藥品進行管制,這意味着曲馬多具有藥品和毒品的雙重屬性,當它沒有發揮醫療作用,且已被濫用導致了不可控的成癮作用時,就等同於毒品。
2021年3月3日,國家藥監局發佈關於修訂曲馬多注射劑和單方口服劑説明書的公告,對曲馬多增添多項警示內容。公告顯示,曲馬多注射劑和單方口服劑説明書需要增加警示語:可能發生成癮、濫用和誤用的風險,嚴重者可致用藥過量和死亡。醫師在開具本品前應仔細評估,並定期監測上述情況。
濫用麻精藥品不論給個人還是家庭、社會都帶來了極大危害。那麼,非法販賣麻精藥品等同於販毒嗎?
2015年5月印發的《全國法院毒品犯罪審判工作座談會紀要》明確規定:行為人向走私、販賣毒品的犯罪分子或者吸食、注射毒品的人員販賣國家規定管制的能夠使人形成癮癖的麻醉藥品或者精神藥品的,以販賣毒品罪定罪處罰。
行為人出於醫療目的,違反有關藥品管理的國家規定,非法販賣上述麻醉藥品或者精神藥品,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以非法經營罪定罪處罰。
來源 | 羊城晚報、金羊網、羊城派
文字、圖片 | 羊城晚報全媒體記者 薛江華 通訊員 粵司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