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山東青島有市民反映稱
青島北村新苑小區
張貼了禁養寵物通知
要求所有飼養寵物的業主
必須在12月31日之前將寵物送走
隨後記者來到物業
一名值班工作人員説
小區養狗的越來越多
出門不拴繩、隨地排便
居民投訴嚴重
目前
小區正在修理路面進行環境整治
整修完畢後小區內全部禁養寵物
時間截止後
如果原北村居民違反規定
將停發分紅及補貼
租户或買房的
將對寵物強制清理
消息一出
網友紛紛表示該規定不合理
- 網友一:合法權益憑什麼禁止,這不是逼人遺棄寵物嗎?難道滿大街流浪狗就沒有安全隱患了嗎?加強管理,不牽繩,糞便不處理罰款不就好了,一刀切真的大可不必
- 網友二:這就是明顯的懶,一刀切真是可笑,流浪動物不就是這麼產生,還在規定時間送走,沒地方送的不就又成流浪了,應該從根本上管理規範養犬人。
- 網友三:激化矛盾,無法律依據,最終會不了了之。
- 網友四:你一個物業這麼大的權力?
- 網友五:養魚養鳥養龜的怎麼算
- 網友六:這不是解決問題的方式,只會激化問題
- 網友七:敢不敢在購房合同上加一條:禁止養寵物。你看看你會失去多少金主?
也有網友提醒
要文明養寵物
一刀切雖然大可不必
但是養狗養貓請有素質
- 網友:實不相瞞,養可以,你別光顧着養不負責吧?我已經連着兩天下班回家,走個黑一點兒的地方看不到地上狗屎,踩了兩天了。
禁養寵物一刀切
這種管理方式是否合理?
律師表示
▽
我們國家的法律法規並沒有絕對禁止公民養寵物,也就是説公民有養寵物的自由,也有不養寵物的自由,不管是村委還是物業公司都沒有權利單方決定。
村委按照法定程序對村民做出一些限制,這屬於村民自治的範圍,在合法的範圍內應當予以尊重,但是村委不能決定村民以外人的行為。
對於這個規定,你怎麼看?
來源:青島網絡廣播電視台、愛青島
編輯:曦曦
【來源:長春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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