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與金錢,是人在成長過程中,一直被忽視的兩大教育領域,性與金錢極大地參與了人格的塑造,如果人從小得不到對性與金錢的正確認識和良好體驗,對心理健康的發展會有不同程度的損傷。
對孩子進行金錢教育是值得身為父母的人多思量、多實踐的,孩子對金錢的態度需要指引,孩子對金錢的支配需要賦權。
金錢與慾望的滿足有關,一個人很小的時候就能夠從家人的消費行為中認識到,金錢能夠進行交易,支付金錢能夠得到自己想要的東西,如果自己想要什麼,可以開口向父母要求,直到慾望被滿足。
在慾望的支配下,幾乎每一個小孩都做過趁大人不備、偷偷拿家裏的錢到外面去給自己買想要的東西的事, 這種錯誤是屬於一類小孩必犯的錯誤,給父母提供了絕佳的教育的機會,可惜的是父母通常會把這種錯誤放大,把小孩的行為結果看得很嚴重,沒能給孩子合理的解釋和處理,容易給孩子蒙上心理陰影。
一個孩子尚沒有足夠的知識和生存的技能,創造不了價值,不意味着他沒有對金錢的需要。兒童對金錢的渴求一直被父母忽視,因為兒童的物慾向來是由父母來提供滿足,父母對金錢的意見對兒童來説有重要的指導意義。
父母如何應對妹妹拿家裏的錢的事?
1、關於妹妹拿家裏的錢的事,父母不要輕易上綱上線,説她是在偷錢。偷錢是涉及道德感的一個詞,而十歲的孩子通常不會把拿了自己家的錢的行為解讀為“偷”,只是知道未經允許,拿了錢被發現後有可能會捱罵。如果父母對她這種事先不報告的行為判定為“偷”,將會對十歲孩子的脆弱心理造成很強的道德壓力,給她留下情感創傷的體驗,讓她覺得自己是一個有問題的人,這樣的教育結果顯然是負面的。
2、一個有威信的成年人,最好不要做那種為了一探究竟,而跟蹤尾隨孩子的事,也不要當場“人贓並獲”,這不是刑偵破案,也不是引敵入甕,回到家更不要審訊逼供。
教育的事,不但要考慮孩子的心理承受能力,也要考慮成年人的形象問題。當媽媽用這種不夠磊落的方式一步一步讓妹妹説實話,交待錢的去處,不留情面的批評,事後會讓妹妹感到成年人世界的可怕和陰暗,對媽媽也尊重不起來,她不知道以後還會發生什麼事,媽媽又給她來“陰”的,這樣的教育結果顯然是負面的。
3、把批評當作教育的方式過於簡單,妹妹在這件事中,體驗到的是焦慮、失望、憤怒、無助,為什麼會撒謊?撒謊是人面對不利於自己的問題的時候的一種自我保護反應,她不知道拿家裏的錢這件事被發現以後,會受到什麼樣的懲罰、懲罰有多重,也不知道自己能不能承受得起,所以她會盡可能把事態輕描淡寫,儘可能把懲罰的力度降到最低。
每一個人對事物的反映跟他的判斷力有關,他無法真實地談及問題的實質,是有他的合理原因的,他要進行自我保護,所以“撒謊”並不是真的撒謊。
成年人撒謊也同理,為什麼你上班會遲到?你內心會權衡與判斷,與其説自己睡過頭,不如説堵車,更能讓自己和上司易於接受。對嗎?
所以,如果強調妹妹在撒謊,這樣的教育結果顯然也是負面的,她不會用心記住這種有失公允的説教,有損她的人格和品質。
如何對孩子進行金錢教育才有效果?
擁有金錢,是人對現實世界進行控制的需要,讓自己有安全感,並且能滿足慾望,所以孩子的手頭上也需要有可供他支配的錢。
艾德華。羅伯特。布爾沃説:“管理金錢,很大程度上就是管理自己。”這就是為什麼説,金錢教育對一個人的人格形成有很大影響。
妹妹喜歡錢,但沒有管理錢的能力,自己擁有的零花錢也有限,經常感到慾望難以滿足,這個階段,家裏人就要學會和妹妹討論,開誠佈公地就她的零花錢如何進行管理,就她的慾望如何滿足,來進行平等地對話。
她想要什麼,她可以直接説出來,哪些願望能夠給予滿足,哪一些願望暫時不能滿足,就商量出一個辦法,讓父母和妹妹雙方都能達成共識,能夠讓妹妹的慾望多等候一段時日,或者用其他的願望來替代,這些都商量都是可以用温和而公平的態度來支持的,而不是一口回絕妹妹,或者粗暴地溝通。
在一個家裏,如果孩子看到大人很自然地花錢,而自己想滿足一點小願望都難以實現,這樣的金錢信息會對孩子產生內心的矛盾衝突,他會覺得不公平。除非父母本身就比較節儉,以身作則起來,孩子也不會心生埋怨。
允許孩子在家庭中自然而主動地談錢,談自己的慾望,大家公開談是否能夠滿足孩子的需要,孩子的需要是否合理,為了得到想要的東西,孩子需要付出什麼樣的個人努力和代價,這些都是非常好的關於金錢消費的教育理念,它使孩子能夠在明面上坦誠自己,因此孩子不再會去做瞞着父母悄悄地打金錢的主意的事了,這樣一來,父母不也省心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