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孩子3歲立規矩,選好上中下3策—善用上策,慎用中策,杜絕下策

由 不新伏 發佈於 健康

現在的孩子從一出生,就被長輩和父母細心的呵護着,成為全家人的掌上明珠。

愛護孩子本來是應該的,但是,如果家長對孩子進行不正確的教育,可能就會讓他養成驕橫跋扈的性格,亦或者變得膽小和脆弱。

這樣就是把愛變成了害,對孩子的成長沒有好處,父母應該有清醒的認識,及時改變這樣的教育方式。

阿姿生下孩子後又回到職場,把孩子交給爺爺奶奶照顧,希望能多掙錢給孩子提供好的生活。

奶奶很溺愛孩子,在生活上把孩子照顧得無微不至,想方設法的滿足孩子的要求。而且奶奶在孩子犯錯時總是袒護,不喜歡阿姿批評和責罵孩子,甚至想出各種理由為孩子開脱。

由於長期這樣做,現在3歲的孩子經常要這要那,得不到滿足就無理取鬧。只要阿姿教育孩子就告狀,爺爺奶奶就會進行干涉。

有了奶奶這把“保護傘”,孩子被慣的無法無天,讓阿姿和老公也無可奈何。

雖然長輩是很愛孩子的,但有些教育觀點卻不一定正確。

有專家認為,孩子長到3歲,就應該立下家規,用規矩來管束孩子,這樣更能達到教育的效果。

那麼,為什麼需要在3歲時給孩子立規矩呢?

在人們的生活和工作中,大到國家的法律法規,小到人們約定俗成的習慣,到處都有規矩和規矩的約束。因為只有這樣社會才能井井有條的運行,人們的生活才有保障,對孩子的教育也不例外。

有的父母認為孩子年齡不大,等到長大後才需要規矩,這種想法是錯誤的。

在孩子3歲左右正是立規矩的黃金時間,因為這時的孩子在頭腦裏還沒有形成明確的認知,如果能把握這個時間,給孩子制定好合理的規矩並讓他堅持執行,過了一段時間,孩子就會形成自覺遵守規矩的習慣。

有研究認為,孩子在21天左右就能讓行為形成習慣。

所以父母要利用好這個時間,給孩子立下規矩,然後慢慢養成習慣按規矩辦事,錯過這個時間讓孩子可能不易接受。

應該採用怎樣的方式教育孩子呢?

教育孩子的方式很多,也很有講究。在上中下三種方式中,要善用上策,慎用中策,杜絕下策。

1、下策:發脾氣

當孩子不聽話時,會讓父母爆發出憤怒的情緒,有的還會實行棍棒教育,以宣泄自己的情感。

這樣的教育在短時間內可能有效,但是時間一長就會失去效果。而且棍棒教育還會影響父母和子女之間的關係,甚至讓孩子在心理上產生陰影。

因此,在教育孩子時,父母要控制好自己的情緒,不能發脾氣。

長期受到打罵的孩子,容易產生被父母厭惡和放棄的感覺,內心嚴重缺乏安全感,會更加不能接受父母的教育。

2、中策:講道理

有的父母素質比較高,意識到棍棒教育的弊端,就會選擇給孩子講道理,希望通過講道理的方式讓孩子受到教育。

雖然這個方式比棍棒教育有成效,但也有其明顯的缺點。

由於一些道理相對比較單調和枯燥,當孩子犯錯時,父母儘管講的苦口婆心,孩子可能一點也沒有聽進去,這就讓講道理沒有起到應有的作用,從而導致孩子一再犯錯,不能及時的進行改正。

而且説教式的教育由於比較嚴肅,讓孩子覺得一點小錯就要被父母批評,引起他的反感,甚至與父母反其道而行之。

所以,講道理的方式不是不可以用,而是要少用和慎用。

3、上策:立規矩

對孩子除了打罵、講道理之外,立規矩才是教育方式的首選,父母要更多地採用這樣的方式教育孩子。

對於3歲左右的孩子,要教育他們知道基本的文明禮儀。

比如在公共場合不能高聲喧譁、不能亂拿別人的東西、自己的東西用完後應該及時歸還、要愛護公共設施、做錯事情要給人賠禮道歉等。

待孩子年齡稍大以後,再循序漸進地灌輸更多的規矩。這樣在孩子適應和形成習慣後,就能自覺的遵守這些規矩,不再需要父母費盡心思地説教。

所以,聰明的父母懂得給孩子早立規矩,讓規矩約束孩子,往往更能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

常言道,萬事皆有定規。不管是讀書、工作還是進行各種經濟活動,都有相應的規矩作為約束。

雖説教育的方式有多種,有的也有其自身的道理和作用,但立下家規,用規矩來約束孩子的行為,不僅能讓父母省心,還能讓孩子形成自覺的習慣,更能達到教育的目的,這才是教育的上乘之選。

因此,父母要結合孩子的實際,早為孩子立下正確合理的規矩,當遵守規矩成為孩子的自覺習慣,孩子才能得到健康的成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