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孩子想吃40元一斤的草莓,與其冷漠拒絕,不如教孩子“延時滿足”

由 司馬盼香 發佈於 健康

文|綠葉媽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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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很多家長都曾經遇到過這樣的一種情況,在和孩子一起逛超市或者商場時,孩子突然喜歡上了某種商品,而出於各種原因,家長並不想滿足孩子的要求。

是冷漠拒絕,還是痛快滿足孩子的要求?家長不同的選擇會對孩子產生不同的影響。

孩子想吃40元一斤的草莓,該不該滿足他?

營養專家範志紅老師曾在社交媒體上分享了這樣一件事:一位奶奶帶孫子逛超市時,孩子突然想吃40元一斤的草莓,但是奶奶嫌貴就沒有給他買,遭到拒絕的孩子哇哇大哭。

相信很多父母也遇到過此類情況,到底該不該滿足孩子的要求?對於這個問題,網友們各抒己見,主要分為以下兩種。

第一種網友的想法很簡單,他們認為家長並不是真的買不起,為什麼不咬咬牙買給孩子,讓孩子開開心心的呢?

第二種網友則表示,不能給孩子養成錯誤的消費觀念,看見什麼就要買下來,所以這位家長做得對,堅決拒絕孩子的無理要求。

不得不説,兩種觀點都各有道理,但是在實際情況中卻不盡人意。

一味滿足孩子的家長,不得不應對孩子一次又一次的無理取鬧。畢竟現在看到了40元一斤的草莓想要嘗一嘗,那明天孩子想買400元乃至4000元的玩具,家長是不是還輕易地答應孩子的要求呢?

而冷漠拒絕孩子的家長,首先,在情感上給孩子造成傷害,他可能會覺得父母不愛自己,缺乏安全感,自卑又敏感。其次,孩子產生匱乏心理,長大很容易被人騙,只要別人一對自己好就不管不顧。

聰明的家長不妨借鑑李玫瑾教授的做法

中國人民公安大學的李玫瑾教授,曾在一次講座上提到類似的問題,她講述了當孩子鬧着買玩具時,一位聰明媽媽的做法。

按照這個方法,我們將“玩具”換成“草莓”也一樣適用。

當孩子提出想要購買40元一斤的草莓時,家長可以表示計劃給他買水果的錢只有10元或者20元,自己的預算並不足以為孩子購買一些草莓。

也就是説,家長向孩子解釋,草莓的價格對於自己來説有些貴,自己當前的經濟狀況並不足以承擔購買草莓的消費。

或許孩子會覺得家長在騙自己,畢竟一般家庭還是吃得起草莓的。

此時,家長可以告訴孩子,自己每天上班辛苦掙來的錢,需要花費的地方有很多,比如水費、電費等等日常開銷。

其中,每天留下來給孩子購買水果的錢只有這麼多,所以當下不能為他支付購買草莓的錢。

那麼,真的不給孩子買草莓了嗎?當然不是。

緊接着,家長可以表示雖然現在錢不夠,但是自己明天上班可以更努力一些,掙下來更多的錢為孩子買一些草莓。

回到家裏之後,家長可以將購買草莓這件事作為對於孩子的“強化物”,以此來讓孩子按照自己的意願完成某些事情。

比如告訴孩子:“今天能不能早點睡覺,明天媽媽要早起上班努力掙錢,才能給你買草莓”,孩子聽了之後就會乖乖去睡覺。

又或者跟孩子説:“媽媽上班很辛苦,還要給你掙錢買草莓,你能不能幫我把地板掃一掃?”孩子二話不説就主動地去打掃。

等到第二天,家長再帶着孩子來到超市買下他心心念唸的草莓,此時孩子獲得的滿足感可能會比第一時間吃到草莓還要多。

教孩子“延時滿足”,培養正確消費觀

首先,明確告訴了孩子財富是通過辛勤勞動掙來的,讓孩子意識到父母努力工作掙錢養家是比較辛苦的,不但養成正確的財富觀,並且學會體諒父母。

其次,引導孩子明白了財富的使用要按照一定的規劃,不能“寅支卯糧”,將自己有其他用處的錢填補在買草莓上,為孩子養成一個好的消費觀念。

最後,將孩子的滿足感推遲了,並通過買草莓這件事,使孩子達到家長為他設定的一些要求,比如按時睡覺、做家務等,對孩子的成長起到積極意義。

這是一種“延時滿足”的做法,與“即時滿足”相反。

所謂“延時滿足”,是為了達到更大的目標、獲取更大的利益,暫時剋制慾望、抑制衝動,放棄眼前的誘惑,説白了就是要學會忍耐。

由美國斯坦福大學的心理學教授沃爾特·米歇爾通過“棉花糖實驗”提出。經過18年的追蹤,研究人員發現:那些擅長等待的孩子,長大後更容易獲得成功。

但不少家長都誤解了,“延遲滿足”不是讓孩子白白等待,也不是一味剋制孩子的慾望,更重要的是培養孩子的自制力。

父母教孩子“延遲滿足”時,要注意這3個方面:

5歲是分界線

父母引導孩子學會“延遲滿足”也是要分年齡段的。

米歇爾教授在實驗結論中提出:年齡對孩子的延遲滿足效果有很大影響,5歲是一條重要的分界線 ,4歲及以下的孩子大多不具有延遲滿足的能力。

比如,當媽媽一離開視線寶寶就哭,為了不讓孩子形成依賴性,有的媽媽選擇哭了不馬上抱,這是不對的。

得不到回應,會讓孩子極度缺乏安全感,影響孩子與父母建立早期的依戀關係。

因此,對於5歲以下的孩子,父母最好還是採取“即時滿足”。

大人是否可信

美國羅切斯特大學對於“延遲滿足再研究”的實驗中,由“可信的大人”主導的實驗組和“不可信大人”主導的對照組,孩子的延遲滿足效果相差甚遠。

比如,當孩子在街上撒潑打滾,哭鬧着買一樣東西時,有些父母覺得丟臉,趕緊哄孩子起來:“下次給你買好不好?”

然而,這通常是父母為了敷衍孩子隨口一説,並沒有真的想給孩子買。孩子心心念唸的“下一次”遲遲沒有來到,家長的食言不但會有損孩子對父母的信任,還會影響親子之間的關係。

到了下回孩子再哭鬧的時候,這種“延遲滿足”也就失效了。

主動延遲還是被動延遲

是父母控制孩子的“延遲滿足”,還是孩子主動進行延遲,對培養自控力的效果差異很大。

米勒和蕾切爾對於“延遲滿足”的研究中,發現“控制者”不同也會產生不同的效果。

當孩子自己掌控延遲的過程,他主動延遲的意願更強,且時間更長;若是外人控制,孩子延遲的意願更弱,且時間更短。

可見,家長應該把延遲的主動權交給孩子,要不要等待、等待多久,均由孩子自己決定。父母可以和孩子一起商量“等待”的規則,比如“期末考試要進步多少名才能買新玩具”。

規則一旦確定下來就不能隨意更改,雙方共同遵守才能將“延遲滿足”的效果發揮出來。

和你説句貼心話

其實,購買草莓只是一個例子,當孩子提出一些其他的無理要求時,家長也可以採用教孩子“延時滿足”的方法,來為孩子建立正確的消費觀,提高自制力。

每日話題:面對孩子的無理要求,你會怎麼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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