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親有問題,連累子女政審不過,這樣的規定是不是過分了?

公務員政審是比普通人要求更高的審查,身家清白也是條件之一,如果父母不是政審對象,網友們為什麼説柳家一門忠烈呢!父子之間的傳承是很大影響的,別抬槓,除了個別的,大多數人都會繼承父母的性格脾氣,嚴格要求公務員是應該的!

父親有問題,連累子女政審不過,這樣的規定是不是過分了?

到底是誰在自以為是呢?侵害者對被害者的傷害的影響是持續的,侵害者犯罪的後果對自己子女的影響也是持續的!多簡單的問題,為什麼總是強調孩子受到了傷害。被害者的孩子就沒有受到傷害?為什麼你視而不見?他們就不是孩子?不是人?

不止遺產,還有失信人轉移財產也會被追究,比如父母是失信人,然後將財產轉移到子女名下那無論是否成年,子女得到的那部分財產會被強制執行。還有像曲婉婷這種用人血饅頭以及不義之財養大的孩子會無辜?

父親有問題,連累子女政審不過,這樣的規定是不是過分了?

政審是有必要的。父母的言行,價值觀直接影響孩子的教育。需要政審的都是重要部門,應該有這樣的審查環節。我朋友的孩子15歲了,從來無視斑馬線。隨時隨地,想穿就穿。為什麼他這樣?他媽媽,他姥姥都是這樣過馬路的,從小帶着他就這樣過馬路。孩子説不是不知道這樣做不對,但習慣了。

中國的科舉制,對參加科舉的人比現在更嚴格,那是上四輩人和五服內親戚都沒有犯罪的才能去考。科舉制保存完好的閬中市有實例。現在講重個人已經進步了。反過來説一個人要注重自身就是為後人及左右親戚朋友們不丟臉。犯事的子女得到好處就是得到了,對其他人本來就不公平,如果都你這樣,那麼很多人會一樣去做這些事,反正老賴也不要臉。坐牢判刑都是一個人。知道那些老賴是什麼情況嗎?拖欠鉅款,人又看不到,老婆孩子躲一邊。家裏老的也沒錢。去追款的還講求道德,沒有去動他父母嘛,子女嘛,辦離婚或者轉移了名上財產,法院都沒法執行。你給他們講道德法律,他給你耍流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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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説禍不及子女,為何不説福不延子孫?所有壞人無不為一個利字,他所取不義之財歸誰所用?孩子好象是無辜,但也不能説他生錯地方。他所在的地方與普通人的孩子相比有天淵之別。他可以有幸福的生活,有寬鬆的學習環境,有條件上重點學校。這些對普通人家的孩子公平嗎?他對其父輩在犯罪時阻止了麼?明知其犯罪舉報了麼?對犯罪所得享受了麼?那些説禍不及子女的人還有屁可放麼?

這有什麼好討論的,兩種可能,如果孩子是個幼年本拉登的話這個處理方式就值得推崇。但孩子如果將來是遵紀守法好公民的話呢?哪種觀點都能被反駁,結合實際來看,這個處理方式可以讓人在犯罪前考慮一下對自己的後代的影響,反之,如果是不會考慮自己後代的犯罪者那他的孩子將來守法的概率很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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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不可取誰説了都不算,只有受害者説了算,劊子手舉起屠刀的時候怎麼不想想受害者的家族子女,你們這些人有什麼資格不可取你們是受害者嗎?等你們家破人亡妻離子散的時候再來説可不可取的事吧!

當然可取,父或母做錯事牽子女沒問題。你必須想想你後代,比如,一個人隨意傷害別人甚至殺人,而後自殺。請問,被害人該當如何,這本就是一榮具榮,一損具損,不然哪來什麼母憑子貴?儘管有時顯得不人道,可其威懾力卻不容小視!那些不在意自己兒孫的,別人又為何要為其憐憫呢?

父親有問題,連累子女政審不過,這樣的規定是不是過分了?

我個人認為很有必要。1,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師,耳渲目染肯定受影響。2,DNA的影響。3,這樣可以降低犯罪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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