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國內觀眾對文物風的追捧,讓鑑寶行業也着實火爆了一把,各大電視台都有民間鑑寶節目,“鑑寶專家”本來指的是有豐富的專業知識,和一雙鑑別寶物真假優劣的火眼金睛的人,他們的出現幫助了想收藏古玩文物的藏家更方便地鑑別藏物。
但想成為一個鑑寶專家,除了有專業知識和豐富經驗,最重要的是,需要守住道德的底線。文物拍賣行業幾乎是個暴利行業,一副看起來不大起眼的字畫,若是被鑑定出是哪個名家的真跡,那麼動輒可以賣出幾千萬甚至幾億,而鑑寶專家的鑑定結果則可以最終決定一件文物的命運。
所以説鑑寶專家是一羣時時刻刻面臨着高昂利益誘惑的人,其中不乏有人會為了利益鋌而走險。
劉巖就是這樣一個“鑑寶專家”,他
盜用身份偽裝自己
約在十年前,電視鑑寶節目風靡全國,這些節目形式大同小異,就是節目組請幾個鑑寶專家來坐鎮,由民間的藏友主動報名,帶着自己的藏品來到現場,由現場專家給出個價值。
當時能來這裏鑑寶的藏友,其擁有的藏品多是祖傳下來的,祖輩在亂世偶然得到的藏品傳了下來,自己本身不是專業收藏家,沒有多少鑑別文物的知識,經濟能力有限,不能去正規鑑寶基構,所以把電視上這些專家説的話當成了金科玉律,殊不知這些節目良莠不齊,專家説的話不一定負法律責任。
劉巖當時就是鑽了這個漏洞,劉巖的百度百科上介紹了他本人的確有多年鑑寶的經驗,曾經在國家文物局、首都博物館、北京文物鑑定局等知名文物單位就職,是業內廣受讚譽、德藝雙馨的專家,曾代表國家前往香港拍回了圓明園三件獸首與乾隆粉彩六方套瓶,還在多所重點大學開了文物鑑賞課。
但此劉巖非騙畫的劉巖,
可能是想包裝自己,也可能是想蹭名氣,騙子劉巖抓住了節目組審查嘉賓信息不夠嚴謹這個漏洞,盜用了百度上的文物專家劉巖的個人信息,由此把自己包裝成一個大專家,來參加電視鑑寶節目《華豫之門》。
在2009年的九月份,家住鄭州的市民朱雲攜帶家傳的《嵩陽漢柏圖》來參加河南衞視的《華豫之門》,這檔節目的規則是民眾報名參加後,帶着文物來到現場,先經過初選淘汰掉一些價值不高的,剩下有價值的才有上台的機會。
朱雲回憶,當時初選階段所有的文物只由一個專家看一遍,決定文物的真偽,這給了劉巖很大的做點小動作的空間,劉巖當時就對朱雲説,這幅畫不是乾隆的真跡,是仿品,只是仿得還可以,水平比較高,但也沒有太大的收藏價值,這句話給朱雲潑了盆冷水,他當時就帶着藏品沮喪地回去了。
騙取名畫,名譽掃地
就在朱雲對這副藏品已經失去希望的時候,劉巖卻突然聯繫到他,説雖然這副畫只是贗品,但仿造的水平尚可,距今也有些時候了,可以經由他找到別人來收購,價錢在三萬以上,朱雲聽了很是驚喜,能把這副“贗品”賣出點錢來也好,朱雲就放心地拜託劉巖替他尋找個賣家。
劉巖過了幾日就主動聯繫到朱雲,説已找到買家,
而在賣出畫的過程中,沒有留下有利的證據,這直接影響到了後續他發現被騙後,把劉巖告上法庭時卻不能提交充分證據。
劉巖也是非常狡猾,他把交易全部安排在私下,沒有更多見證者在現場,而且找了箇中間人買下這幅畫,沒有自己親自買下,巧妙地減少了自己的嫌疑。
到2011年的六月,朱雲有一天在電視上看到,
朱雲這時才知道自己被騙了,他幾乎要被氣暈,一想到這八千多萬元甚至可能改變整個家庭的命運,他就氣得吃不下睡不着,他決心要告劉巖詐騙他的藏品,同年8月,他把劉巖告上了法庭,但他沒想到的,由於缺少充足的證據鏈,他的維權之路走得極其的艱難。
逃脱法律的制裁
首先朱雲缺少對劉巖當時欺騙他説這幅畫是贗品的證據,沒有錄下音頻視頻,沒有書面的文件,也沒有第三個人在場作證,劉巖面對指控,當場回應稱,自己當時並沒有直接説那幅畫是贗品,只是説價值不高。
這就涉及了鑑定圈的一個規則,那就是鑑寶人如果沒有説明一副藏品的真偽,那麼隨便給它估價多少都是可以的,但是一但明確地説了藏品是假的,但實際上它是真的,再開低價收購就絕對是破壞了鑑寶的規則,也就是真正的欺騙了。
他又繼續解釋説為什麼會認為這副藏品價格不高:“乾隆的《嵩陽漢柏圖》在當今的交易市場上並不算稀缺,同一類型的就可以找到許多件,這些作品當中存在着乾隆的印章是真的,但下筆手法不似乾隆本人的風格,由此推測這可能是代筆,代筆雖然比贗品還是價格更高一點,但肯定沒有真正的正品那麼值錢。”
但劉巖這種解釋是不大能站得住腳,如果確定有乾隆的印章,那麼就可以確定是真跡,只要説真跡,哪怕品類不是很稀缺,都不會只值十幾萬,
但劉巖巧舌如簧,能言善辯,他先是重新解釋了自己對這幅畫的預估,又接着解釋朱雲與程某之間的交易僅僅只是由自己牽個線,但自己完全不涉及背後的資本交易,後來就算這幅畫被賣出了八千多萬,自己也沒有從裏面分到一分錢。
接着他又提出了新觀點,説那幅畫之所以能在香港賣那麼高的價錢,是賣家自己花錢炒高了價格,並且最後由自己給買回去了,這是拍賣場上一個常見的套路,並不能證明這幅畫本身就值得那麼多錢。
後來法院詢問有關拍賣公司,拍賣公司回應稱:“《嵩陽漢柏圖》最後被委託人自己拍回去了。”由此判定劉巖詐騙的證據鏈不完整,而那個程姓賣家藉由出國為名,沒有出庭,也不接受記者採訪,缺乏在劉巖欺騙朱雲讓其低價賣出畫給程某,最後再由程某高價拍賣這一整個過程中,劉巖獲利的實質性證據,
最後,
小結:
都説收藏有風險,投資需謹慎。文物買賣收藏在我國還缺乏完備的法律監管體系,各種鑑寶基構、節目層出不窮,但其水準又參差不齊,如果藏家輕信這些基構,就有被坑的風險,所有投資收藏文物一定要擦亮眼睛,最好自己多增加一些辨別文物真假的知識。