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午帶娃在小區的兒童遊樂場玩,目睹了一個小男孩向媽媽告狀的一幕。
小男孩大約5、6歲的樣子,和幾個小夥伴在沙場玩,媽媽坐在不遠處的長椅上玩手機。
一開始幾個孩子玩的挺開心,後來因為爭搶一個挖沙玩具,突然起了衝突。
小男孩沒有搶到想要的玩具,就跑到媽媽身邊,邊哭邊跟媽媽告狀:“媽媽,木木搶我的玩具,還打我。”
我在旁邊一直看着,其實孩子們並沒有動手,而且玩具是公用的,也不是他的。
這個媽媽戀戀不捨的從手機上抬起頭,有點不耐煩的跟孩子説:“那個是大家都能玩的玩具啊,不是你的。你在幼兒園可別老這樣,遇到問題要自己解決,別老告狀,要不老師會不喜歡你的,知道嗎?”
小男孩看媽媽有點生氣的樣子,似懂非懂的點點頭,看着讓人有點心疼。
沒有家長希望自己的孩子變成“愛告狀”的小孩兒,因為在我國的文化傳統中,“告密”是最不討喜的行為之一。家長們害怕自己的孩子因為愛告狀而被孤立,因此總想一開始就把苗頭扼殺在搖籃裏。
可是其實呢,小孩子“告狀”的行為和大人的“告密”行為是很不同的。
3-6歲的孩子愛告狀,這是由他們的年齡特點決定的,家長不用過於焦慮,反而應該重視對孩子這一行為的引導。
3-6歲的孩子,自我意識和是非判斷的意識開始萌發,可是自身的認知能力和獨立處理問題的能力比較差,這種思想和行為的矛盾,就使得孩子很多時候需要通過“告狀”來解決問題。
要給孩子正確的引導,家長就要了解這個年齡段孩子告狀的心理原因有哪些。
一、對規則和秩序的遵守與維護
3-6歲的孩子對各種規則和秩序非常敏感,不僅自己嚴格遵守,而且也喜歡扮演監督者的角色。
因此當他發現一些違背規則的行為時,就會毫不留情的指出來。
比如,家長一直告訴孩子吃飯前要洗手,孩子非常認同,自己也能嚴格做到,如果他看到別的小朋友吃飯前沒有洗手,就會馬上告訴家長或者老師。
這也是這個年齡段孩子的特點之一。
三、宣泄情緒,尋求幫助
就像上午我看到的那個小男孩,沒有拿到自己喜歡的玩具,心裏肯定很委屈,“告狀”的行為,其實也是宣泄情緒,來尋求一種心理平衡。
並且面對和小朋友的矛盾,他不知道該如何去處理,因此也希望尋求媽媽的幫助,來達到自己的目的。但是遺憾的是,小男孩的媽媽並沒有認識到這一點。
那麼,如果孩子出現了“告狀”的行為,家長應該如何引導呢?
一、認真傾聽,仔細處理
如果孩子是出於對規則的維護而“告狀”,那麼家長一定要給與積極的回饋。
比如,上面的小朋友飯前不去洗手,老師和家長就應該當着孩子的面告訴那個小朋友,飯前確實是應該洗手的,這也是從另一方面告訴孩子,正確的規則就應該堅持和遵守。
二、肯定孩子正確的行為
對於孩子做到的正確行為予以肯定,同時要以“被告”為鏡子,告訴孩子什麼樣的行為值得提倡,什麼樣的行為不提倡,這也是一個很好的教育機會。
三、引導孩子換位思考
當孩子和別的孩子出現矛盾的時候,家長要學會引導孩子學會換位思考,去理解別的小朋友這麼做的原因,從而讓孩子能夠正確的對待矛盾,並藉機教會孩子該如何去處理和小夥伴的問題。
這個過程,家長可以利用一些孩子喜歡的繪本形象或者一些遊戲和故事來幫助孩子理解。
換位思考是一種受益終生重要的能力,理解尊重別人,才能不為難自己。
四、鼓勵孩子自己解決問題
孩子之所以愛告狀,就是因為自己不知如何去解決問題。
所以,這個過程中,家長應該讓孩子明白,遇到問題,光發泄情緒是沒有用的,最重要的是要想辦法解決問題。
如果家長給與了正確的引導,孩子也會在成長的過程中慢慢學會獨立思考和解決問題。
比如一開始的那個例子,當孩子向媽媽哭訴的時候,媽媽應該認真傾聽孩子的訴求,問問孩子想要怎麼辦?
把問題拋回給孩子就是引導孩子思考的一個過程,然後根據孩子的回答對孩子的行為進行有針對性的引導,從而找到解決問題的方法。
對於3-6歲孩子的“告狀”行為,首先肯定是不能鼓勵的。
否則,不僅不利於孩子獨立解決問題能力的發展,更是容易使孩子養成不尊重別人、以揭露別人隱私為樂的習慣,這樣的人走到哪都是不受歡迎的。
但是也無需過度緊張,當孩子出現了這類問題時,坦然面對,正確引導,變挑戰為機遇,一定能讓孩子獨立處理為你的能力有一個質的飛躍。
凌晨爸媽成長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