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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心理學和青少年問題研究的李玫瑾教授,在前一段時間紅遍全網,這是為什麼呢?是因為她做了一個講座,裏面説到一句話,在孩子六歲之前一定對孩子説“不”。這個“不”主要説的是什麼呢?通俗來概括就是要懂得拒絕孩子一些無理的要求。
作為父母的,相信都有經過以下這樣的情況
週末到了,三歲的小星在父母帶領下一同去逛超市。這麼小的孩子自然對各種物品都感到很好奇,什麼東西都想要。而父母對孩子的教育是中規中矩的。在逛超市的過程,小新對一款玩具非常喜歡,可是這款玩具,他已經有一個了。
爸爸媽媽説到:“在家裏已經有很多個,現在不能在買了,下次出來我們在買好嗎?”這麼小的孩子哪裏知道物品多與少的問題,只知道喜歡不喜歡的問題,所以小星開始上演了,一哭二鬧三上吊的劇情。結果父母也在這種的情況下,再次選擇給買了同款的玩具。
如果家長能夠堅持的自己想法,拒絕孩子的要求,那麼還就會知道,有些東西並不是靠一哭二鬧三上吊的方式,才能得到的。
再有小學生程某,他是對電子遊戲很着迷,經常揹着父母去非正規的網吧玩。那麼問題來了,孩子上網的錢是哪裏來的呢?有一天,孩子中午到家就開始問媽媽有沒有飯吃,各種找吃的,媽媽覺得非常奇怪,為什麼最近這段時間回來你那麼容易餓?早上不是有給你早餐的錢,你是沒有吃飽嗎?程某畏畏縮縮的説到:“有呀。”
到了第二天,孩子找媽媽要了更多的錢,説早上吃的不夠飽,媽媽也沒有覺得有什麼問題,但是到中午買菜回家的路上,突然看到孩子沒有去上課,而是走進一個不起眼的小巷子,媽媽也隨之跟了上去,發現到孩子去上網。
這下媽媽就衝了進去把他帶回家進行質問,你哪來的錢去上網的。孩子見此知道無法在隱瞞,説到是用早餐的錢來上網用的。可想而知,程某最後被媽媽狠狠的教訓了一番。
如果這位媽媽在他的小時候,立下一些規矩,我想也不至於孩子會撒謊。
李玫瑾教授説到,六歲之前的孩子,其對父母的依戀程度還是很高的,父母的不厭其煩的語言就是聖旨,所以一定要抓住這個時期,給孩子立下好的規矩。
為什麼這麼説呢?因為孩子的可塑性極強,尤其是在三到六歲的時候,孩子就像一塊潮濕的水泥,可以進行塑型,如果超過七歲的時候,再去給孩子塑造良好的性格,就比較晚了,因為水泥已經定型了,作為父母就需要發大把的時間來糾正孩子一些的錯誤,可所謂是事半功倍呀。
那麼,在孩子六歲之前,要立下哪些規矩才是比較合適呢?
李玫瑾教授也説到幾點,我們一起來看看。
1.不能説謊
三歲,孩子進入到“説謊敏感期”,也可以説是一個語言、思維、想象發展最為快速的一個階段,同時,孩子的想象是受外界的變化而變化,所以,當家長髮現孩子説謊了,請不要慌張,並不是孩子學壞了。不過,家長就要在這個時候立下不能撒謊的規則。
2.不逃避自己的責任
孩子在小的時候,就可以做到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比如説整理玩具。但是有個別的家長會對孩子的事情進行包辦,比如幫忙收拾孩子的玩具,其實這是在扼殺孩子的責任感,而是應該讓孩子自己整理好自己的物品。
3.不能亂髮脾氣
孩子的思維與語言的速度是不成正比,或者是説,思維還沒有到達孩子的語言系統,孩子又急於發泄,最後導致成孩子只好靠扔東西等方式來發泄自己的情緒。這個時候家長要懂得對其進行安撫,告訴孩子慢慢思考,慢慢説,不要亂髮脾氣。
4.不能用哭鬧的方式威脅家長
在母乳期的時候,孩子是通過哭的方式,來表達自己的肚子餓的想法,這是一個很正常的事情,但是,到了孩子兩週歲的時候,孩子依然還是用哭鬧的方式來索取想要的物品,作為家長一定要堅決對孩子説不行。並對孩子説,哭是沒有用,想要東西,就心平氣和來我談條件。
5.尊重長輩
孩子年齡較少,尤其是到“我”字出現的時候,孩子進入以自我中心的時期,這個時候常常會對長輩無禮,那麼作為父母發現到這個情況,一定要讓孩子跟長輩的道歉,然後再和孩子溝通,這樣做的方式是不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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