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的雙節,大家更願意出去玩了,因為超過1500家景區的門票,要麼是有打折力度很高的優惠活動,要麼乾脆免門票。那麼問題來了,如果是免門票進入到景點裏面,一旦旅遊者的人身受到了損害,景區是不是應該承擔責任呢?民法典1198條特別規定,像這樣的旅遊場所,包括像遊樂場、車站、銀行、賓館等,它是公共場所的經營者和管理者,不管是不是免費的,如果沒有盡到安全保障義務,造成他人人身損害的,都應當承擔責任。所以這裏要特別強調一下,門票可以打折,但是安全保障義務一點也不能打折。
另外一點還要特別強調,很多景點裏面有一些特別好玩的項目,這些項目中有一些是對抗性的,比如比較受大家歡迎的真人CS、沙灘排球、野地足球等相關活動,這類活動本身有一定的風險性,參加這樣的活動,一旦自己遭受損害或者給別人造成損害,法律是怎麼規定的呢?到底誰來承擔責任呢?
民法典1176條有明文規定,自願參加有一定風險的文體活動,因為別的參加者的行為造成損害的,受害人不得請求其他參加者承擔侵權責任。就是説你自願玩了球,不小心打到眼睛或不小心摔壞了,因為你是自願參加的,所以自己要承擔責任。但是有一個例外,其他的參加者對損害的發生有故意或重大過失的,也要承擔侵權責任。比如,你明知道沙灘排球可以打球,但是你扔過來一個石頭把人給打了,當然要承擔相關的責任了。
這裏要特別強調一下,我們很多的項目不是適用所有人的,比如有一些極限運動,一些速降運動,水上運動等,並非所有旅遊者的身心都是適合的。所以在進行這樣的旅遊活動之前,一般旅遊經營者都有一些告知和警示,告知遊客有一些項目什麼人不能參加,什麼人可以參加,自己要想好。
那麼明知道自己不符合條件,也不聽警示就執意參加,最後出現了問題了怎麼辦?今年10月1日剛剛實施的《在線旅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規定》中表示,不聽在線旅遊經營者警告警示,參加這種不適合自身的旅遊活動,導致出現人身財產損害的,旅遊者自己要承擔相關的責任。所以大家要特別注意,有一些不適合自己的運動千萬不要參加。
另外還要注意,如果在旅遊活動中從事違法違規的活動,不僅要自己承擔造成的損害,而且還要承擔相關的法律責任。比如這兩天在北京動物園,有人用草去喂狼,狼是不能吃草的,把狼喂壞了怎麼辦呢?這個時候北京動物園就對遊客進行警告了,如果你再這麼做,要將你列入黑名單。所以大家一定要遵守相關的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